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大学法学院 :1895年创立于中国的学院

更新时间:2023-09-25 11:34

天津大学法学院,其前身为北洋大学法科。北洋大学法科始建于1895年10月,是我国近代最早开办的法学高等教育专业,培养了包括民国外交部长王宠惠、民国著名外交家王正廷海牙国际法庭首位法官徐谟、革命烈士张太雷等人在内的诸多海内外知名人士。北洋大学法科在实践中所积累的丰富办学经验和形成的较为完善的法学教育管理体制,已经成为天津大学法学系所拥有的珍贵历史财富。1924年,北洋大学法科并入北京大学,自此,北洋法科教育中断,1994年1月,经国家教委批准,天津大学正式设立经济法专业,主要承担法学专业研究生、本科生、法学辅修学位和法学双学位课程的教学任务,1998年,天津大学法学系设立经济法专业硕士点,2015年6月17日上午,天津大学法学院正式揭牌成立,2019年获批法学一级博士点。

历史沿革

天津大学(北洋大学)法科创建于1895年,“律例学门”是当时四大专业之一,中国现代法学高等教育由此发端。中共早期领导人张太雷,法学大家王宠惠王正廷徐谟、郭云观、燕树堂、吴经熊赵天麟等人均受教于北洋大学律例学门。

1920年北洋政府训令指示北洋大学专办工科,法科1920年正式停办,至此北洋法科并入北京大学。

1994年1月天津大学正式设立经济法专业,1997年11月成立法学系,2015年6月17日正式复建法学院。

2020年6月,发起并加入法学教育创新联盟。

师资力量

学院现有专任教师56人,其中教授19人,副教授15人。学院设有法学本科专业、法学一级学科博士点、法学一级学科硕士点和法律专业学位硕士点。各层次在校学生达400余人,其中在校研究生150余人,在校本科生250余人。

学院具有良好的教学和科研环境。设有中国绿色发展研究院、最高人民法院环境损害司法鉴定研究基地、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中心、中国智慧法治研究院、人类遗传资源法与政策研究中心、中国行为法学会司法行为研究会秘书处、天津市法学会环境资源法研究会秘书处、天津市法学会宪法学分会秘书处、刑事法律研究中心、科技法学研究所、知识产权法研究中心、外国法与比较法研究中心、法律援助中心等机构。学院与耶鲁大学、美国哥伦比亚大学莱斯大学纽约大学杜克大学、美国里士满大学格拉斯哥大学悉尼大学悉尼科技大学早稻田大学、日本庆应义塾大学、印度Jindal大学等国内外著名大学、研究机构、社会团体建立了合作关系。

学院复建以来,国家级项目共获批十余项,其中包括3项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2项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获得钱端升法学研究成果奖、第四届中国法学优秀成果奖、天津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等省部级奖励多项。学院组织了三十余次全国规模的大型学术会议,获得国内外法学界的高度关注。中国中央电视台、法制日报、经济日报、中国青年报、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报、中国环境报、人民法院报、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新华网等主流媒体进行了广泛而深入的报导。

教学设施

天津大学图书馆的馆藏资源可供师生利用外,学院还拥有设施完备的模拟法庭、藏书丰富的中外文图书馆,为培养现代化人才提供了良好的条件。

培养目标

法学系旨在培养:掌握扎实的基础法学和部门法学知识,具备良好的法学理论修养和业务素质,同时具有一定的经济学管理学等相关知识和较高的外语、计算机水平,不仅能胜任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立法、司法和法律服务工作,而且能适应企业管理、外贸、市场营销等各类部门需要的,复合型高级法律人才。

天大法学院的办学宗旨即:培养不仅具有法律知识,还具有职业立场、职业思维、职业责任的法律人才,建立高起点、国际化、有特色的法学院。

合作交流

2020年6月17日,天津大学举行首届中国高校法学教育创新研讨会暨天津大学法学院复建五周年座谈会,发布《法学教育创新联盟成立倡议书》。在教育部高教司指导下,法学教育创新联盟(我国“新文科”首个联盟)正式成立。天津大学法学院成为发起者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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