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志光 :丰电三期扩建工程D标段项目部原执行经理

更新时间:2024-09-21 13:19

吴志光,曾任丰电三期扩建工程D标段项目部执行经理。

人物经历

曾任丰电三期扩建工程D标段项目部执行经理。

人物事件

2020年4月24日,江西省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和丰城市人民法院、奉新县人民法院、靖安县人民法院对江西丰城发电厂“11·24”冷却塔施工平台塌特大事故所涉9件刑事案件进行了公开宣判。法院根据各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造成的危害后果以及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分别依法作出一审判决。

江西省投资集团公司党委委员、工会主席、丰电三期扩建工程建设指挥部总指挥邓勇超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贪污罪、受贿罪和国有公司、企业人员滥用职权罪,予以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20万元;河北亿能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张运平以及该公司丰电三期扩建工程D标段项目部执行经理吴志光、魏县奉信劳务公司丰电三期扩建工程D标段7号冷却塔施工队队长白书平中南电力设计院丰电三期扩建工程总承包项目部总工程师王松、上海斯耐迪公司丰城发电厂项目监理部总监理工程师胡东胜、丰电三期工程部土建专业工程师廖辉寿等14人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分别被判处七年至二年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参考资料

江西丰城发电厂坍塌致73死案宣判:28人获刑.新京报网.2020-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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