麦金太尔 :英国伦理学家

更新时间:2024-09-21 01:55

麦金太尔(1929- )早年就读于曼彻斯特大学,先后执教于曼彻斯特大学、利兹大学波士顿大学与维特比德大学,现任美国伊拉兹马斯大学哲学系麦克马洪与哈克荣誉教授。麦金太尔是当代西方最重要的伦理学家之一,伦理学与政治哲学中社群主义运动的代表人物。从二十世纪五十年代起,麦金太尔以其大量的著作,对摩尔以来的元伦理学进行了不懈的攻击。他的重要著作《追寻美德》(1981)、《谁之正义,何种合理性》(1988)以及《三种对立的道德探究观》(1990),在对西方现代性的根源的追溯中,促进了亚里士多德德性伦理学在当代的复兴。

人物简介

阿拉斯戴尔·麦金太尔(AlasdairMacIntyre)(1929——)出生于苏格兰格拉斯哥,他先在伦敦大学女王玛丽学院就学,于1949年获文科学士;两年后在曼彻斯特大学哲学系获硕士学位。随后,他先后在曼彻斯特牛津市利兹和爱色克斯大学任教;在此期间,也曾作过牛津大学和美国普林斯顿大学的特约研究员。1969年,40岁的他辞去爱色克斯大学的社会学教授职位移居美国,出任马萨诸塞州布兰迪大学思想史教授,1972-1973年,转任波士顿大学文学院院长、哲学和政治学教授;1980-1982年,赴任威尔斯利大学哲学系教授,1982-1988年,任范德比尔特大学的W·阿尔顿·琼斯哲学讲座教授;1988-1989年,赴耶尔大学怀特利人文科学中心作访问学人;1989-1994年,任伊拉兹马斯大学哲学系麦克马洪—汉克荣誉教授,1995年应邀到著名的杜克大学哲学系担任艺术与科学教授。他还多次获得学术荣誉称号,1984年,曾任美国哲学学会东部分会主席。麦金太尔著述甚丰,其中较有代表性的作品有:《伦理学简史》(1966)、《世俗化与道德变化》(1967)、《时代自我形象的批判》(1978)、《美德的追寻》(1981)、《马克思主义与基督教》(1982)、《谁之正义?何种合理性?》(1988)、《第一原理,终极目的与当代哲学问题》(1990)、《三种对立的道德探究观:百科全书派、谱系学和传统》(1990)、《依赖性的理性动物》(1999)等等。

思想历程

在对麦金太尔的思想进程进行勾画之前,首先必须承认,这是一件比较困难的工作。在半个多世纪的时间里,麦金太尔在道德哲学领域中发表了许多重要著作,而且,在这段时间中,他的思想也在不断发生着变化,并且,他的思想仍然处于发展之中。勾画麦金太尔思想轨迹的另一个难点在于,麦金太尔的伦理思想渗透着许多社会科学,比如社会学,心理学,语言哲学等的想法。理解麦金太尔的第三个难点在于,麦金太尔属于那种以史拓论型的学者,他对于伦理问题的思考总是跟整个西方道德哲学史紧密联系在一起,他自己的看法往往隐藏在他对于伦理学史的叙述背后,如果不对西方伦理学的发展史有一个清晰了解的话,解读麦金太尔无疑是困难的。在这些看上去无法逾越的难点面前,我还是想尝试着对于麦金太尔的思想轨迹有一个大致的勾画,为后人的研究作些准备。

在1991年的一次采访中,麦金太尔用下面所说的一切总结了他哲学工作的生涯:

我作为学院哲学家的生活分为三个部分。从1949年——那时我是曼彻斯特大学的研究生,到1971的这22年是一个时期,现在回顾起来,这一时期看上去是异类的,组织的很差,有时是破碎的,并且常常是令人沮丧和混乱的探究,不过,我最后仍然从中学到了很多东西。从1971年——在我移居到美国之后,到1977年是一个过渡时期,在这一时期我有时痛苦地进行自我批判……从1977年到现在,我从事于一项专一的谋划,《追寻美德》、《谁之正义?何种合理性?》和《三种对立的道德探究观》是这一谋划的中心。

