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火计划 :中国依靠科学技术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计划

更新时间:2023-12-14 14:28

星火计划(Spark Program),是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在1986年批准实施的第一个面向“三农”的政策指导性科技计划,也是经中国政府批准实施的第一个依靠科学技术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计划,是中国国民经济和科技发展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星火计划的宗旨是将大批成熟、先进、适用技术引入广大农村,通过推进科技特派员农村科技创业,推动农村科技进步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培育农村优势特色主导产业,依靠科技实现富民和惠民。

20世纪70年代末,中国经济体制改革从农村起步,此时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建立,开始变革农村生产关系,激发农民热情。80年代,乡镇工业发展,农业经济活跃,农民认识到科技重要,农村有了科学需求。1985年3月,中国实行科技体制改革,明确科技发展方针,为科研人员和科技成果面向农村经济提供契机。同年5月,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向国务院请示抓一批短、平、快科技项目促进地方经济振兴,引用“星星之火,可以燎原”这句谚语,将其命名为“星火计划”,寓意科技之火燃遍农村大地。1986年初,中国政府批准实施这项计划。截至1995年,中国共实施星火计划项目66736项,覆盖全国85%以上的县,已完成35254项,占立项总数52.9%,总投入937.6亿元。截止1996年,全国建立127个国家级星火技术密集区和217个星火区域性支柱产业。

星火计划的主要任务是引导农村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促进农村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依靠科技进步提高劳动生产率和经济效益,引导农民改变传统的生产和生活方式;建设一批以科技为先导的星火技术密集区和区域性支柱产业;推动乡镇企业重点行业的科技进步;推动中西部地区经济发展,实施东西合作工程;培养农村适用技术和管理人才,提高农村劳动者整体素质。其目标为加快农村工业化、现代化和城市化建设进程,提高农民的生活质量,推动农村早日实现小康,并向更加富裕和文明的现代化农村的目标前进。

词源及含义

1985年5月,国家科委向国务院提出了"关于抓一批短、平、快科技项目促进地方经济振兴"的请示,引用了中国的一句谚语"星星之火,可以燎原",因而誉名为"星火计划",意为科技的星星之火,必将燃遍中国农村大地。

历史沿革

计划背景

20世纪70年代末,中国经济体制改革先从农村开始,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建立,并极大激发农民劳动致富热情,变革农村生产关系。进入80年代以后,乡镇工业迅猛发展,农业经济活跃,农业生产专业化、商品化让农民意识到科学技术的重要,农村对科学产生普遍需求和渴望。

1985年3月,中国政府在全国实行科技体制改革,进一步明确了“经济建设必须依靠科学技术,科学技术工作必须面向经济建设”的科技发展方针,为广大科研院所和科技工作者面向农村经济主战场、向农村推广科技成果、帮助农村发展经济提供了契机。鉴于中国作为农业大国的现实背景,农村人口占比高达八成,妥善解决“三农”问题成为推进国家现代化的核心议题。

在此背景下,为顺应全国经济体制改革的形势,并精准对接农村生产力提升的需求,1985年5月,国家科委向国务院提出了“关于抓一批短、平、快科技项目促进地方经济振兴”的请示,引用了中国的一句谚语“星星之火,可以燎原”誉名为“星火计划”。寓意为科技的星星之火,必将燃遍中国的农村大地。

发展过程

1986年,党中央、国务院正式批准实施星火计划。1986年至1995年,星火计划向全国推荐了500多项星火技术装备,促进乡镇企业的技术更新和技术改造,培育了上百个产值超亿元、利税超千万的星火企业和产业集团,使农村面貌发生了跨越性变化。

1995年,全国星火计划成果显著,实现产值2682.7亿元,利税473.9亿元,创汇88.9亿美元,其80%的开发项目面向乡镇企业。截至1995年底,用于星火计划的银行贷款总额达321.9亿元,占投资总额34.3%。全国建立40个国家级星火培训基地,累计培训3680万人次。共实施星火计划项目66736项,覆盖全国85%以上的县,已完成35254项,占立项总数52.9%,总投入937.6亿元。截止1996年,全国建立127个国家级星火技术密集区和217个星火区域性支柱产业。

