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中法工学院 :上海中法工学院

更新时间:2024-09-20 14:10

上海中法工学院创办后,声誉日隆,为进 一步扩大德国在华影响,1912年6月德国又筹资兴建工学堂,并与医学堂合并,将学校改名为“同济医工学堂”,设医、工、德语三科,由福沙伯(Oscar von Schab)全面负责。

学校简介

法国政府有意将同济医工学堂改建成为一所中等技术学校,类似法国的职业技术学(Ecoles d’Arts et Metiers ),以扩大法国工商业在中国的影响。1920年9月2日,法国外交部海外事业处在写给法国贸易商行永兴洋行(Olivier \u0026 CO. Shanghai)的信中,明确提出改建后的同济医工学堂将为在华法国或比利时企业培养车间主任、工头、工程管理人员;商科主要培养秘书、商业 或者财务雇员;工科(如铁路、机械、电器)的优秀学生,在学业结束后可以被派到法国或比利时的高等理工大学进一步深造,为将来在中国的工业发展中扮演重 要角色做准备。此外,该校的德国机器设备也将由法国和比利时的机器设备取代,同时设立一个永久性的工商博物馆和一个信息咨询处,用以展览法国的工业制 品、样品、广告画、照片、目录,交流信息,为此,学校管理部门还须与里昂的博览会委员会合作,由他们作为参展者与学校之间的中介,帮助维持博物馆和更新 展品。法国外交部海外事业处强调,必须使在同济医工学堂基础上改建成立的中法工商学院“在将来的法中经济关系中扮演重要角色” 。

是年10月 11日,法国外交部即任命上海法租界公董局学校(l’Ecole Municipale Fran?aise de Shanghai)校长梅朋(Maybon)为中法工商学院法方校长,并由梅鹏具体负责与中国教育部和交通部代表商议学校改组事宜,讨论由法方提出的学校组织大纲和管理条例。

经过3个多月的商谈,至1921年初中法双方在学校的性质、管理和经费等问题上基本达成一致。1月20日,法国驻华公使包朴(Boppe)致函中国外交 部,指出梅朋先生与教育部和交通部代表之间就上海中法学院问题所进行的官方谈判已在所有的问题上达成协议,法国政府在1920年度已为该学院资助30万 法郎,向国会提议在1921年度资助120万法郎,计划从1922年起承担学院的一半费用,并且法国政府已正式任命梅朋为上海中法工商学院的法方校长;希望外交部能告诉他中国政府对法国拟订的有关该学院的组织大纲和条例所做的改动以及中国部长会议对于中国政府承担该学院的经费问题所做的决定,以便他可 以就有关情况通知其政府。

根据中法两国政府商议批准的学校组织大纲的规定,改建后的同济医工学堂取名为中法国立通惠工商学校,法文名称为Institut 中非金融合作法郎Chinois d’Industrie et de Commerce(直译为中法工商学院),其性质为“中法两国政府的合作事业”,目的“为培养中国技术人员”。学校经费也由中法两国政府各承担一半,常年经费约为13万元。在院系编制上,学校设工商两科,分建筑、机械、电气和商业四 个系。在校务管理上,设校长2人,中法校长各1人,中方校长由中国政府任命,法方校长由法国政府任命;当两位校长在处理校务问题上发生分歧时,由中国政 府与法国驻华公使协商解决。在校长之下,学校设秘书处处长1人和财务会计1 人,前者由中国人担任,后者由法国人担任,他们分别由两位校长任命,并由校 长通报两国政府;学校教师和职员也由两位校长根据需要选择录用,中法教师人数相等,职员则全部为中国人。另外,设立改进委员会(Conseil de Perfectionnement)、审计委员会和教师大会,作为学校的领导、监督或辅助机关。改进委员会由中法两国有关政府部门官员和工商界及教育界 人士组成,共有成员40人,中法各半,至少每年开会一次,其职责是就改进校务问题提出意见。审计委员会由10人组成,其中中国政府代表2人(教 育部和交通部各1人),法国政府代表2人,上海中国商会和法国商会代表各1人,校方代表4人(两位校长、秘书处处长和会计),其职责是编制学校财务预 算,监督和检查学校财务开支,至少每季度开一次会。教师大会由校长和全体教师组成,需要时可由校长随时召集,其职责主要是讨论解决教学中出现的问题。