从麦金太尔对于自己思想的这一概括中,我们可以大致看出麦金太尔思想从混乱到有序的发展轮廓。现在的学者主要关注麦金太尔称为“追寻美德谋划”(“After Virtue Project”)的部分,也就是他的后期思想,而对于麦金太尔的前期思想关注不够。对于“追寻美德谋划”,可以看作麦金太尔成熟思想的典范,对于这一典范,麦金太尔在《三种对立的道德探究观》一书的中文版导论中做了详细交代:《追寻美德》一书中,麦金太尔所致力的问题是:如何解释现代西方对诸种核心道德问题和道德哲学之核心问题所存在的各种明显难以根除的分歧?他从两个方面对这一问题做出了回答。首先,在他看来,18和19世纪早期启蒙运动以降,始终存在着力图提供一种任何个体都能认同的美德解释的系统化企图。但是,该解释一直竭力诉求的理性概念却始终是一种不充分的概念。……其次,他认为,这些分歧起源于从中世纪到现代世界的转换过程中人们一种旧式道德传统的全盘否定,而对于这一旧式道德传统来说,亚里士多德的美德概念乃是核心。当浸透着这一概念的目的论世界观业已失去人们的信任时,原本统一的道德图式也就分崩离析了。因之便出现了各种有关诸义务、权利、善、美德和法律之间关系的替代性观点,而作为现代性根本特征的道德多元论也应运而生。现在,这种多元论和无法消解的分歧品格的持续存在,给我们提出了一个问题:如果各种相互竞争的观点都固执于自己的合理性证明标准,我们又如何在它们相互对立和相互冲突的主张之间做出裁定?每一立场的执着者都能够为他们自己的观点辩护,并对其对手的观点做出他们认为是决定性的反击,但各方又都只是诉求于自己的标准,为自己的观点辩护。看起来并没有任何调和这些分歧的中立标准。

这样一来,各派都极容易走向相对主义的结论。为了克服这一问题,麦金太尔在1988年出版的第二部著作《谁之正义?何种合理性?》中,试图解决这一问题。他通过考察几种相互对立的欧洲式正义解释之间的争论,发现在这些对正义的解释中,每一种解释都是从其探究传统内部发展出来的,也都通过诉求于从该特殊传统内部开出的合理证明标准来证明自身。在该书中,他得出这样的结论:一种传统可以合理地表明它自己的正义解释优于另一种传统的正义解释,但不是诉诸于某种独立于传统之外的中立标准,而是通过展示一种向其他传统学习并理解它自身迄今为止的解释所存在的不充分性或错误这一优越能力,来证明这一点,这种优越性是按照它自己的标准来判断的,也是以企图对立传统所提供的方式来达成的。

在各种对立传统的遭遇中,每一种传统都能凸显其解决各种难题,消解各种困难和学习如何进一步从其对手的批评中显示出它能够提供迄今为止有关这样或那样的课题之最佳解释能力。在《三种对立的道德探究观》一书中,麦金太尔通过考察欧洲曾经存在的三种重要的道德探究方式进一步深化了这一想法。麦金太尔所说的三种重要的道德探究方式主要指的是:百科全书派、谱系学以及传统。在他看来,百科全书派和谱系学的道德探究方式无法摆脱失败的命运,但是,他们的主张都能够从托马斯主义的立场中获得最充分的理解和评价,因为托马斯主义的立场认识到了一种合理探究传统观念的重要性,具有更为广泛的包容性。

从麦金太尔对于其“追寻美德谋划”的介绍中,我们很容易发现,麦金太尔所关注的主要的问题是在道德哲学中普遍存在的分歧与冲突的问题,他尝试着从理论上克服这些分歧和冲突,最后的结果是回到亚里士多德的美德伦理学和托马斯·阿奎纳的道德探究方式。道德分歧,美德伦理和传统是理解麦金太尔思想轨迹的关键词。

众所周知,任何一位哲学家思想的展开轨迹总是跟他前期的思想密切相关,为了更好地理解麦金太尔在“追寻美德谋划”中所提出的问题及其解决问题的方式,回到前期麦金太尔的思想是有必要的。

