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绍先 :明朝巨鹿籍历史人物

更新时间:2024-09-21 19:51

张绍先(1584--1666),男,字善述,号重光,祖籍巨鹿县西张庄,明朝人物。

绍先14岁始读书,苦学6年,18岁入邑序,中万历癸卯(1603)科举人,丙辰科(1616)进士,任通政使(管政令)。清开国后,加工部侍郎(管工程修建),赠都察御史(管司法检察)。

张绍先才华横溢,撰写了很多碑文。如《尼家坟墓志铭》、《张氏始祖墓表》、《不悲殿碑文》、《关圣帝碑文》、《三明寺碑文》等。

基本介绍

张绍先幼时家贫,其父(张尔德)于明万历十五年带长子去外地谋生,其母在进虎寨一家大户当佣人。10岁时的绍先就经常到马旺营四面佛学堂附近割草,并在拾柴打草之余,于学堂窗外专心听讲,冬来暑往,风雨无阻,长达三年之久。在学堂里教书的邱先生察觉此情后,经询问认为绍先虽穷,但天资聪颖并有大志,遂起爱怜之心,便资助其进学堂读书,且精心培育。绍先14岁始读书,苦学6年,18岁入邑序,中万历癸卯(1603)科举人,丙辰科(1616)进士。张绍先在任山西泾阳县尹期间,兴利徐弊,督修水利,民获其益。并不畏权贵,将魏忠贤党羽中一谋产诬邻的豪绅绳之以法。因政绩卓著,升为右通政使,掌管国家奏状案。时有趋炎附势者奏魏寺应和孔子庙并祀,遭到绍先的严词批驳:“宋时,因为名相王安石配享,尚遭到唱戏的嘲讽,何况是一个宦官呢!如是,怎样对待以正名定分为主的礼教?倘或有不测,我愿一个人承担责任。”全朝官员畏惧魏党权势,皆为绍先担心,但他无所畏惧,仍秉公办事。崇元年(1628),累迁为通政使。张不但主持正义,而且两袖清风。乡人高风台父子,遭到族间无赖名举与城恶棍阎义诬陷受监禁,几至丧生。绍先闻知其冤情后,将案情奏达宫中,几经周折,终使风台父子的冤情昭雪。事后,风台父子拿出四百两银子酬谢绍先,他分文不取。崇祯十一年(1638),绍先鉴于明朝政治腐败、内忧外患,已处于风雨飘摇之中,便激流勇退,以病乞归,获允后在京西香山住闲。清代,绍先因德高望重被起用,加光禄卿。赐状元及弟。顺治五年(1648),他因佐政有功,受到降旨表彰,旋升工部左侍郎,并钦赐建“皇恩四世”坊一座,“金井”一处,以流芳百世。绍先虽在朝为官,但始终不忘家乡父老。巨鹿县地势低洼,十年九淹,百姓深受其害。张授意巨鹿知县沿平乡县任泽区隆尧县界修筑了一高2。5米,宽10米,长达百里的大堤。此堤于顺治九年(1652)始,至次年竣工,是为巨鹿县有名的县埝。之后,他又指令巨鹿知县组织百姓,筑成了周长20华里的护城大堤,接着又对漳河故道进行了清淤。这些水利设施的兴修,对历史上防御洪水的侵入和沥涝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使巨鹿人民受益匪浅。绍先告老归里后,僻做了诸多济贫、掩髂,修堰、账荒等有益于百姓的事情。张绍先才华横溢,撰写了很多碑文。如、《尼家坟墓志铭》、《张氏始祖墓表》、《不悲殿碑文》、《关圣帝碑文》、《三明寺碑文》等。康熙帝五年(1666)卒,赠都察院右都御史,荫一子,祭葬如例。祖籍巨鹿县西张庄,后迁居杨家寨,后居县城水市街。参加了明万历丙辰(公元1616年)科考,中进士,任通政使(管政令)。清开国后,加工部侍郎(管工程修建),赠都察御史(管司法检察)。因政绩卓越著钦赐建“皇恩四世”坊一座,“金井”一处,以流芳百世。巨鹿公园内现有“皇恩四世”牌坊文革时期被摧毁。北街还有杨家牌坊。

水市街、西张庄、杨家寨住着一些张家后人。

张绍先的父亲是一位木匠,家境贫穷。有一天,家里来了一个南蛮子,他非要住在住在张家,就让他住进了驴圈,这个人每天晚上出去,手里抱个匣子,张绍先的父亲觉得蹊跷,就偷偷跟在后面。南蛮子住了很长时间,有一天晚上,把这个匣子埋在离他家不远的地里。

南蛮子走后,张的父亲把匣子挖出来,一看原来是骨灰,他才知道南蛮子是看坟地而来。

张绍先的父亲把骨灰挖出来,然后把自家的祖坟骨灰埋在这儿,不久,张绍先就出生了。

南蛮子回去后生了两个儿子,却发现两个儿子长得都不像人样,黑不溜秋,于是心生疑惑,又来到巨鹿县。他走到张绍先家附近,发现一只炸窝鸡抱着凤凰。见到张绍先的父亲就问:“老哥,你对我说实话,我走了之后,你是不是把我埋的东西挖出来了,我在村口看见一只炸窝鸡抱着凤凰。”他回答说:“你说的是不是我家的人?”南蛮子说:“你的儿子已经生了,没有办法,你只把我的东西还给我。你的儿子以后会有出息的。”张绍先的父亲这才把人家的骨灰从驴圈的梁上取下来。南蛮子感叹说:“怪不得我的儿子都不成人样呢!”巨鹿除了张绍先,南蛮子抱着自己的骨灰走了。

参考资料

免责声明
隐私政策
用户协议
目录 22
0{{catalogNumber[index]}}. {{item.title}}
{{item.title}}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