在此需要指出的是,上述组织大纲系经中国政府修改后通过的内容。根据1921年3月18日法国驻华公使包朴写给法国外交部长阿里斯蒂德·白里安(Briand)的报告所言,中国政府对法国所提最初组织大纲主要做了二处修改:一是原组织大纲中有关设立管理委员会的内容因中国政府的要求而被取消;另外,组织大纲中明确规定中法校长权力平等的原则也系出于中国政府的修改,而法方则以在组织大纲中写入“学校的经费须由中法两国政府各承担一半”作为交 换条件,并且法国驻华公使包朴还于3月9日就此专门致函中国外交部长颜惠庆,强调中国分享学校的平等管理权须以组织大纲中规定的学校经费由两国政府各承 担一半为前提,指出中国政府在经费上任何一次拖欠“都会导致在学院的平等管理权的丧失”。在做了这样的声明和安排之后,上海中法国立通惠工商学

校于1921年3月10日正式宣告成立,校址位于上海辣斐德路1195号。

尽管上海中法工学院由中法两国政府合作创办,但上海中法工学院的发展并不顺利,甚至比不上同一时期由中法两国教育界人士创办的北京中法大 学和里昂中法大学。自1921年成立至1940年关闭,上海中法工学院受外部环境冲击和内部管理等问题的影响,曾二次发生学潮,二次更换校名,并因此多 次进行改组。

1923年学潮结束之后,中方双方便对中法通惠工商学校进行了改组。首先,在学校性质问题上,学校当局和主管部门虽然没有将学校升格为大学,但部分满足学生的要求和有关方面的建 议,在征得法国驻华公使和中国交通部长的同意后,将学校改名为中法工业专门学校,法文名称为Institut Technique Franco- Chinois,使学校置于技术专门学校行列,强调学校的目的“为培养工业专门人才,尤其是铁路方面的技术人员”。根据这一办学宗旨以及学校的经费情 况,中法工专停办原来的商科,设高等技术教育部(或简称高专)和附属高中部,学制为四年。同时,为保证学校质量,中法工专缩小招生规模,在校学 生总人数从学潮之前382人缩减至100人左右。其次,在校务组织和管理问题上,鉴于此前学校组织大纲规定设立的改进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和教 师大会形同虚设,未能发挥任何实际作用,以及校长与教育部、交通部和法国驻华公使联系和沟通多有不便,中法双方制订新的组织条例,规定成立董事会作为学 校的直接领导和监督机关,举凡有关学校的预算和开支,教职员的聘用、解雇和待遇以及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都须经董事会同意;两位校长遇有分歧,也直接求 助董事会,如后者仍不能解决,则求助两国政府。董事会成员中法各半,由两国政府选定,他们可以是本校管理人员,也可以来自其他学校。虽然董事会设在北 京,但董事会有2名成员或其委托者常驻上海市,以确保学院的正常发展。[并且,中法双方还分别重新委派校长。1924年初,法国政府召回梅朋,由主管法国技术教育的法国国家技术教育秘书处任命毕业于法国中央职业技术学校的工程师, 时任法国凯泽洛登工学院(Ecole Technique de Kaiser Lautern)副校长的薛藩( civet )继任法方校长,于1924年2月1日正式上任。同年5月,中 国政府也任命教育部官员朱炎为新的中方校长。

同时,中法两国政府降低此前校长和学校教职员过高的薪金和津贴待遇,放弃中法教师各半的规定。再者,经过1923 年的学生风潮之后,学校也加强了内部管理。校长之下设行政管理处、教务处、监督处三个机构,协助校长处理校务问题。其中,行政管理 处管辖校长办公室兼传达室、财务室、总务室;教务处负责教学、作息时间、分班、准备月报告、考试等工作;监督处主管学生注册、出勤统计、学生住宿分配、

学生与医务室的关系、信件分发、纪律、体育活动等学生工作。为及时掌握教学情况,学校还采取了两个措施:1、教授和讲师每星期六向教务处提交一份报告,

汇报该周所上课程主要内容;2、每课都有月考,从中了解教学大纲的执行状况和学生掌握课程知识情况,学校据此调整学生课余时间的安排,尤其是法语课。

经过1923年的学潮和改组,中法工专的教学和管理较通惠工商学校时代有所改进,但到1927年中法工专再次遭到学潮的冲击。

1929年,学校即根据南京国民政府教育部的命令,更名为中法国立工业专科学校。1931年,学校又以本校学制及课程与教育部所颁布的《专科学校组织法》和《修正专科学校规程》的规定不相符合,高于专科学校的水平和标准,呈请改为独立学院,获准于9月1日正式改为中法国立工学院。