在麦金太尔的前期思想发展过程中,我们至少可以发现麦金太尔思想的如下几个特点:

首先,比较重视对于伦理学史的研究,这不仅是对当时伦理学界占主流的元伦理学的反动,而且也重新唤起了人们对于伦理学史的重视。在他1966年出版的《伦理学简史》一书中,一直贯穿着一个基本思想:道德哲学与其产生的历史传统是内在相关的,对于历史上的伦理思想,我们不可能将其与它赖以产生的社会历史时代分离开来研究。每个时代、每个社会的伦理思想,一方面有着历史传统的继承性,另一方面,更重要的是要看到,它是作为供需者来满足那个时代的社会生活的需要。因此,对于道德概念的变化,如果离开它所赖以存在和发生变化的背景条件,是不可理解的。在《伦理学简史》一书的开篇,麦金太尔批评了那种以非历史的态度对待伦理学说的学者:人们论述道德哲学,总把这一学科的历史看成好像只有从属的和次要的意义。这种态度似乎是这样一种信念的产物:道德概念可以离开它们的历史来进行考察和理解。甚至在某些哲学家的笔下,好像道德概念是一种永恒的、限定性的、不变的和确定无疑的概念,而且在它们的整个历史中,必然始终具有同样的特征,所以有一部分语言正等待着人们去进行哲学研究,它值得享有那(有一个定冠词和一个单数名词的)“道德语言”的称号。伦理学史家都很不老练,一方面非常倾向于承认道德实践和道德判断的内容在不同的社会、不同的个人之间的不同,但与此同时,这些伦理史学家又令人难以捉摸地通化了不同的道德概念,所以他们结果是持这种意见:虽然被认为正当的善的东西不总是相同的,但相同的正当与善的概念则大致上是普遍的。在他看来,随着历史的变迁,道德哲学也在不断地发生着变化,如果我们不能很好地把握这些变化,那么,对于伦理学的理解也就必定是肤浅的。

其次,理论思考和现实生活密切相关。麦金太尔教授反对学院式地探究道德问题,反对从虚构的臆想中来研究伦理学。而是极力主张从现实问题出发来展开伦理学的思考。道德与社会生活密切相关,道德观念的改变必然导致社会行为方式的变化。一定社会中出现的道德理论,只有到特定的社会历史环境中才能得到恰当的理解。在他看来,“目前吸引了学院哲学家们特别关注的某些问题的根源,与占据我们日常的社会生活,实践生活核心的某些问题的根源是一致的。”   “任何一种道德哲学都特别地以某种社会学为前提”。

第三,对于现实生活,采取一种强烈的批判态度。对于现实生活的批判与反思一直以来都是哲学所关注的核心问题,然而,在麦金太尔思想发展的早期,道德哲学更多是沉迷于对于道德概念的考据与分析中,根本看不到伦理学研究跟现实生活有什么样的关系。很难想象作为实践智慧的伦理学竟然不关注现实生活中存在的问题,然而,这确实是当时伦理学界的现状。直到约翰·罗尔斯发表《正义论》之后,这一现象才得以改变。编写《阿拉斯戴尔·麦金太尔》一书的马克·墨菲(Mark C Murphy)认为:麦金太尔的理论工作一直都服务于社会批判。(他的早期著作以及属于“追寻美德谋划”的晚期著作都是如此……)

最后,从以上对于麦金太尔早期思想的介绍中,我们很容易发现,麦金太尔的思想深受马克思主义的影响。按照马克·墨菲对于麦金太尔早期思想的解读,在麦金太尔的早期思想著作中,马克思主义,精神分析,基督教是麦金太尔关注的核心,而马克思主义无疑是麦金太尔思想的一个出发点。他对历史与现实的关注,以及对社会生活的批判都深受马克思的影响,而且,在他年轻的时候,他还加入过共产党,后来,因为其他一些原因而推出了共产党。麦金太尔的研究工作是从理解和阐释马克思主义开始的,他甚至认为他自己的前半部写作生涯解释为了填补马克思主义的空白,他在24岁的时出版了第一部著作《马克思主义:一种解释》(1953),后来又充实为《马克思主义和基督教》(1968),该书的任务就是考察马克思主义对人类历史所作的解释的思想历程。考察完麦金太尔的思想发展的轨迹之后,我们可以对麦金太尔在思想上的主要贡献作一简单的总结。

