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刑警组织 :1923年成立的政府间国际组织

更新时间:2023-01-18 12:35

国际刑警组织(英语简称:Interpol)的全称是国际刑事警察组织(英语全称:The .int Criminal Police Organization),它是当今世界上第二大政府间国际组织 ,规模仅次于联合国,同时也是世界上最大的警察组织。

国际刑警组织于1923年成立,前身是国际刑事警察委员会,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曾被纳粹控制,二战结束后重组,1956年正式更名为国际刑事警察组织。截至2023年,国际刑警组织共有 195 个成员国,旨在协调各国的警察组织,为在全球范围内预防与打击国际犯罪提供帮助,在国际警务执法合作中拥有着较大的作用。

组织的主要任务是促进跨境警察的合作,支援及帮助所有打击跨国犯罪的组织、政府机构、服务部门的工作。国际刑警组织建立了完善的国际犯罪相关的数据库,与成员国共同享有,组织负责数据库的日常维护,为成员国提供相关的技术支持。此外,国际刑警组织秉持政治中立的原则,尊重各国的法律法规,组织的所有活动都严格控制在成员国现行法律的限制范围内。

历史沿革

前身

国际刑警组织诞生在19世纪末20世纪初,当时世界局势紧张,全球各国国内外的矛盾不断激化,由于国际关系紧张及各国警力情况存在差异等种种因素,很难有效惩治犯罪分子,国际犯罪猖。在此背景下,警务合作的思想出现,并首先在欧洲得到了应用,其时的国际环境催生了国际刑警组织的前身——国际刑事警察委员会。1923年,在奥地利维也纳警察局局长约翰·斯科波博士的倡议下,德国法国、奥地利、埃及丹麦英国匈牙利在维也纳举行了第二次国际刑事警察会议,决定成立国际刑事警察委员会(Intemational Criminal Police Council,缩写为ICPC)及其常设机构,在维也纳设立常设秘书处,负责日常工作。1927年,组织大会通过决议,每个成员国在其警察结构内建立一个中央联络点,这个中央联络点也是现今国家中心局(NCB)的前身。

被纳粹控制

20世纪30年代末40年代初,第二次世界大战的爆发使得国际刑事警察委员会被纳粹分子所控制,成为了盖世太保的组成部分。1938 年,纳粹在罢免总统迈克尔·斯库布尔后接管了国际刑事警察委员会 (ICPC)。1942年,该组织完全落入德国的控制之下,并被迁往柏林。大多数国家停止参与该组织,ICPC 作为一个国际组织实际上不复存在。为表示区分,后人通常将1923年至1945年二战结束时期的国际刑事警察委员会称为“第一国际刑事警察委员会”。

再生

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国际犯罪依旧猖獗,在此形势下,1946年6月3日一5日,比利时法国英国等17个国家的代表在布鲁塞尔召开“国际刑事警察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制定了新的《国际刑事警察委员会章程》,将组织的总部迁往法国巴黎,选出了由5名委员组成的“执行委员会”,比利时人弗洛伦特·鲁瓦杰当选为“第二国际刑警委员会”主席。1946年7月22日,法国巴黎的国际刑警委员开始工作,并将名字缩写为“Interpol”,从此,Interpol专门指代国际刑事警察委员会(国际刑警组织)。1947年,Interpol发布了第一份红色通缉令,对象是一名因谋杀警察而被通缉的苏联男子。1956年,6月7日一13日,组织通过会议决定正式更名为国际刑事警察组织,并通过了现代化的章程,通过向成员国收取会费并依靠金融投资实现自治。

发展

国际刑警组织总秘书处自1946年以来设在法国,首先设在巴黎,然后设在圣克劳德,1989年迁往里昂至今。

1970年代,联合国承认国际刑警组织,并于1972年与法国签订总部协定,承认国际刑警组织为国际组织,从而加强了国际刑警组织作为国际组织的地位。几十年来,国际刑警组织与联合国的合作不断加强,2004年联合国在纽约总部开设了国际刑警组织办事处。

