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先甲 :尤先甲

更新时间:2024-09-21 04:11

尤先甲(1843-1922),字鼎孚,祖籍徽州,吴县(今苏州市市区)人,是吴中的乡绅。他于光绪二年(1876)考中举人,后授内阁中书,曾两次调任礼部。尤先甲后弃官从商,长达20余年连任五届苏州商务总会总理及议董,为保障地方治安、发展工商业和公益事业做出了重要贡献。1922年10月23日,尤先甲在苏州去世,享年80岁。

人物经历

尤先甲,光绪二年(1876年)举人,授内阁中书,曾二度调礼部任职。光绪九年父丧归里后,不复做官,居苏州从事桑梓公益及经商。光绪十六年,江南水灾,与众绅筹集款项,督员分赴灾区按户查放。后每遇有灾均劝捐放赈,因而得清廷奖赏花侍读衔及三代二品封典。光绪二十二年,据《马关条约苏州市辟为通商口岸,奉命与潘祖谦(济之)任勘地公所董事,勘划租界地。后应在籍国子监祭酒陆润庠之邀,参与筹建苏纶、苏经两厂事宜。当年投资银2万两,创设同仁和绸缎局,成为苏州该业之冠。光绪二十六年,为保障地方治安,与众绅筹设团练局,自任北路局董。光绪三十一年,与在籍湖北学政王同愈等筹设苏州商务总会,并推选为首届总理,后连任五届总理及议董等职,长达十余年。同年科举废除后,苏州成立长元吴学务公所,尤先甲任会计议董。光绪三十二年,为收取苏杭甬铁路权,成立苏省铁路公司,他任该公司驻苏分公司经董。当年参加张謇等在沪组建的预备立宪公会。宣统元年(1909年),苏省发起裁厘认捐实行营业税的运动,成立全省认捐事务所,分设江宁区苏州市两处,他任苏州事务所所长。期间曾先后出任南洋劝业会吴县物产会会长、清廷农工商部咨议等职。宣统三年,辛亥革命爆发,他与孙昭晋、江衡等人前往抚署,劝说巡抚程德全反正。中华民国建立后,除理商务外,并兼事公益慈善事业,先后办理官粥局、民团局、平局,经营五亩园学堂儒寡会经费,创办遂初小学、城西幼稚园等。民国11年(1922年)10月23日病逝于苏州。

经商事迹

尤先甲在弃官经商后,积极参与苏州的工商业发展。1896年,随着《马关条约》的签订,苏州市被辟为通商口岸,尤先甲被任命为勘地公所董事,负责勘划租界地。在陆润庠的邀请下,他参与了苏纶、苏经两厂的筹建工作,并投资2万两银子,创立了同仁和绸缎局,成为该行业的佼佼者。1900年,为了保障地方治安,他与其他绅士共同筹设团练局,并担任北路局董。1905年,尤先甲与王同愈等人共同筹设苏州商务总会,并被推选为首届总理,此后连续五届担任总理及议董,任期长达20余年。科举废除后,苏州成立“长元吴学务公所”,尤先甲担任会计议董。1906年,为了收取苏杭甬铁路权,他参与成立了苏省铁路公司,并担任驻苏分公司经董。同年,他还参加了张謇在沪组建的预备立宪公会。1909年,苏省发起裁厘认捐实行营业税的运动,尤先甲担任苏州事务所所长。在此期间,他还曾担任南洋劝业会吴县物产会会长,以及农工商部咨议等职。

热心公益

尤先甲不仅在商业领域有所建树,还积极参与公益事业。1890年,江南地区发生水灾,他与其他绅士共同筹集款项,派遣人员前往灾区进行赈灾。由于其在赈灾工作中的贡献,他被清廷授予花翎侍读衔及三代二品封典。1911年辛亥革命爆发时,尤先甲与孙昭晋、江衡等人前往抚署,劝说巡抚程德全易帜反正。民国建立后,尤先甲除了处理商务事务外,还致力于公益慈善事业,先后办理官粥局、民团局、平粜局,经营五亩园学堂儒寡会经费,创办遂初小学、城西幼稚园等,为社会做出了重要贡献。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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