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电信联盟 :负责信息通信事务的政府间国际组织

更新时间:2023-11-01 11:54

国际电信联盟(International Telecommunication Union,简称ITU)是负责信息通信事务的联合国专门机构,属政府间国际组织,成立于1865年5月17日,1947年成为联合国专门机构,总部设在瑞士日内瓦。现任秘书长为多琳·伯格丹·马丁(Doreen Bogdan Martin,美国籍),于2023年1月1日上任,任期至2026年12月31日。

ITU的宗旨是维护和扩大成员之间合作,促进电信资源合理使用,促进和提供对发展中国家及不发达国家技术援助,促进新技术发展及在全球的推广应用。

ITU由全权代表大会、理事会、总秘书处和无线电通信部门、电信标准化部门、电信发展部门组成。其中,全权代表大会是ITU最高权力机构,每四年召开一次;理事会负责在全权代表大会休会期间代行职责;总秘书处负责ITU日常事务的管理和协调,由秘书长领导,并由副秘书长协助;无线电通信部门负责全球无线电频谱资源的分配和管理,其工作由无线电通信局主任组织和协调;电信标准化部门负责全球电信标准化工作,其工作由电信标准化局主任组织和协调;电信发展部门负责协调全球电信一致发展,其工作由电信发展局主任组织和协调。ITU秘书长、副秘书长、无线电通信局主任、电信标准化局主任、电信发展局主任等五位选任官员由全权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自1969年起,每年的5月17日都是“世界电信和信息社会日”,这一天既是国际电联于1865年成立的纪念日,也是签署第一个《国际电报公约》的纪念日。截至2022年,ITU有193个成员国,900多个部门成员、部门准成员以及学术成员。2022年10月3日,中国成功连任理事国,中国候选人、国家无线电监测中心主任程建军成功当选无线电规则委员会委员。

发展历程

国际电信联盟的前身是1865年成立的国际电报联盟(英文缩写也是ITU),它在1924年成立了国际电话咨询委员会(CCIF),1925年成立了国际电报咨询委员会(CCIT),1927年成立了国际无线电咨询委员会(CCIR),1934年更名为国际电信联盟。1947年ITU正式成为联合国(UN)的下属机构。1956年,CCIF和CCIT合并成为国际电话电报咨询委员会(ccitt),为推动改善发展中地区的通信发展,ITU在1989年成立了电信发展局(TDB)。1992年ITU进行了大规模的组织架构的整合,形成目前的组织架构:电信标准化部(ITU-T),无线电通信部(ITU-R)和电信发展部(IITU-D)。

主要部门

ITU的组织结构主要分为电信标准化部门(ITU-T)、无线电通信部门(ITU-R)和电信发展部门(ITU-D)。ITU每年召开1次理事会,每4年召开1次全权代表大会、世界电信标准大会和世界电信发展大会,每2年召开1次世界无线电通信大会。ITU的简要组织结构如图1-9所示。

1、电信标准化部门(ITU-T)

ITU-T主要负责协调全球电信方面的技术、政策研究和标准制定。目前电信标准化部门主要活动的有10个研究组。

SG2:业务提供和电信管理的运营问题;

SG3:包括相关电信经济和政策问题在内的资费及结算原则;

SG5:环境和气候变化;

SG9:电视和声音传输及综合宽带有线网络;

SG11:信令要求、协议和测试规范;

SG12:性能、服务质量(QoS)和体验质量(QoE);

SG13:包括移动和下一代网络(NGN)在内的未来网络;

SG15:光传输网络及接入网基础设施;

SG16:多媒体编码、系统和应用;

SG17:安全。

2、无线电通信部门(ITU-R)

ITU-R主要负责协调全球无线电通信方面的技术、政策研究和标准制定。目前无线电通信部门主要活动的有6个研究组。

SG1:频谱管理;

SG3:无线电传播;

SG4:卫星业务;

SG5:地面业务;

SG6:广播业务;

SG7:科学业务。

3、电信发展部门(ITU-D)

