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通志 :清朝张凤仪等修辑的通志

更新时间:2023-11-24 12:07

《山东通志》:清代巡抚山东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岳濬等监修。起初,明朝嘉靖山东省巡按御史方远宜始嘱副使陆釴等创修《通志》四十卷,为目五十有二、附目十。康熙帝十二年,巡抚张凤仪、布政使施天裔重为修辑,大抵仍旧文者十之八九,新增者十之一二而已。

简介

《山东通志》:是专门记载山东省的历史、地理、风俗、人物、文教、物产、气候等的官修志书。

明朝嘉靖年间,陆釴奉上司 方远宜之命,首创《 山东通志》,四十卷,为今之 通行本。

清代分别在雍正七年、康熙十二年,两次对此书进行重修,删除了一部分内容,成为 三十六卷。

目录

卷之一图考

卷之二 建置沿革上(有表)

卷之三 建置沿革下(有表)

卷之四 星夜、疆域

卷之五 山川上

卷之六 山川下

卷之七 形势、风俗

卷之八 物产、田赋、户口(民役附)

卷之九 封建(王府官附)

卷之十 职官

卷之十一 兵防

卷之十二 城池

卷之十三 漕运(海运附)

卷之十四 桥梁(闸坝附)

卷之十五 公署

卷之十六 学校(书院附)

卷之十七 科目(荐奉附)

卷之十八 祠祀

卷之十九 陵墓

卷之二十 寺观

卷之二十一 宫室

卷之二十二 古迹

卷之二十三 帝王(后妃附)

卷之二十四 圣贤(圣裔附)

卷之二十五 名宦上

卷之二十六 名宦中

卷之二十七 名宦下(外传附)

卷之二十八 人物一

卷之二十九 人物二

卷之三十 人物三

卷之三十一 人物四

卷之三十二 人物五

卷之三十三 人物六(外传附)

卷之三十四 流寓、仙释

卷之三十五 教义、列女

卷之三十六 艺文

卷之三十七 遗文上

卷之三十八 遗文下

卷之三十九 灾祥

卷之四十 杂志

四库提要记载

此本乃雍正帝七年岳濬奉诏重修。延检讨杜诏等开局排,至乾隆元年始告成,后任巡抚法敏表进於朝。中间体例,於旧志多有改革。如宦绩人物,旧志於列国卿大夫缕载无遗。此本则以经传所有者概从刊削,而断自汉始。又田赋、兵防,旧志疏略不具,运道、海疆,则并阙如,此本悉为补辑。又《人物》之外,旧志别分《隐逸》、《孝义》、《儒林》、《文苑》诸目,往往配隶失宜,此则悉从删削。又如以北兰陵县为南兰陵,以今济阳区为唐宋之济阳,以复旧之新泰市为两设之新泰,皆沿讹之尤甚者,此本均为辨明,亦多所考证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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