在成立初期,组织使用的工作语言是法语和英语,从1955年起使用西班牙语。1999年,阿拉伯语正式被采纳为第四种官方语言。而后,所有正式文件都被翻译成这四种语言,并在主要会议上提供口译服务。

处理个人数据(如姓名和指纹)是国际刑警组织的一项关键活动。1982年,国际刑警组织大会通过了《国际警察合作和国际刑警组织档案管制规则》。这标志着国际刑警组织档案控制委员会(CCF)的开始,这是一个独立的监督机构。

2012年,法国司法警察中央副主任Mireille Ballestrazzi成为第一位被任命担任国际刑警组织主席的女性,反映了男女在国际执法界的积极作用。

国际刑警组织的成员自成立以来稳步增长。从1923年最初的20个创始成员国,到1955年,随着第二次世界大战联合国的重建,有50个成员国。到1967年,有100个国家,到1989年达到150个,截至2023年,成员国及地区总数为195个。

标志

国际刑警组织会徽和旗帜自 1950 年开始使用。

会徽由地球仪组成,表明全球性活动;以剑贯穿中央,象征警察行动;下方天平及周边的橄榄枝包围地球,寓意和平。

会旗用于礼仪和活动,底色为蓝色,旗上绘有四道闪电,象征国际刑警迅速投入行动的能力以及该组织遍及全世界的无线网络

行动原则

1956年,国际刑警组织通过《宪法》,规定的四项主要原则指导国际刑警组织执行任务的行动:国家主权;尊重人权;政治中立;持续和积极的合作。

此外,国际刑警组织的章程规定"本组织严禁进行任何政治、军事、宗教或种族性质的干预或活动。"

主要组织机构

总秘书处

总秘书处负责协调各国打击犯罪活动的日常活动。秘书长直接管理总秘书处,警察和文职人员为主要组成人员。总秘书处的管理范围包括总部里昂、位于新加坡的全球创新综合体以及位于不同地区的多个卫星办事处。

现任秘书长:于尔根·斯托克 (Jürgen Stock),德国人,曾于2004年-2014年任职德国联邦刑警总局副局长,任期为2014年-2019年;2019年-2024年。

主席

主席是兼职和无报酬的,他在原属机构担任的职务会被全职保留。

现任主席:艾哈迈德·纳塞尔·拉伊西 Ahmed Naser Al-Raisi,他是阿拉伯联合酋长国少将,任期为2021年-2025年。

国家中心局 (National Central Bureau)

国家中心局是国际刑警组织在各国的常设机构,为总秘书处和其他国家的 NCB 提供中央联络点。国家中心局由各国自行指定的警察机构担任,通常由国家警察官员管理并隶属于负责警务的政府部门。

全体大会

全体大会是国际刑警组织的管理机构,为国际刑警组织的最高权力机关。全体大会召开时间为一年一度,将所有成员国召集对相关事项做出决定。

执行委员会

执行委员会由全体大会选出的13个成员国的代表组成,每年召开三次会议,主要任务是监督大会决议的实施、拟定全体大会日程和观察员名单等。

主要工作

目前国际刑警组织的主要工作包括:管理 19 个警察数据库,数据库包含大量有关犯罪和罪犯的信息(包括姓名、指纹、被盗护照等),保证各国可实时访问;提供调查支持,例如提供法医、取证、分析,并协助定位世界各地的逃犯;对成员国相关警务人员进行培训,以便与各国合作开展相关活动;与成员国的官员在不同专门犯罪领域展开合作,例如调查帮助、境外行动、培训和联网;通过研究当前国际犯罪的形势为未来的打击犯罪工作做好准备。

