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中荣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1998年在江苏成立的公司

更新时间:2024-09-20 11:01

昆山中荣金属制品有限公司(英文:Kunshan Zhongrong Metal Products Co.,Ltd.),是由台湾中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通过子公司英属维京银鹰国际有限公司在昆山开发区投资设立的台商独资企业,是一家以从事汽车制造业为主的企业。公司成立于1998年8月24日,位于江苏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河路189号,法人代表吴基滔(中国台湾人)、总经理林伯昌(中国台湾人),注册资本880万美元,总用地面积34974.8平方米,规划总建筑面积33746.6平方米,员工总数527人。该企业主要从事汽车零配件等五金件金属表面处理加工,主要生产工序是轮毂打磨、抛光、电镀等。2014年12月30日,该公司营业执照被依法吊销。

昆山中荣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主要从事汽车零配件等五金件金属表面处理加工,从事汽车零配件的商业批发及进出口业务。1998年9月,开始建设电镀车间、前处理车间及员工宿舍。2002年5月,进行2个抛铜车间建设。2005年,三期建设项目(4个厂房、办公楼及毛坯检验区)投入使用。2012年4号厂房车间改造完成。2013年,该公司主营业务收入1.65亿元。2014年8月2日7时34分,昆山中荣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组织员工在4号厂房进行抛光作业时,发生特别重大铝粉尘爆炸事故,造成146人死亡、114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逾3.5亿元。

2014年8月20日,江苏省昆山市检察院依法对中荣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吴基滔,总经理林伯昌,安全生产主管吴升宪,以涉嫌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批准逮捕。同年12月30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由江苏省人民政府责成江苏省安全监管局对中荣公司处以规定上限的经济处罚,并由相关部门依法对中荣公司予以取缔。

历史沿革

1998年8月24日,昆山中荣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在江苏省昆山开发区注册成立,注册资本880万美元,总用地面积34974.8平方米。同年9月,开始一期建设,包括电镀车间、前处理车间及员工宿舍。

2002年5月,昆山中荣金属制品有限公司进行二期:2个抛铜车间建设。2004年6月,开始三期建设:含4个厂房、办公楼及毛坯检验区。2005年,三期建设项目投入使用。2006年3月,4号厂房车间一、二层共建设安装8套除尘系统。2012年4号厂房车间改造后,8套除尘系统的室外排放管全部连通。2013年,昆山中荣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主营业务收入1.65亿元。

2014年8月2日7时34分,位于江苏省昆山市经济开发区的昆山中荣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组织员工在4号厂房进行抛光作业时,发生特别重大铝粉尘爆炸事故,造成146人死亡、114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逾3.5亿元。

2014年8月20日,江苏省昆山市检察院经审查决定,依法对中荣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吴基滔,总经理林伯昌,安全生产主管吴升宪,以涉嫌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批准逮捕。

2014年12月30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由江苏省人民政府责成江苏省安全监管局对中荣公司处以规定上限的经济处罚,并由相关部门依法对中荣公司予以取缔。

机构治理

公司股东

管理人员

主要业务

昆山中荣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主要从事汽车零配件等五金件金属表面处理加工,从事汽车零配件的商业批发及进出口业务。

相关事件

事件背景

事故单位情况

中荣公司成立于1998年8月,是由台湾中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通过子公司英属维京银鹰国际有限公司在昆山开发区投资设立的台商独资企业,位于昆山开发区南河路189号,法人代表吴基滔(中国台湾人)、总经理林伯昌(中国台湾人),注册资本880万美元,总用地面积34974.8平方米,规划总建筑面积33746.6平方米,员工总数527人。该企业主要从事汽车零配件等五金件金属表面处理加工,主要生产工序是轮毂打磨、抛光、电镀等,设计年生产能力50万件。

该公司于1998年8月取得土地使用权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同年9月开始一期建设(电镀车间、前处理车间、宿舍)。2002年5月进行二期建设(2个抛铜车间)。2004年6月开始三期建设(4个厂房、办公楼及毛坯检验区),其中4号厂房为本次事故厂房,该厂房由江苏省淮安市建筑设计研究院设计,江苏省涟水县建筑安装工程公司承建,2005年投入使用。

事故车间情况

建筑情况

事故车间位于整个厂区的西南角,建筑面积2145平方米,厂房南北长44.24米、东西宽24.24米,两层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层高4.5米,每层分3跨,每跨8米。屋顶为钢梁和彩钢板,四周墙体为砖墙。

厂房南北两端各设置一部载重2吨的货梯和连接二层的敞开式楼梯,每层北端设有男女卫生间,其余为生产区。一层设有通向室外的钢板推拉门(4米×4米)2个,地面为水泥地面,二层楼面为钢筋混凝土。

工艺布局

事故车间为铝合金汽车轮毂打磨车间,共设计32条生产线,一、二层各16条,每条生产线设有12个工位,沿车间横向布置,总工位数384个。该车间生产工艺设计、布局与设备选型均由林伯昌(中荣公司总经理)自己完成。

