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化府 :明代地名

更新时间:2024-09-21 14:21

宣化府(越南语:Tuyên Hóaphủ ),是明代交趾承宣布政使司(越南语:Giao Chỉ Thừa tuyên bố chính sứ ty)下辖的一个府,领旷县、当道县、文安县、平原县、底江县、收物县、大蛮县、杨县、乙县九个县。

治约在今越南宣光省河江省永福省东北地区一隅。

历史变革

• 永乐六年冬十月己卯,升交趾宣化州为宣化府,改宣化州税课局为宣化府税课司。

• 永乐六年冬十月庚子,设交趾宣化府银场局司,置大使各二员,副使各四员。。

• 永乐九年三月乙亥,升交趾宣化府土司同知黄公剔为太原府知府,公剔上言:交趾去京师远士人之仕者,恒念不获躬睹朝廷文物之盛,臣今来朝,圣恩特加迁,不胜庆幸,诚愿效劳毂之下,以图补报。从之,命吏部移文交趾布政司给路费给遣其家属来完聚。

• 永乐九年三月甲申,以交趾土官宣化府同知梁仕永竭力建功,剿戮叛贼,固守境土,遣人敕往劳赐之彩币三表里、织金绮衣一袭、钞千贯。

• 永乐十二年三月戊戌,宣化府土官同知梁仕永遣人贡金银器等物,皇太子命礼部宴劳之。

• 永乐十三年八月丁亥,革宣化府之长江河泊所

• 永乐十四年五月丙午,设交趾宣化府儒学、医学、道纪司。

• 永乐十七年三月癸亥,设交趾宣化府阴阳学、僧纲司。

• 永乐十七年秋八月丙辰,设宣化府之宣光镇金场局,局置大使二员、副使四员。

• 永乐十七年秋九月丙辰,省文安县入旷县,省乙县入底江县,领县七。

• 永乐二十年夏五月庚申,交趾宣化等府及所隶州县学师生贡方物诣阙,谢赐五经、四书、性理大全、为善阴书,皇太子令礼部赐之。

• 宣德元年十二月癸未,交趾守北闲堡宣化府同知陶季容地方武装阮执先等追黎利至清波县,为黎利所获,遣还招陶季容附已,季容骂曰:‘我初以土司蒙朝廷授职俯佐赐敕谕重赉,俾守兹土,背恩负德,非为臣之道,我誓不从反逆’,县丞黄扲珠等以兵威胁,季容固不为动。

• 宣德二年二月庚午,升交趾宣化府同知陶季容为本府知府,遣人赍敕劳季容曰:‘今叛寇黎利等肆为狂悖,尔能尽忠国家,谨守城堡,保障人民,深可嘉尚,特升尔为宣化府知府,尚益效忠诚,以副朝廷眷待之意’。

• 宣德二年二月庚午,升交趾宣化府知府黄安为广东布政司左参政。

• 宣德三年八月丁酉世袭水尾县土司、宣化府土官知府陶季容等以旧地陷没,无所于归来朝,朱瞻基嘉念之,命赐银币、衣物,俾居京师,季容等陈愿居附近云南阿迷州,从之,仍令有司各给房屋田地,时加存恤,毋致失所。

废弃

交趾承宣布政使司自成立后,当地民众起事不断,明廷岁岁用兵。在明宣宗宣德二年(1427年),明军总兵官柳升在当地遭到重大挫败,明廷乃允许撤兵。越人黎利建立后黎朝,改国号大越,于是安南复国。到宣德三年(1428年),正式废除交趾承宣布政使司。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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