思想贡献

在哲学史的发展过程中,哲学家对于思想发展的贡献不外乎两个方面,一方面是洞察到旧有哲学体系的根本缺陷,从而打碎旧有的哲学体系,为新哲学的建立开辟地基;另一方面则是在时代所提出的问题的纠缠中,在对旧有哲学体系不信任的基础上,建立新的哲学体系。而麦金太尔无疑属于前者,对于现代西方道德哲学不遗余力的批判构成了麦金太尔思想的一个基本理论出发点。在《追寻美德》一书第二版的序言中,麦金太尔写道:“我所得出并体现在本书中的结论是,尽管马克思主义只是一种边缘性的偏见,但马克思主义在道德上的缺陷与失败源于它——和自由主义的个人主义一样——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独特的现代的和现代化中的世界的精神气质(ethos);而恰恰是对这种精神气质(ethos)的大部分内容的据斥,将为我们提供一种从合理性与道德上都可辩护的立场,我们以此去判断和行动,而且依据它去评价各种对立,异质且竞相要求我们信奉的道德体系。”

从这段话中,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麦金太尔对于现代价值及其道德哲学所持的态度和立场,那么,为什么他会带着有点“仇视”的目光审视现代价值及其道德哲学呢?关于现代道德哲学及其价值,他的批判有哪些值得我们学习的地方呢?对于现在中国的伦理学界来说,从上世纪80年代到现在,一直都在考虑如何建构现代道德哲学及其价值的问题,现在的我们生活在一种尴尬的境地:一方面,我们通过持续的努力,打破了旧有的价值体系;另一方面,我们却没有建立起新的价值体系。当我们在努力建构新价值体系的同时,听听麦金太尔对于现代西方道德哲学的批判或许可以让我们少走一些弯路。

麦金太尔眼中的现代西方道德哲学

对于现代西方道德哲学的合理性,麦金太尔教授持一种强烈的怀疑态度,在《追寻美德》一书的结尾,麦金太尔教授以一种隐喻的方式阐述了自己的怀疑:“现阶段最要紧的是建构文明、理智与道德生活能够在其中历经已经降临的新的黑暗时代而继续维持下去的各种地方性的共同体形式。而且,既然美德传统能够在从前的黑暗时代的恐怖中幸存下来,那么,我们也不是完全没有根据地怀抱这种希望。然而,这一次,野蛮人不是远在边界上伺机进犯;他们已经统治了我们很长时间。而我们对这一点缺乏意识,恰恰是我们陷入困境的部分原因。我们正在等待的不是戈多,而是另一个——无疑是非常不同的人——圣本尼迪克特。”不同的人对这段隐喻的解读也许会有不同,但是有一点无疑是明确的:在麦金太尔教授的眼中,由现代性价值所编织的现代社会,不仅是被恐怖所笼罩的黑暗时代,而且,更为悲哀的是,我们中的大多数人并没有意识到这一点。也许,对于已经习惯了现代性价值的人来说,麦金太尔对于这个时代的悲观立场不过是杞人忧天,庸人自扰。在他们看来,人类生活在不断进步的历史场景中,现在总比过去要好,麦金太尔教授的担心只不过是毫无根据的文化返乡情节。

生活在由现代性价值所编织的神话中的人们,或者以现代性为思想边界的学者已经很难察觉到麦金太尔教授在说出这段隐喻背后的担忧了,作为这个时代影响深远的学者,麦金太尔教授的担心自有他的依据。