在进入中法国立工学院时代后,学校较以前又有了一些新的变化。其一,学校的定位问题得到解决。在中法工专改名为国立工学院之后,根据中国教育部所属的学 校分类,它属于高等专门学院的范畴,独立于其他综合性大学。学校院系和课程的设置也开始按工业大学的要求和标准设计,“务求与法比各国工业大学有同等程 度”。工学院设机械电机和土木工程两系,修业年限为四年。前二年教授工业公共课目,课程有几何补编、宇宙学、图解几何、微积分、普通力学及应用 力学、工业物理、理论及实验水力学、电学、测量学大意、薄记大意、工业技术学、国文、法文、英文、工厂实习、工业图画、党义、军事训练。后二年教授各系 专门课目,其中机械电气系专门课程有热力学、汽机学及其他热动机、机械构造学、电汽技术学、职业技术学及机械工具、工厂建筑及工业设备学、电机构造学、电之测量学、工厂组织学、冶金学;土木铁道系专门课程有地质学、测量学、工作法、房屋建筑、铁道建筑、测量学及经纬仪测量学、铁道建筑、桥梁道路及河海 工程、建筑物体积计算学、实地测量。另外,本科三、四年级土木铁道系和机械电气系公共课目还有材料抵抗学、电学、法文、英文、工厂实习及试验、实地测 量、工业图画及设计、党义、铁筋三和土学、工业簿记,铁道组织及营业学。 学生在修完这些课程并通过毕业考试后,由学校授予工程师文凭,“具有

工程师文凭的学生可以由政府分配到急需的岗位或政府部门工作”。同时,根据当时许多大学惯例,工学院继续附设高中,修业年限为3年,另附设法文

补习班,修业年限为1年。中学课程根据教育部标准,但注重数理化,“俾储备工业之基础知识”;法文补习班学制1年,注重法文,“为入高中直接听讲之预 备”。并且,学校从高中一年级起就用法语进行上课。其二、校务组织和管理进一步完善。首先,学校的上级主管部门中方由原来的教育、交通两部双重 管辖改归教育部单一领导,法方的主管单位为法国外交部和技术教育部副部长办公室,由它们确保学校的存在并监督其正常运行。其次,学校内部组织系统更趋具体化,中法二位院长进行一定的分工,由中法两院长全面负责学院工作,法方院长兼教务主任,中方院长兼训育主任,设秘书处以辅助院长,处理一切,下分会计、庶务、医务、图书馆、工场诸部分,各设主任或管理员,负责相关部门。关于全院事务,由院长召集全体教职员举行院务会议讨论解决,教务由法方院长召集 各教员及工场管理员举行教务会议讨论决定,训务由中方院长召集训育员和舍监举行训务会议议决。再者,加强学生管理,制订并颁布《中法国立工学院 学则》和《附属高中部学则》,对学生学业、纳费、奖惩、考试升级和毕业以及入学、休学和退学等做出具体规定。校方即根据学校的考试条例,组成一个考试委员会。考试委员会的组成人员包括:二名校长,二名代 表中国政府的专家(一为巴黎中央工艺学校工程师的赵志游,一为沪宁铁路沪杭甬铁路总工程师林则蒸),二名代表法国政府的专家[一为工艺学校工程师、上 海法租界公董局总工程师卢齐耶(Louzier),一为巴黎中央工艺学校工程师、上海中国不动产和地产协会的技术会长肖洛特(Chollot)],以及 各专业课程的任课教授。每门专业课的考试持续8个小时,由任课教授和2个评审委员监考,学生在考场用餐,避免考生与同学或者外界接触,发生作弊行为。考 试试卷由任课教师批改,并由评审委员会核实。法语等普通考试也由任课教师和一位评审委员监考,分笔试和口试。在这次毕业考试中虽然有9位同学获得工程师文凭,但也有3名学生未能通过毕业考试,并且这3名学生已是第3次参加毕业考试,此前参加1937年、1938年度的毕业考试都未获通过。中法国立工学院所执行的严格的考试制度,足令我们今日高等院校只进不退的考试制度汗颜。