ITU-D主要负责全球发展中地区的电信技术、政策研究和标准制定。电信发展部门由原来的电信发展局(BDT)和电信发展中心(CDT)合并而成。目前国际科技大学D设立了两个研究组。

SG1:电信发展政策和策略研究;

SG2:电信业务、网络和ICT应用的发展和管理。

宗旨使命

宗旨

ITU的宗旨,按其“基本法”,可定义如下:1、保持和发展国际合作,促进各种电信业务的研发和合理使用;2、促使电信设施的更新和最有效的利用,提高电信服务的效率,增加利用率和尽可能达到大众化、普遍化;3、协调各国工作,达到共同目的,这些工作可分为电信标准化、无线电通信规范和电信发展3个部分,每个部分的常设职能部门是“局”,其中包括电信标准局(TSB)、无线通信局(RB)和电信发展局(BDT)。

使命

国际电联的使命是使电信和信息网络得以增长和持续发展,并促进普遍接入,以便世界各国人民都能参与全球信息经济和社会并从中受益。自由沟通的能力是建设更加公平、繁荣与和平的世界的必不可少的前提。为使该愿景成为现实,国际电联帮助调动所必要的技术、财务和人力资源。

国际电联面临的一项主要工作是通过建设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大力促进能力建设和加强网络安全以提高人们使用网络空间的信心,弥合所谓数字鸿沟。实现网络安全和网络和平是信息时代人们最为关注的问题,国际电联正在通过其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全球网络安全议程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

国际电联还针对防灾和减灾努力加强应急通信。尽管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均会受到自然灾害的威胁,但是较贫穷的国家由于其薄弱的经济能力和资源的匮乏往往受到最沉重的打击。

无论是通过制定用于创建基础设施以便在全球范围内提供电信服务的标准,还是通过对无线电频谱和卫星轨道进行公平管理以便将无线业务推广到世界每个角落,亦或是通过向努力制定电信发展战略的国家提供支持,国际电联开展的所有工作均围绕着一个目标,即让所有人均能够以可承受的价格方便地获取信息和通信服务,从而为全人类的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重大贡献。

国际电联将一如既往地致力于世界的连通。

成员情况

国际电联既吸收各国政府作为成员国加入,也吸收运营商,设备制造商,融资机构,研发机构和国际及区域电信组织等私营机构作为部门成员加盟。

随着电信在全面推动全球经济活动中的作用与日俱增,加入国际电联使政府和私营机构能够在这个拥有140多年世界电信网络建设经验的机构中发挥积极作用。

通过加入这一世界上规模最大,最受尊重和最有影响的全球电信机构,政府和行业都能确保其意见得到表达,并有力和有效地推进发展我们周围的世界再次旧貌换新颜。

私营公司及其它机构可以根据其关注领域,选择加入国际电联三个部门当中的一个或多个。无论通过出席大会,全会及技术会议,还是从事日常工作,成员都可以享受到独特的交流机会和广泛的结交环境,讨论问题并结成业务与合作关系。国际电联部门成员也开展标准制定工作,用以支持未来的电信系统和造就明天的网络与服务。

最后,部门成员有权接触到或许对其商业计划制定极有价值的非公开的第一手资料。

主要职责

管理国际无线电频谱和卫星轨道资源是国际电联无线电通信部门(ITU-R)的核心工作。

国际电联《组织法》规定,国际电联有责任对频谱和频率指配,以及卫星轨道位置和其它参数进行分配和登记,“以避免不同国家间的无线电电台出现有害干扰”。因此,频率通知,协调和登记的规则程序是国际频谱管理体系的依据。ITU-R的主要任务亦包括制定无线电通信系统标准,确保有效使用无线电频谱,并开展有关无线电通信

系统发展的研究。此外,ITU-R从事有关减灾和救灾工作所需无线电通信系统发展的研究,具体内容由无线电通信研究组的工作计划予以涵盖。与灾害相关的无线电通信服务内容包括灾害预测,发现,预警和救灾。在“有线”通信基础设施遭受严重或彻底破坏的情况下,无线电通信服务是开展救灾工作的最为有效的手段。

