囊都布苏隆 :囊都布苏隆

更新时间:2024-09-20 21:59

囊都布苏隆,阿拉善厄鲁特旗第五代旗王,玛哈巴拉的长子,生于1780年以后。1820—1830年间,因父王年迈,开始参与旗政,积极筹措输送军驼,大力支持平定新疆张格尔安集延、布鲁特叛乱势力,因功晋升贝子衔一等台吉。

基本介绍

1832年(爱新觉罗·旻宁十二年)12月26日,承袭阿拉善旗札萨克和硕亲王,时年已经50余岁。同年在北京神武门外瞻觐道光皇帝,次年赏戴三眼花,1835年在隆宗门内瞻觐,担任乾清门行走,为朝廷效力。1836年,任御前行走职务,在御前大臣处入值办事。1837年,钦准其出行车驾使用黄色缰绳。1844年病故,享年65岁左右。宁夏副都统伊勒当阿奉清廷之命赴定远营哀悼吊唁。任旗王12年,谥称“格根”诺颜,意即“贤良崇佛”的首领。

【勤于职任  年班朝贡】

清朝,满清统治者为加强和巩固统治地位,政治上实行盟旗制度,婚姻上推行满蒙联姻,宗教方面采取笼络黄教上层政策。为进一步柔服蒙古上层人士,培植亲信,加强控制,清廷在蒙古王公、呼图克图中实行年班朝贡制度。年班每年举行一次,分班进行,轮流参加,贡纳“九九”礼品。西套和蒙古国年班六,每岁一班六年完成,不值班之岁,派协理台吉一人至京。每遇元旦,王公贵族集合札萨克处,望阙遥拜。爱新觉罗·旻宁年间,囊都布苏隆多次进京参加年班,进京时携带贡品黄羊40—50只,盘羊20只,肚羊20只,汤羊15只,奶酪、奶皮锁阳、腌沙葱、沙枣等,用黄布或白布包装,呈送皇帝和大臣享用。道光皇帝于每年农历十二月在保和殿设国宴,宴请朝正外藩。内外蒙古各旗王公、贝勒、贝子、额驸、台吉随文武大臣依次就座,诸乐并作,囊都布苏隆及王公贵胄至御前赐酒成礼。

【迷恋宗教  崇尚佛陀】

清廷采取笼络黄教上层政策,授予上层喇嘛尊贵名号和职衔,享有寺院领地内行政司法权力,给予参与俗界政治事务等特殊待遇。上层喇嘛效忠清廷王室,劝导蒙古人民接受现实命运,安于贫困,放弃斗争,忍受压迫和剥剥。

历代阿拉善盟亲王将佛教作为统治旗民的工具,极力推崇。第一代旗王和罗理带有随军喇嘛,参与军机和行政;第二代旗王阿宝结缘仓央嘉措,弘扬黄教;第三代旗王罗布藏多尔济,曾于1761年(爱新觉罗·弘历二十六年)到南寺瞻卯山海螺洞顶礼膜拜,并建议在此建立庙宇,举办经会;1828年(爱新觉罗·旻宁八年),第四代五任旗王玛哈巴拉布施白银万两,扩建南寺。第六任旗王囊都布苏隆对佛陀的痴迷程度超过了前代王爷。他经常参加佛事活动,吃斋念佛,诵经消灾,祈求福祉。他不但本人笃信佛教,还支持其弟遁入空门,皈依班禅班典叶锡作喇嘛,并让其担任王爷家庙延福寺的首席喇嘛。在他的带动和影响下,藏传佛教阿拉善盟地区流传甚广,全旗喇嘛人数当时达到4000—5000人,南寺成为“聚僧大寺”,被誉为“北方佛教中心”,客观上促进了民族宗教文化的发展。

【统治加强  赋税沉重】

按清律,为确保北方边境的安全,阿拉善厄鲁特旗实行森严的封建等级制度,贵族和平民是阿拉善社会的两大阶层。札萨克亲王及其贵族台吉以及寺庙活佛为贵族等级。段、陈、陶等姓氏的世职官员叫“额尔和坦”,与札萨克的关系形同蒙古汗王与纳可尔(亲兵),富裕牧户以牲畜财产赎身,取得“达尔罕”身份,可免除贡赋劳役。札萨克之众为“阿勒巴图”,即随丁和属民,是纳税的主体;“沙比那尔”即为庙丁,不服兵役,但向活佛喇嘛纳贡服役。“阿勒巴图”和“沙比那尔”为平民等级。另外还有随公主下嫁来旗的民户(庄头)和沦为包勒(家奴)的人,他们不入等级。囊都布苏隆执政期间,据档案资料显示,1837年(爱新觉罗·旻宁十七年)阿拉善厄鲁特旗有亲王1人,镇国公2人,公衔头等台吉和硕额驸1人,乾清门行走的公衔头等台吉1人,协理四等台吉1人,头、二、三等台吉共5人,四等台吉79人,台吉总数90人,王公贵族共有随丁579人。

阿拉善旗札萨克亲王在旗内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力,管理全旗牧地,统领全旗贵族和属民,征收贡赋。巴嘎牧民在指定区域内可以自由占用和利用牧地,无论贵族和牧民都不能将牧地据为私有。大约从爱新觉罗·颙琰年间起,札萨克亲王凭借政治权力,封禁部分草地和河流湖泊,专供札萨克衙门和亲王使用。1833—1835年,囊都布苏隆颁布札萨克谕令,先后封禁水草丰美的阿满乌苏等21处牧场供其畜牧。

清朝前期,为限制蒙汉族民接近,清政府限制汉人到蒙区垦荒耕种。清代中后期,内地汉人领票到蒙地务农者日渐增多。爱新觉罗·旻宁年间,囊都布苏隆放松土地封禁政策,暗中鼓励垦荒种地。1839年(道光十九年)阿鲁科尔沁旗僧俗贵族雇用汉农开垦黄河沿岸磴口土地,出租土地达1190多顷。土地的最终支配权属札萨克亲王,土地出租、建造房舍须经王爷批准,有偿还债务或其它原因,王爷可以收回土地。

囊都布苏隆时代,伴随王权和统治机构的强化和扩大,以及王公贵族奢华生活的需要,劳动人民的赋税和徭役日渐加重。清朝,亲王以下六等爵位袭封者,在朝廷分别领取岁俸,一般亲王岁俸银2000两/年、缎25匹,仆从及马匹另外拨给银子和粮草,亲王以下各等级王公台吉薪俸递减。贡赋分定期和临时两种。定期税额以每三年普查牲畜数额确定,一驼、一马或10—15只羊为一个计税单位——宝得,10个宝得折合8—16两白银。囊都布苏隆执政期间,全旗每年征收税额1400多个宝得(约合白银1.12万两至2.04万两),税赋由“阿勒巴图”和“沙比那尔”负担,父死子继,世代沿袭。临时贡赋如王爷生辰寿诞、袭爵大典、进京朝贡、赴藏礼佛、婚丧嫁娶、生儿育女、祭祀祖陵、参加庙会、诵经祈祷、燃料肉食、购置武器、储备军粮、举办盛会、偿还债务,都要征收临时贡赋和摊派劳役,平民(随丁)包勒(家奴)还要为主人担负挑水扫地、牵马拉驼、背柴抬轿等杂务。“阿勒巴图”、“沙比那尔”和包勒的经济负担与劳役付出十分沉重,处于被剥削奴役的悲惨境地。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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