最后,学校在进入国立工学院时代所发生的第三个变化是办学条件进一步改善,招生规模重新有所扩大,终于在培养人才方面取得突破。以办学条件来说,中法工

学院成为当时国内一所设施完善的独立学院。学校校舍宽大,非常卫生,可以容纳三、四百名学生。学校有数处广阔的活动场地,可供学生从事各种体育活动。在 教学设备方面,学校建筑除拥有一个藏书丰富的图书馆和十间大教室(其中二间为梯形教室)外,另设有机械工厂、炼铁工厂、翻沙工厂、木工厂、试验金属工厂 各一家,工业模型陈列室、工业图书室、化学试验室、物理学试验室、电学试验室各一间;设备有:图书计65263册,其中中文书籍50956册,外文书籍 14307册;仪器价值4167元,模型价值9030元,机器价值140648元,实验用品14464元,总计价值158309元。 而伴随办 学条件的改善,工学院也重新扩大招生规模,每学期在校学生人数从中法工专的100人左右扩大到200多人,以第一学期计,1931年236人,1932 年246人,1933年264人,1934年273人,1938年261人。并且,更为可喜的是,中法国立工学院于1934年培养出首批本科毕业生,共有8名学生通过考试,获得工程师文凭。至1940年5月20日至6月11日中法国立工学院举行最后一次毕业考试,总计共有95人获得工程师文

凭,其中工程专业57人,机电专业38人。另外,在1931-1940年的10年里附属高中部的毕业生计有201人。可以说,中法国立工学院时代是该校历史上的一段黄金时期。

中法国立工学院于1940年6月被停办,固然与当时日本发动的八国联军侵华战争有着间接的关系,但与战争并无直接的联系。与中法大学于1938年因北平市日伪政权压迫而被迫停办和南迁不同,中法国立工学院由于在法租界内,在当时并没有遭到日伪政权要求关闭学校的逼迫;中法国立工学院被停办,主要是法国政府不愿继续这一中法教育合作事业。

1939年初,由于日本劫持中国海关,中国政府决定停付债赔各款,法国政府便趁机停止对工学院的拨款。4 月间,工学院院长褚民谊法国驻华大使催拨法

方的常年经费,法国使馆便通知校方,因中国政府停付庚款,法国政府不再为学校提供经费,并有意要将工学院降格为一所职业高中。

而事实上,在中国政府停付庚款后,中法教育基金委员会也仍然继续资助里昂中法大学震旦大学中法大学等一些中法教育合作事业。最后,即使将中法工学院的经费与中国停付庚款挂钩,法国政府也不能停付1939年的经费,因为法国政府利用退还庚款提供给学院1939年度经费系上一年度的庚款,而1938年庚款并未停付。

1940年8月初,教育部在回复中法工学院有关改组问题的咨询时,重申中方的主张,指出“本部希望马上将学校改组成一所五年制的职业技术学校。该学校仍将是一项中法两国政府的合作事业,它由四个系组成:工程系、电气系、机械系、自动系。

1943年8月汪伪政权收回法租界后,法租界巡捕房的法捕及越捕经法方改编成为法军,驻扎工学院,工学院课堂大楼及学生宿舍成为法军临时兵营。同年秋天,工学院校友为杜绝外来觊觎,协助保管委员会保护校产,利用工学院校舍,创办私立中法高级工业职业学校,其经费由中法教育基金委员会和社会热心人士资助,教职员多为前工学院教员。该校成立后,占据教室大楼的法军即退还一半作为课堂,工厂之大部分亦由法方归还保管委员会,作为该校与法童实业学校实习 之用。1944年冬,中法教育基金委员会拨款150万元对工学院年久失修的房屋进行修。1945年春,日军进占工学院,并解除驻校法属越兵武器。1945年8月日本宣布无条件投降后,进占工学院的日军也撤出工学院。与此同时,国民政府教育部京沪区特派员办公处即于21日派员临时接收中法工学院校产,将各重要房屋、工厂进出口加粘封条。11月初,国民政府教育部京沪区特派员办公处以教育部名义,致函国立上海工学院院产保管委员会,命令该 院院产及其全部设备限于11月10日以前点交上海区临时大学补习班主任李寿雍接收,现在借用该院院产之学校、团体及私人眷属应由院产保管委员会负责办理迁延,不得延误,中法工学院院产保管委员会及委员职务也同时撤消。一年后,国立上海高级机械职业学校又从上海临时大学补习班接收前中法工学院。新中国成立后,国立上海高级机械职业学校历经变迁,1953年改为上海动力机器制造学校,1959年改名上海机器制造学校,1983年又改为上海机械高等专科学校,1996年5月经国家教委批准,与同属机械工业部的上海机械学院合并组建上海理工大学。上海中法工学院也就这样消逝在人们的历史记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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