事故发生时,一层实际有生产线13条,二层16条,实际总工位数348个。打磨抛光均为人工作业,工具为手持式电动磨枪(根据不同光洁度要求,使用粗细不同规格的磨头或砂纸)。

除尘系统

2006年3月,该车间一、二层共建设安装8套除尘系统。每个工位设置有吸尘罩,每4条生产线48个工位合用1套除尘系统,除尘器为机械振打袋式除尘器。2012年改造后,8套除尘系统的室外排放管全部连通,由一个主排放管排出。事故车间除尘设备与收尘管道、手动工具插座及其配电箱均未按规定采取接地措施。除尘系统由昆山菱正机电环保设备有限公司总承包(设计、设备制造、施工安装及后续改造)。

作时间及人员配置

事故车间工作时间为早7时至晚7时,截至2014年7月31日,车间在册员工250人。

事故发生时现场人员情况

现场共有员工265人,其中:车间打卡上班员工261人(含新入职人员12人)、本车间经理1人、临时到该车间工作人员3人。

事故起因

直接原因

事故车间除尘系统较长时间未按规定清理,铝粉尘集聚。除尘系统风机开启后,打磨过程产生的高温颗粒在集尘桶上方形成粉尘云。1号除尘器集尘桶锈蚀破损,桶内铝粉受潮,发生氧化放热反应,达到粉尘云的引燃温度,引发除尘系统及车间的系列爆炸。因没有泄爆装置,爆炸产生的高温气体和燃烧物瞬间经除尘管道从各吸尘口喷出,导致全车间所有工位操作人员直接受到爆炸冲击,造成群死群伤。

管理原因

中荣公司无视国家法律,违法违规组织项目建设和生产;苏州市、昆山市和昆山开发区对安全生产重视不够,安全监管责任不落实,对中荣公司违反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长期存在安全隐患治理不力等问题失察;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的有关部门未认真履行职责,审批把关不严、监督检查不到位、专项治理工作不深入、不落实;江苏省淮安市建筑设计研究院、南京工业大学、江苏莱博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和昆山菱正机电环保设备有限公司等单位,违法违规进行建筑设计、安全评价、粉尘检测、除尘系统改造。

事故经过

2014年8月2日7时,事故车间员工上班。7时10分,除尘风机开启,员工开始作业。7时34分,1号除尘器发生爆炸。爆炸冲击波沿除尘管道向车间传播,扬起的除尘系统内和车间集聚的铝粉尘发生系列爆炸。当场造成47人死亡、当天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28人,185人受伤,事故车间和车间内的生产设备被损毁。

救援及现场处置情况

2014年8月2日7时35分,昆山市公安消防部门接到报警,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第一辆消防车于8分钟内抵达,先后调集7个中队、21辆车辆、111人,组织了25个小组赴现场救援。8时03分,现场明火被扑灭,共救出被困人员130人。交通运输部门调度8辆公交车、3辆卡车运送伤员至昆山各医院救治。环境保护部门立即关闭雨水总排口和工业废水总排口,防止消防废水排入外环境,并开展水体、大气应急监测。安全监管部门迅速检查事故车间内是否使用危险化学品,防范发生次生事故。

江苏省及苏州市人民政府接到报告后,立即启动了应急预案,省委书记罗志军、省长李学勇,省委副书记、苏州市委书记石泰峰等同志迅速带领省、市有关领导及有关部门负责同志赶赴事故现场,及时成立现场指挥部,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和伤员救治工作。苏州军分区、昆山人武部和解放军一〇〇医院等先后出动120余人投入事故救援和伤员救治工作。

事故发后,昆山市紧急成立了院内救治、应急调度、物资保障等多个工作领导小组,此次爆炸事故伤员中的137人已经被转至苏州市、无锡、上海市南通市等医院救治,大部伤员的烧伤面积超过90%,伤势最轻者也超过50%,均为深度烧伤。记者多方打听得知,面对突如其来的灾难,北京积水潭医院上海瑞金医院上海长海医院第一时间派出医疗专家组赶赴昆山市支援。江苏省人民医院苏州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无锡市第三人民医院、南通上海市第一人民医院南通大学附属医院以及常熟市、宜兴的部分医院纷纷开辟绿色通道,紧急调动数百名医护人员接受并抢救伤员。

医疗救治和善后处理情况

事故发生后,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立即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全力救治伤员,做好遇难者亲属安抚工作,查明事故原因,追究责任人责任,吸取血的教训,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张高丽、刘延东、马凯副总理,杨晶、郭声琨、王勇国务委员也都作出重要批示。受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委派,8月2日下午王勇国务委员带领国务院相关部门负责同志赶赴现场,组织指挥抢险救援,全力开展对受伤人员的救治,调动全国数十名专家支持医疗救助工作,到11家医院慰问受伤人员,对做好善后处理和事故调查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事故发生后,昆山市地方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全力做好医疗救治、事故伤亡人员家属接待及安抚、遇难者身份确认和赔偿等工作,按照医疗救治、善后安抚两个“一对一”的要求,对遇难者家属、受伤人员及其家属分步骤进行了心理疏导,全力开展善后工作,保持了社会稳定。