为了更好地理解麦金太尔对于现代西方道德哲学的这种担忧,让我们回到《追寻美德》一书的开篇,在《追寻美德》一书的开端,麦金太尔以让人难以接受的一种断言的假设开启了他“追寻美德谋划”的序幕。在他看来,虽然道德的语言和现象仍然存在,但道德的完整实体在很大程度上已成碎片且部分被毁。“我们身处其中的道德语言,同我所描绘的这个想象世界中的自然科学的语言一样,处于一种眼中的无序状态。”麦金太尔虚构了一次可怕的自然科学浩劫,在这场自然科学浩劫之后,自然科学的语言,或至少某些部分,还在使用,但却处于一种严重的无序状态。麦金太尔在这里实际上是想通过这一虚构的关于自然科学语言的状态来类比真实的道德语言的问题。如果这个看法是正确的,那么我们所拥有的就只是一个概念构架的诸片断,并且很多已缺乏那些它们从中获得其意义的语境。我们诚然还拥有道德的幻像,我们也继续运用许多关键性的词汇,但是无论理论上还是实践上我们都已极大地(如果不是完全地)丧失了我们对于道德的把握力。麦金太尔对于现代西方道德哲学的这一洞察无疑在那些对现代价值体系和道德哲学抱有希望的人看来是耸人听闻的,即使没有研究过伦理学的一般读者也会对麦金太尔的这一断言表示怀疑。那么,麦金太尔为什么会做出这样的断言呢?他为什么要对现代西方道德哲学采取这样一种否定的态度呢?他又是怎样对西方道德哲学进行批判的呢?而他的批判到底在多大程度上是有意义的呢?带着这些问题,让我们进入麦金太尔的思想文本和他具体的问题意识,看看他是如何回答这些问题的。

麦金太尔对于情感主义的批评

作为现代西方道德哲学典型特征的情感主义

麦金太尔教授洞察到:“当代道德话语最显著的特征乃是它如此多地被用来表达分歧;而这些分歧在其中得以表达之各种争论的最显著的特征则在于其无休无止性。麦金太尔的意识是说,这类争论不仅没完没了(尽管它们的确如此),而且显然不可能得出任何结论。在我们的文化中似乎没有任何理性的方法可以确保我们在道德问题上意见一致。”麦金太尔教授的这一洞见显然点到了现代西方道德哲学的死穴。在现代社会,道德哲学无疑是哲学学科中的一门显学,然而,面对现实生活中出现的各种与道德相关的问题和现象时,道德哲学不但无法给出普通人一种明确的回答,反而扩展了不同道德理论之间的分歧。

为了向人们更好地阐述他对于当今道德哲学的这一洞见,他列举了三个在当代道德争论中经常提到的例子来详细阐述他对于现代西方道德哲学的看法。这三个例子分别是:正义战争,人工流产,公费医疗和教育。在这三个例子当中,支持的理由和反对的理由同样充分,谁也无法说法谁,通过对这三个事例的进一步考察,麦金太尔教授发现,以这三个事例为代表的道德争论和分歧共享三个特征。一,三个争论中的每一个例证在概念上都是不可公度的(incommensurability)不可公度性又称不可通约性,是从数学上借用来的术语。举个例子说,如边长为1的正方形,其对角线为√2,是一个无理数,对角线√2与边长1之间没有共同的度量单位。哲学中借用这一概念来说明在各个特定理论体系中,概念、原则、结果、方法、论证、结论都是自成一体,与另外的体系大不相同,设法归结到一些最根本的一致的意义元素上面,导致了不可比较,不相容(接受一种,就要排除另一种)(参见高国希P9页)在这里,麦金太尔教授像说明每一道德论证在逻辑上都是有效的,活真,很容易通过推演达到这一点。所有结论的确都源于各自的前天,但是,对于这些对立的前提,我们没有任何合理的方式可以衡量其各个不同的主张。;二,三个道德论辩无一不是旨在做出一种非个人的合理论辩,从而通常都以一种适合于非个人的模式出现。麦金太尔教授认为,道德命令的说服力与特定情况以及话语的个人语境有关,而非个人模式预设了非个人的标准,非个人标准与说者和听者的语境,爱好,态度无关,这也意味着某种可普遍化。当我们把当代道德言说与论辩的第二个特征与第一个特征放在一起时,当代道德言说与论辩中所弥漫的自相矛盾的气息就透露出来了。三、这些争论中所展开的诸对立论辩在概念上具有不可公度性的不同前提,有着极为多样的历史起源。