国际电联《无线电规则》及其“频率划分表”定期得到修订和更新,以满足人们对频谱的巨大需求。这一修订和更新工作对于适应现有系统的迅速发展并满足开发中的先进无线技术对频谱的需求十分重要。每三至四年举行一次的国际电联世界无线电通信大会(WRC)是国际频谱管理进程的核心所在,同时也是各国开展实际工作的起点。世界无线电通信大会审议并修订《无线电规则》–确立国际电联成员国使用无线电频率和卫星轨道框架的国际条约,并按照相关议程,审议属于其职权范围的、任何世界性的问题。

从实施《无线电规则》,到制定有关无线电系统和频谱/轨道资源使用的建议书和导则,ITU-R通过开展种类繁多的活动在全球无线电频谱和卫星轨道管理方面发挥着关键作用。数量巨大、增长迅速且有赖于无线电通信来保障陆地,海上和空中人命安全的各类业务,如固定、移动、广播、业余、空间研究、气象、全球定位系统和环境监测等,对频谱和轨道这些有限的自然资源的需求与日俱增。

无线电通信部门研究无线通信技术和操作,出版建议书,还行使世界无线电行政大会(WARC),CCIR和频率登记委员会的职能,包括:1.无线电频谱在陆地和空间无线电通信中的应用;2.无线电通信系统的特性和性能;3.无线电台站的操作;4.遇险和安全方面的无线电通信。

电信标准

国际电联因标准制定工作而享有盛名。标准制定是其最早开始从事的工作。身处全球发展最为迅猛的行业,电信标准化部门坚持走不断发展的道路,简化工作方法,采用更为灵活的协作方式,满足日趋复杂的市场需求。来自世界各地的行业、公共部门和研发实体的专家定期会面,共同制定错综复杂的技术规范,以确保各类通信系统可与构成当今繁复的ICT网络与业务的多种网元实现无缝的互操作。

合作使行业内的主要竞争对手握手言和,着眼于就新技术达成全球共识,ITU-T的标准(又称建议书)是作为各项经济活动的命脉的当代信息和通信网络的根基。对制造商而言,这些标准是他们打入世界市场的方便之门,有利于在生产与配送方面实现规模经济,因为他们深知,符合ITU-T标准的系统将通行全球:无论是对电信巨头、跨国公司的采购者还是普通的消费者,这些标准都可确保其采购的设备能够轻而易举地与其它现有系统相互集成。

展望未来,电信标准化部门面临的主要挑战之一是不同产业类型的融合。随着传统电话业务、移动网络、电视和无线电广播开始承载新型业务,一场通信和信息处理方式的变革业已拉开序幕。

相关程序

国际标准化组织中,提出标准建议稿的立项方式和立项定位大体分为以下五种情况:1.提案被采纳,作某一重要标准的修订的一部分,或几段;2.提案被采纳,作某一重要标准的更正;3.提案被采纳,作某一重要标准的修订的一部分,与其它几个部分共同组成一个重要国际标准;4.提案被采纳,作某一重要标准的补充;5.提案被采纳,作某一个独立的重要标准,如X.85、X.86。国际标准的影响非常大,一般一项国际标准从提出文稿到批准为标准至少需要两年,往后的3-5年需要对它进行不断的维护和完善。被批准为国际标准需要得到189个国家和600多个工业组织及众多厂商的认可。所以国际标准制订是涉及到重大创新、知识产权、市场、开发的综合能力的体现。

与华关系

中国于1920年加入电联,1932年首次派代表参加了在马德里召开的全权代表大会,签署了马德里《国际电信公约》。1947年在美国大西洋城召开的全权代表大会上第一次被选为行政理事会的理事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中国在电联的合法席位曾被非法剥夺。1972年5月电联行政理事会第27届会议通过决议恢复中国的合法席位。中国积极参加了电联的会议和活动。

