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 :1998年成立于广东省的银行

更新时间:2024-09-20 14:55

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于1998年12月成立,是中国人民银行的派出机构,根据授权在广东省海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三省(区)履行国家银行职责。广州分行机关(含分行营业管理部)内设部门(含合署办公)40个,下辖分行营业管理部1个,省会城市中心支行2个(南宁市海口市),副省级市中心支行1个(深圳市),地市中心支行34个,县(市)支行154个。

历史发展

广州分行所辖的三省(区)横跨我国经济金融发展水平的三个阶段,具有“总量大、差异大、对外开放程度高”的特点。其中,广东省地处国家改革开放前沿,外向型经济发达,金融业务总量居全国前列,金融机构数量多、种类全,金融创新活跃;广西壮族自治区借助东盟自由贸易区和泛珠三角区域经济合作起步的良机,经济金融发展势头迅猛;海南省作为中原地区最大的特区,在经历多年经济结构调整后正重新布局新时期的发展规划。针对辖内不同地区经济发展情况,近年来,广州分行在认真贯彻执行中央有关宏观经济政策及人民银行总行货币信贷政策的基础上,勇于开拓,大胆创新,不断提升金融服务水平,确保辖区金融稳定,有力地推动了区域经济社会的和谐发展。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有关法律、法规、命令和规章。

(二)负责在辖区内贯彻执行国家银行资金、存款准备金、再贴现、利率等有关货币信贷政策。

(三)监督管理辖区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和银行间债券市场

(四)监督管理辖区黄金市场,对黄金制品进出口实行监管。

(五)监测辖区系统性金融风险,协调银行、证券、保险监管政策,查处金融违法行为,维护地区金融稳定。

(六)负责辖区及广东省银行、证券、保险业和金融市场的统计、调查、分析和预测。

(七)建设企业和个人征信系统,管理征信业,推动广东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八)做好货币发行管理,确保广东省人民币的正常供应和流通。

(九)经理广东省国家和地方金库业务。

(十)组织贯彻执行支付结算的法律、行政法规和制度、办法,并结合广东省实际制定实施细则和单项管理办法,组织和维护支付结算系统的正常运行。

(十一)组织协调广东省反洗钱工作,监督检查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机构以及应当履行反洗钱义务的特定非金融机构履行反洗钱义务的情况,负责反洗钱资金监测和在授权范围内调查可疑交易活动。

(十二)负责广东省国际收支和外汇收支统计、管理、预警和分析工作;负责广东省经常项目管理工作;负责广东省资本项目管理工作;依法检查广东省机构及个人执行外汇管制法规的情况,处罚违法违规行为;监督管理外汇市场的运作秩序,分析预测外汇市场的供需形势,向国家外汇管理局提供政策性的建议和依据;规范广东省外汇账户的管理工作;承办国家外汇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三)管理广东省国库业务、科技和安全保卫工作。

(十四)依管理权限负责辖区人事、内审、党群等工作。

(十五)承办总行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内设办公室(党委办公室)、法律事务处、货币信贷管理处、金融稳定处、调查统计处、会计财务处、支付结算处、科技处、货币金银处、国库处、外事处、内审处、人事处(党委组织部)、金融研究处、征信管理处、反洗钱处、事后监督中心、保卫处、离退休干部处、党委宣传部、纪检监察一处、纪检监察二处、机关党委办公室、工会办公室、团委、服务中心、银行券处理中心、广州押运中心、清算中心、跨境人民币结算试点工作小组办公室、巡视工作办公室共31个处(部)室。

地理位置

地址:沿江西路137号

相关事件

2020年2月15日,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范一飞在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于新闻发布会上回应了社会关注的现金安全问题。范一飞表示,人民银行要求商业银行对外付出现金尽可能以新钞为主,对在医院、农贸市场回笼的现金采取特殊处理。

参考资料

机构简介.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2022-08-04

内设机构.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2022-08-04

人民银行广州分行:疫情期间医院等场所回收现钞直接销毁.澎湃新闻.2020-0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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