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早期四大银行 :中国早期四大银行

更新时间:2024-09-21 08:36

中国早期四大银行是指孙中山领导的广东革命政府于1924年8月在广州市创立的国家银行、1912年2月5日在上海成立的中国银行、始建于1908年的交通银行以及1935年6月4日改组而成的中国农民银行。其中,中央银行最初设立于广州,后于1926年在汉口设立分行。这四家银行在中国早期金融业的发展中扮演了重要角色。

中央银行

1924年8月,孙中山领导的广东革命政府在广州创立中央银行。1926年7月,国民政府移迁武汉市,同年12月在汉口设中央银行。原广州的中央银行改组为广东省银行。1928年11月1日,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国家银行,总行设在当时全国的经济金融中心──上海市,在全国各地设有分支机构,法定中央银行为国家银行,行使中央银行职责。1949年12月,中央银行随国民党政府撤往台湾省,同时武汉中央银行停止营业。

中国银行

于1912年1月24日由孙中山总统下令批准成立。1912年2月5日在上海大清银行旧址正式开业,改大清银行为中国银行,负责整顿币制、发行货币、整理国库,行使中央银行权利。故中国银行为中国历史最悠久的银行之一。1949年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管制委员会接管中国银行。

交通银行

始建于1908年(光绪三十四年),是中原地区早期四大银行之一,也是中国早期的发钞行之一,其发钞历史长达33年,也是发钞时间最长的银行。1986年7月24日,作为金融改革的试点,国务院批准重新组建交通银行。1987年4月1日,重新组建后的交通银行正式对外营业,总部设在上海市。成为中国第一家全国性的国有股份制商业银行,现为中国五大国有大型商业银行之一。

中国农民银行

1935年6月4日,中国国民党政府公布了《中国农民银行条例》,在原四省农民银行基础上改组而成为的中国农民银行正式成立了。资本总额仍为1000万元,总行仍设在汉口,1937年迁至南京。根据《条例》规定,该行办理发钞,农业放款,票据贴现,买卖证券,经营储蓄和汇兑,享有兑换券发行权、农业债券发行权和土地债券发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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