昆山市卫生计生委高度重视事故现场医疗救助工作,面对伤员伤势严重、抢救任务十分艰巨的情况,克服困难,集中力量,调动各方医疗专家、器械、药品等,投入救治工作。

2014年8月4日,江苏昆山公布事故遇难者及伤员脱氧核糖核酸比对信息(数据截至2014年8月4日18:00)。

事故调查

依据《安全生产法》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经国务院批准,2014年8月4日,成立了由安全监管总局局长任组长,安全监管总局、监察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全国总工会、江苏省人民政府有关负责同志等参加的国务院江苏省苏州昆山市中荣金属制品有限公司“8•2”特别重大爆炸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工作。同时,邀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派员参加,聘请了国内粉尘爆炸、消防、建筑、机械、材料、电气等方面的院士、专家参加事故调查工作。

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现场勘验、查阅资料、调查取证、实验测试、检测鉴定和专家分析论证,查明了事故发生的原因、经过、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等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并针对事故原因及暴露出的问题,提出了事故防范措施。

经调查认定,江苏省苏州昆山市中荣金属制品有限公司“8•2”特别重大爆炸事故是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伤亡情况

昆山“8·2”爆炸事故造成146人死亡、114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逾3.5亿元。

相关处置

根据调查事实和有关法律法规,对中荣公司董事长吴基滔、总经理林伯昌、经理吴升宪,昆山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党工委委员、安委会主任陈艺,昆山开发区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局副局长兼安委会副主任黄惠林,昆山市安全监管局副局长陆冠峰,昆山市公安消防大队原参谋、现任张家港市公安消防大队大队长王剑,昆山市公安消防大队大队长宋秀堂,昆山市环境保护局副局长丁玉东等18人采取司法措施。

对其他35名地方党委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工作人员分别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

其中,给予江苏省政府党组成员、副省长史和平,苏州市委副书记、市长周乃翔,江苏省安全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王向明记过处分。

给予苏州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盛蕾、徐美健,苏州市安全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华仁杰记大过处分。

给予昆山市市委书记、昆山开发区党工委书记管爱国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职。

给予昆山市市长、昆山开发区管委会主任路军,昆山市委常委、昆山市开发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副主任张玉林,昆山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党建兵,昆山市安全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张峻撤销党内职务、撤职处分。

对江苏省人民政府予以通报批评,并责成其向国务院作出深刻检查。

依据《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由江苏省人民政府责成江苏省安全监管局对中荣公司处以规定上限的经济处罚,并由相关部门依法对中荣公司予以取缔;由江苏省住房城乡建设、安全监管和环境保护部门对江苏省淮安市建筑设计研究院、南京工业大学、江苏莱博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昆山菱正机电环保设备有限公司等单位和有关人员的违法违规问题进行处罚,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016年2月3日,昆山“8·2”爆炸事故3日集中宣判,所涉14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3年至7年6个月不等的刑罚。法院认为,中荣公司无视国家法律,违法违规组织项目建设和生产,违法违规进行厂房设计与生产工艺布局,违规进行除尘系统设计、制造、安装、改造,车间铝粉尘集聚严重,安全生产管理混乱,安全防护措施不落实,是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中荣公司董事长吴基滔、总经理林伯昌、安全生产主管吴升宪分别在中荣4号厂房除尘系统、生产工艺和布局及安全防护等事项上违反国家规定,严重不负责任,引发重大伤亡事故,情节特别恶劣。此3名被告人均构成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

法院认为,被告人陈艺作为昆山开发区管委会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主任,被告人黄惠林作为昆山开发区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局副局长、安全生产委员会副主任,被告人叶锡君作为昆山开发区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局安全生产科科长、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主任等11人,对上级部署的安全生产检查、隐患排查等工作未认真履行落实、监督等职责,致使中荣公司爆炸的事故隐患长期未被发现和排除,是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此11名被告人均构成玩忽职守罪。

参考资料

昆山中荣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 天眼查.天眼查.2024-02-12

江苏省苏州昆山市中荣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8•2”特别重大爆炸事故调查报告.应急管理部.2024-05-25

昆山“8·2”爆炸事故追责 副省长史和平记过.央视新闻.2024-02-12

江苏省苏州昆山市中荣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8•2”特别重大爆炸事故调查报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2024-02-12

昆山“8·2”爆炸事故宣判 14名责任人一审获刑.中国政府网.2024-02-12

检察机关批捕昆山“8·2”爆炸事故3名犯罪嫌疑人.检察日报.2024-02-12

国务院处理江苏昆山中荣金属公司“8·2”爆炸事故.人民网.2024-02-12

昆山工厂爆炸伤亡惨重 京沪等地医院专家支援.人民网.2024-02-12

昆山工厂爆炸事故伤亡名单公布(图).搜狐新闻.2014-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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