面对道德争论的这三个特征,麦金太尔教授认为:充斥于我们道德话语中的所有各种概念原本都处于更大的理论和实践总体中,而现在,我们已经把这些道德话语从它们发挥作用的语境总体中剥除了。此刻,我们不得不怀疑,我们所面对的不过时各种道德话语的大杂烩。这样,现代道德争论的上述特征就和麦金太尔教授对于现代道德哲学所断言的原初假设之间确立了某种关联。

但是,麦金太尔也意识到,对于他的这一判断,当今的道德哲学家们是很难接受的,他们可能会说,甚至会反唇相讥:当代道德争论中的无休无止性是合理的,因为一切道德的论辩,甚至一切评价性的论辩,都是且始终必然是合理地无休无止的。某些当代道德分歧不可能得到解决,因为这类道德分歧在任何时代,无论过去,现在还是未来,都不能得到解决,那些被你所视为我们文化中需要某种特殊的,或许是历史的解释的偶然特征,实际上是所有评价性话语的文化的必然特征。

当代道德哲学家的这种反驳,带有典型的情感主义的倾向。在麦金太尔看来,这种情感主义的道德哲学对道德哲学的发展所构成的挑战是尤其需要我们面对的。那么,现在的问题是,究竟何谓情感主义呢?情感主义对于道德哲学是如何理解的呢?情感主义都有那些理论旨趣呢?

情感主义对于道德哲学的解读

麦金太尔认为,情感主义是这样一种学说:所有的评价性判断,尤其是所有的道德判断,就其具有道德的和评价性的特征而言,都无非是偏好的表达、态度和情感的表达。从麦金太尔对于情感主义的这种解读中,我们可以发现,情感主义者把一个具体的道德判断区分为道德的要素和事实的要素两部分,在事实领域存在着一些合理的标准,借此,我们可以确保在何者为真,何者为假的问题上达成一致意见。然而,表达态度或情感的道德判断既无真,也无假,道德判断中的意见一致并不是由何种合理的方法来保证的,因为根本就没有这种方法,相反,它完全是由对待不同意见的情感或态度造成某些不合乎理性的影响来保证的。我们使用道德判断,不仅表达自己的情感和态度,而且恰恰要对他人造成这样一种影响。这样以来,严肃的道德判断就成了个人主观好恶的表达。

按照这种理解,情感主义就是一种自称对所有诸如此类的价值判断做出说明的理论。对于这种理论,麦金太尔内心充满了担忧。显然,如果情感主义是正确的,则一切道德分歧都是合理地无休无止的,同样,如果一切道德分歧真的都是合理地无休无止的,那么我在前面所提到的当代道德争论的某些特征就不是当代所特有的了。

如果真像麦金太尔所理解的那样,道德话语的合理性和有效性这样的问题就不再有意义了。那么,情感主义这种对于道德哲学的解读是怎样成长起来的呢?人们又是如何接受了情感主义的这种对于道德哲学的解读方式的呢?带着这些问题,让我们对情感主义的成长史进行一次大致的了解,我相信,了解情感主义的发展历程也是读者们所关注的问题。

万俊人教授在《现代西方伦理学史》一书中,对于什么是情感主义有一个比较中肯的介绍。情感主义伦理学(Emotionalist ethics)是现代西方元伦理学的典型理论形式之一,它的理论宗旨在于,把伦理学作为一种非事实描述的情感,态度或信念的表达,以为它不具备逻辑与科学那样的普遍确定性和逻辑必然性。因此,伦理学的命令不属于科学命题的范围;或者,反过来说,如果伦理学命题是事实的陈述,那么它既不具备命令的意味,也不提供普遍的行为规范。因为,科学只提供真理,不提供行为命令。所以,伦理学不具备科学性、知识性和规范性特征。换言之,反自然主义、非认识主义和反规范性是情感主义伦理学的基本特点所在。当然,在这里,万老师主要是在元伦理学的整体背景下来理解情感主义伦理学的,这是其不足之处,其实,在西方伦理学发展史中,情感主义的道德哲学在大卫·休谟那里就得到了发展。他在《现代西方伦理学史》一书中所说的情感主义主要指的是新情感主义,其主要代表人物有:伯特兰·阿瑟·威廉·罗素阿尔弗雷德·艾耶尔鲁道夫·卡尔纳普、赖辛巴赫、罗伯特·斯蒂文森等。在中国学术界,对于情感主义的探讨并不是很多,为了让读者更好地理解情感主义的思想旨趣,在这里,让我们看看上海辞书出版社所出版的《伦理学大辞典》是怎样介绍情感主义的。在该书的第678页,编者是这样介绍情感主义的:

情感主义:新实证主义伦理学派之一。产生于20世纪20-30年代,在英美及西欧各国流行很广。代表人物有:罗素、艾耶尔、卡尔纳普、赖辛巴赫、史蒂文森等。他们在探讨基本伦理概念善、义务、正当的意义时,认为这些伦理概念与自然属性和非自然属性均无联系,是根本不能定义的。阿尔弗雷德·艾耶尔等认为伦理词没有描述意义,只有感情意义。史蒂文森虽然承认伦理词有描述意义,但认为这种描述意义随使用场合而异。伦理词主要表达对评价对象的称赞和不称赞的态度。情感主义者把道德看作个人情绪的表现。认为任何道德命题只表达说话者的情感。无论是道德评价判断(“节约是美德”),还是道德规范判断(“应当守信”、“不许欺骗”)都不反映什么东西,所表达的只是说话者的道德激情、意愿、态度和立场。道德判断的功能是激发、命令、劝说或感染听者,使他领会说话者的情感,或完成说话者所希望的行动。因此,道德判断在逻辑上是假判断,不具有认识意义,不能用事实和经验来检验。伦理学不是科学,只是表达情感的特殊领域。伦理学和科学的区别就在于伦理学的基本材料是情感和情绪,而不是知觉和经验。任何道德判断都没有客观标准,所以,要求人们做客观上正确的事是不明智的。

那么,情感主义是合理的吗?如果情感主义是合理的,那么,麦金太尔企图从理论上消灭道德分歧的企图就是没有意义的。其“追寻美德的谋划”也就变得不可理解了。面对情感主义的挑战,麦金太尔又是如何应对的呢?

麦金太尔对于情感主义的批判

在麦金太尔看来,情感主义至少因为以下三个极为不同的原因而明显地失败了。首先,倘若这个理论是要通过参照某类句子被言说时表达各种情感和态度的功能来阐明这类句子的意义,那么,这个理论的一个实质部分就必然在于识别和描述这些情感或态度。但是,迄今为止,一切企图辨别相应类型的情感或态度的尝试都不可避免地陷入空洞的循环。

其次,作为关于某类句型之意义的理论,情感主义一开始就从事了一项不可能完成的工作,因为它致力于将两种表达【个人偏好的表达与评价性(包括道德的)表达】描述为在意义上是等同的;但正如我们已经看到的,这两种表达在我们语言中的特定功能主要原因彼此之间的对比和区别。而且,我们有很好的理由在所谓个人偏好的表达与评价性的(包括道德的)标准之间做出区分。

最后,情感主义理论旨在成为一种有关句子意义的理论,但是,从特征上讲,情感或态度的表达是一种无关乎句子意义而只关乎其在具体情景中的使用的功能。

由于以上三个原因,麦金太尔觉得我们并不能把情感主义当作普遍的真理来接受,而只能将情感主义作为一种在特定历史条件下发展起来的理论进行考察。虽然情感主义已经具体体现在我们的文化中了,并在很大程度上成为社会内容与社会语境的一部分。在麦金太尔看来,具有特殊关系形式和话语模式的情感主义的产生与社会中某些关键性事件改造、分裂并广泛地置换了道德有关。这些事件其实是哲学史中的事件,因此只有通过对那一部历史的考察和分析,我们才能够理解当代日常道德话语的特殊性是如何形成的,从而,才能够理解情感主义自我又是如何找到一种表达手段的。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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