自1997年7月1日起,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的代表可以中国代表团成员的身份,在涉及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有关的问题时,出席电联的全权代表大会和行政大会;经认可的香港特别行政区私营电信机构可参加电信标准化部门、无线电通信部门和电信发展部门的会议。

1999年以来,中国与电联的关系继续发展。信息产业部和国际电联在京共同举办了第三代移动通信任务组会议,31个国家的200多名代表出席了会议。会议主要讨论了第三代移动通信的无线传输技术标准。

国际电联1999年理事会在日内瓦举行,中国信息产业部派代表团出席。46个理事国的277名代表和19个非理事国的29名观察员出席了会议。本届理事会主要审议通过了电联2000-2001年财务预算;讨论了电联的管理、职能和机构改革问题,研究通过了对卫星网络申报成本回收的具体办法,审议了电联与世界贸易组织合作协议的内容和解决办法等问题。

中国驻日内瓦代表团大使乔宗淮代表中国政府与电联秘书长内海善雄在日内瓦签署了“国际电联与东道国协议书”。根据该协议,2000年亚洲电信展将在中国香港举行。这是电联第一次在中国举办的地区性电信展。

国际电联秘书长内海善雄来北京参加第22届万国邮政联盟大会,信息产业部部长吴基传会见了内海。双方就加强今后合作等问题举行了友好的会谈。除了北京的活动外,内海还赴西安市进行了访问。

2002年,中国继续积极参与国际电信联盟(以下简称“电联”)的各项活动。

电联在土耳其举行世界电信发展大会。本次大会主题是“缩小数字鸿沟”。与会各国就如何缩小数字鸿沟问题进行了广泛而深入的讨论,交流了各自电信发展的经验。大会最终通过《伊斯坦布尔宣言》和《伊斯坦布尔行动计划》。信息产业部副部长张春江率中国代表团出席。张副部长在会上作了题为“缩小数字鸿沟是电信发展永恒的主题”的主旨发言,介绍了中原地区信息产业20多年来的发展经验及取得的成就。

信息社会世界峰会第一次政府间筹备会于日内瓦召开。中国驻联合国日内瓦办事处代表沙祖康大使率团出席了会议。会议讨论并最终通过了政府间筹备会的议事规则、非政府组织参会的资格审定安排和参与方式,并初步讨论了峰会议题。沙大使在发言中指出,当前世界范围内的信息通信技术发展极不平衡,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间的“数码鸿沟”在继续扩大,这是建设信息社会亟需解决的问题。

电联在摩洛哥马拉喀什举行四年一届的全权代表大会。共有156个成员国、27个国际和区域性组织的代表参加了会议。信息产业部部长吴基传率中国代表团与会。大会审议了电联未来四年的战略、财政和运作规划,修订了电联《组织法》和《公约》的相关条款,并讨论了信息社会世界峰会的相关问题。

电联“2002年亚洲电信展”在香港特别行政区举行。此次电信展由电联与中国中央政府合作主办,香港特区政府承办,是继“2000年亚洲电信展”后在中国举办的第二次同类电信展。信息产业部吴基传部长代表中央政府出席了开幕式,并作了题为“走稳健务实的电信发展之路”的主旨发言。

2010年,赵厚麟再次高票连任国际电信联盟(ITU)副秘书长,这是迄今中国人在国际电信组织担任的最高职务。

2014年10月23日,国际电信联盟2014年全权代表大会在韩国釜山举行秘书长选举,中国推荐的国际电信联盟副秘书长赵厚麟赵厚麟作为唯一候选人,在首轮投票中即获得152票支持,高票当选为新一任秘书长,成为国际电信联盟150年历史上首位中国籍秘书长,于2015年1月1日正式上任,任期四年。

2022年10月3日,国际电信联盟2022年全权代表大会选举理事国和无线电规则委员会委员,中国成功连任国际电信联盟理事国,中国国家无线电监测中心主任程建军当选新一届无线电规则委员会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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