鲁西银行 :抗日战争初期建立的银行

更新时间:2024-09-20 17:11

鲁西根据地建立于抗日战争初期,由中共鲁西区党委与八路军第115师及一二九师共同创建。鲁西银行由八路军一一五师供给部于1940年1月在山东省东平县土山村开始筹建。1940年4月15日,我党在鲁西区建立了第一个行署级抗日政府―鲁西行政主任公署。

成立历程

初期设立

鲁西银行的成立,源于下设泰西、运西、运东、鲁西北单县五个专员公署的鲁西行政委员会。八路军东进抗日挺进纵队司令员肖华任主任,经鲁西行政委员会通过任命八路军一一五师供给部部长吕麟任鲁西银行经理,张廉方任副经理。鲁西银行的机构基本在八路军第115师供给部运行,主要任务是印制和发行货币,保证军政供给,还进行少量的军工投资、合作社投资和农村贷款。从5月开始发行鲁西银行币,标志着鲁西银行正式成立。

发展

鲁西银行的主要任务是筹措抗战经费,保障供给。鲁西银行负责经营政府金库,凡财政税务等收入均交金库保管,其党政军开支亦均由金库支出。鲁西钞的投向,90%以上用于军队及地方党政群团体的财政开支。为弥补财政收入的不足,鲁西银行实行了财政借款。借款是以政府的名义,用政治动员的方式,向富有者借款,不向中农以下借款,由政府出给正式证据。借款以田赋及政府收入作担保,一律不付利息,分八期归还。银行实行统一征收公粮,分散保管,统一支用办法。对贸易采取对外统制,对内自由的政策,为保护生产事业,实行进出口货物战时特税。同时也发放贷款,支持发展根据地的农业生产和手工业生产。凡农民在生产中缺乏购买农具、牲畜、种子资金的,银行给予贷款。手工业生产农具及大宗商品缺乏周转金者亦可贷款。发生自然灾害时,银行向群众发放救灾贷款和生产自救贷款,扶持群众渡过灾荒。

为了发展经济,繁荣市场,以利军民团结战斗,对国营商业和合作社的经营资金,鲁西银行给予大力支持,促使积极经营农副产品及手工业品,为广大军民生产生活服务。在鲁西银行的支持下,鲁西北各地的生产及消费合伙事业逐渐发展起来,并建立了一些生产、消费、信用合作社,开办了土布、毛绒、鞋袜等工厂。这些都对发展生产,保证军需民用,支援战争起了重要作用。与此同时,鲁西银行还积极参与了抵制日货,提倡国货的宣传活动。在农业生产上,支持开荒造林,养猪养鸡,奖励牲畜繁殖。针对日军名为“开发”与“振兴”,实为掠夺的经济方针,他们还参加了动员群众破路、挖沟,以阻止日军机械化部队的通行。并实行坚壁清野,不让敌人得到一粒粮食。对中国国民党顽固派封锁抗日武装的经济和给养及搜、刮、抽、捐的作法进行了坚决的抵制,使根据地的经济不断发展。

1941年7月,鲁西银行共计发行鲁西票483.74万元,其中用于财政透支441.57万元,发放农业贷款18.2万元,救济贷款2万元。并发放水利贷款Ⅱ5.5万元,支持东平湖治理工程,扩大了种麦面积;发放商业贷款6.45万元,支持鲁西一、二、三、四专署办起了19处小商店、小工厂。

1942年12月,毛泽东主席提出发展经济,保障供给财政工作总方针以后,鲁西银行制定了《春耕掘井种植早苗种子贷款办法》《灾民贷款办法》《流入灾民贷款办法》《低价换贷麦种办法》等贷款办法,实行了无息政策、低息政策、鼓励互助合作政策和贷放粮、棉、种籽等实物政策,发放了一大批实物和贷款。其中有农业贷款152.56万元,工业贷款152.77万元,商业贷款697.09万元。

1943年,鲁西钞发行了13412万元。其中农业贷款增加到2500万元,用以支持灾民进行抗旱春耕、秋收秋种、纺织和运输等生产,帮助他们战胜灾荒。为了进口粮食和发展军工生产,还增加了工商业投资和贷款,工业贷款增加到7100万元,商业贷款增加到1950万元,支持商业部门在救济中发挥了作用,有力地支持了对敌斗争和生产救灾运动的开展。

1945年,鲁西钞发行量增加到了244000万元,财政透支193400万元,用于各项投资和贷款51450万元,其中农业贷款5500万元,商业投资和贷款21450万元,主要用于军工生产的投资和贷款24500万元。为了开辟抗钞市场,鲁西银行对非法流人根据地的敌伪货币,除敌占区工人和俘虏持有伪币允许对换鲁西钞外,其余一经查获,均予以没收,并视其数额多少,给以百分之三十至五倍罚金处置。根据地的土特产品及粮食等销售给敌占区,收入的敌伪货币者,均要交鲁西银行收兑。鲁西银行收到的敌伪货币,作为外汇,然后分别根据需要交给军队后勤部门或国营贸易部门,向敌占区采购急需军工:、工业品及药品,以解决根据地缺乏的物资。鲁西银行还组织了反假票斗争。敌伪为了破坏根据地经济,用假票套购解放区物资,使群众怀疑鲁西票,因此,党、政、军、财贸一齐发动群众,识别假币,打击敌伪的假币。由于群众性反假币斗争的开展,稳定了鲁西票的信用和市场,巩固了根据地的经济。

后期演变

1941年9月,鲁西行署区与冀鲁豫行署合并后,鲁西银行演变成为冀鲁豫行政公署的地方银行,其业务范围又扩大到冀南、豫北和鲁西南三个专员公署区。抗日战争胜利后,为适应新形势下各行署区经济交流的需要,1946年1月,鲁西银行并入冀南银行,但仍保留鲁西银行的名义,各级银行悬挂冀南银行和鲁西银行两个牌子,以维护继续流通的鲁西银行币在群众中的信誉。1948年10月1日华北银行成立,冀南银行的冀鲁豫区行、分行、支行沿革为华北银行冀鲁豫分行、办事处、支行。1948年12月1日中国人民银行成立后,华北银行冀鲁豫分支机构又改为中国人民银行的分支机构。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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