目前,国际刑警组织重点打击犯罪领域:恐怖主义犯罪、网络犯罪和有组织犯罪

七大全球警务目标

目标 1:应对恐怖主义威胁

主要包括查明并逮捕恐怖分子嫌疑人、破坏恐怖主义活动、流动追踪、截断嫌疑人资金流和武器采购源头,并且加强情报共享平台。

目标 2:促进全球边境完整性

主要包括确定犯罪分子和受害者的出行、与边境官员分享信息、为制定全球边境安全标准作出贡献、协助成员国维护其安全文件的完整性(例如处理使用伪造或变造护照的问题)。

目标 3:保护弱势群体

主要包括发现犯罪和罪犯并进行预防、保护犯罪受害者不受剥削和不再次受害、尊重弱势群体人权、建立强大的专家网络、遏制犯罪商业模式中的盈利要素、识别并捣毁通过这种犯罪商业模式获得的非法资金流和利润。

目标 4:为个人和企业保护网络空间

主要包括建立合作伙伴关系,确保网络空间安全、扩展网络犯罪调查专业知识、保护关键基础设施。

目标 5:促进全球诚信

主要包括促进善政和法治、加强腐败调查专业知识、促进廉洁文化、建立支持廉政和追回被盗资产的机制。

目标 6:遏制非法市场

主要包括提高公众对非法货物的风险认识、建立发现新兴非法市场的机制、加强调查和防止非法贸易、查明和破坏通过这类犯罪活动获得的非法资金流和利润、查明和破坏有组织犯罪和毒品网络。

目标 7:支持环境安全和可持续性

主要包括加强环境犯罪侦查能力、保护依赖资源的社区、脆弱物种和自然遗产、建立保护生物多样性和自然资源的机制、捣毁有组织犯罪网络和利润因素、查明和截断通过这类犯罪活动获得的非法资金流和利润。

通信系统 I-24/7

国际刑警组织通过称为 I-24/7 的通信系统连接所有成员国。该通信系统的安全网络作为一种联系工具为各国交流信息情报以及与总秘书处取得联系提供了渠道,将各成员国的警务执法部门联系起来,及时分享紧急的警务信息。此外,该接警系统还支持成员国从中央或者远程位置对组织的的数据库和服务进行实时访问。数据库包含数百万条记录,其中包含姓名和指纹等个人信息;被盗财产,例如护照和车辆;武器和威胁,例如枪支。

通行证

国际刑警组织通行证具体包含两个证件:国际刑警组织护照(E-Passport Booklet)和国际刑警组织身份证(E-Identification Card),两个证件的效力相同。

2009年10月13日,国际刑警组织在新加坡签发了第一张国际刑警护照,使得国家中心局局长和工作人员在协助跨国调查或紧急部署事件时无需签证即可国际出行。国际刑警组织委托了乌克兰高科技公司EDAPS Consortium负责“国际刑警组织通行证”的具体研发工作。

若因公前往承认国际刑警组织通行证的国家,证件持有人无需再向目的国签证机关办理签证,该证件实质上达到了免签入境(或者落地补签)的作用。除此之外,考虑到工作的特殊性质,持用国际刑警组织通行证出入境时还可以享受优先查验、优先安检、优先通关的特权。国际刑警组织通行证的应用明显缩短了“国际刑警”的入境耗时。

国际刑警组织通行证在出入境优先权上类似于联合国通行证(联合国和世界劳工组织向特定组织成员颁发的一种公务出入境证件),但其并不具备联合国通行证所附带的外交特权及豁免权。截至2014年8月,约有八成的成员国中心局已向国际刑警组织总部提出了通行证件的申请,72个成员国与国际刑警组织正式签署协议承认通行证件在本国内的效力。除此之外,欧盟非洲联盟、独立国家联合体、非洲警长组织、东南亚警长协会、经济合作组织等区域合作组织都对国际刑警组织通行证予以承认。

通报制度

通报是国际刑警组织成员国之间,为分享国际犯罪有关信息的一种通报请求制度,按颜色区分,由国际刑警组织总秘书处发布,成员国按照需求通过程序申请发布不同类型的通报。

成员

截至2023年,国际刑警组织共有195个成员国及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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