2003年、2004年、2006年,科技部联合农业部等部门,相继召开全国星火计划工作会议、全国星火富民经验交流会、全国星火计划和科技扶贫(实施20周年)总结表彰会。2007年,科技部发布了《关于深入实施星火计划的若干意见》,提出了依靠科技、服务“三农”、推进“四化”(农业产业化、农村城市化和信息化、农民知识化)、全面建设小康的发展思路;相继部署实施了农村科技服务、农民科技培训和农村科普、重大农业技术转化、乡镇企业技术创新、区域特色优势产业培育、农村信息化、科技扶贫、星火国际化等八大专项行动。

2014年度,有关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发布,厦门火炬集团易联众等4家企业项目获得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立项,乾照光电同时获得国家火炬计划、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立项。2015年,国家星火计划总部收到232份星火计划书,申报成功的有213份,申报单位来自学校、各大生物公司等,项目课题涵盖农业各生产环节。为推动农业发展,国家在项目批准时,为实现专业产业化,不断精选优质项目,投入资金、人才和经验,以加强农业领域的发展。

截至2021年,“星火计划”从刚开始的起步,到经历了农村改革、改革开放、乡村振兴、科技兴国、以及再到后来的科农发展,已越来越专业化、成熟化、可执行化。

计划宗旨

坚持面向农业、农村和农民;坚持依靠技术创新和体制创新,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和农民增收致富;推动农业产业化、农村城市化和农民知识化,加速农村小康建设和农业现代化进程。简而言之则是:将大批成熟、先进、适用技术引入广大农村,通过推进科技特派员农村科技创业,为推动农村科技进步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培育农村优势特色主导产业,依靠科技实现富民和惠民。

指导思想

以促进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为战略重点,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为动力,把提高农村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摆在首位,着重解决农村经济发展的热点、难点问题,与地方各级政府的经济与社会发展总体目标保持一致,引导、促进农村走向市场经济,提高质量和效益。

主要内容

支持一大批利用农村资源、投资少、见效快,先进适用的技术项目,建立一批科技先导型示范企业,引导乡镇企业健康发展,为农村产业和产品结构的调整作出示范;开发一批适用于农村、适用于乡镇企业的成套设备并组织批量生产;培养一批农村技术、管理人才和农民企业家;发展高产、优质、高效农业,推动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建设和农村规模经济发展。科技部星火办每年组织实施一批国家级星火计划面上项目和重点项目。凡列入国家级星火计划的重点项目,将给予一定的引导资金支持。

主要目标

星火计划主要目标为加快农村工业化、现代化和城市化建设进程,提高农民的生活质量,推动农村早日实现小康,并向更加富裕和文明的现代化农村的目标前进。

实施步骤

产业化环境建设

建立和完善“开放、流动、竞争、协作”的新型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实现星火计划的科学化和规范化管理。

开办项目申报与实施

科技部根据不同时期国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方针和星火计划发展纲要提出的各项任务,每年组织实施一批国家级星火计划面上项目和重点项目。

项目实施宣传与奖励

各级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广泛宣传星火计划的工作与成就、各地在实施星火计划中取得的成功经验等,扩大星火计划的社会影响。

管理机构与职能

星火计划实行国家、省(指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社会与经济发展计划单列市和国家有关部门)、地、县四级管理,分级组织实施。各级科委都要建立和完善星火计划管理机构,国家有关部门要有专门机构或专人进行管理。要保持星火计划管理机构和人员的相对稳定。

国家科委星火计划办公室归口管理星火计划,负责制定全国星火计划有关方针、政策、发展战略和中长期发展规划,编制年度国家级星火项目计划,指导、协调全国星火计划实施工作。

省、部星火计划管理机构负责制定本地区、本部门、本行业星火计划有关方针、政策、发展战略和中长期发展规划,组织评审、申报并管理、实施本地区、本部门的国家级星火计划项目,编制省、区、市及部门星火计划,指导、协调本地区或部门的星火计划工作。

地、县星火计划管理机构主要负责组织实施本地区国家和省级星火项目及其申报和初审工作,编制和管理本地、县级星火计划项目。

主要任务

引导农村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促进农村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依靠科技进步提高劳动生产率和经济效益,引导农民改变传统的生产和生活方式;建设一批以科技为先导的星火技术密集区和区域性支柱产业;推动乡镇企业重点行业的科技进步;推动中西部地区经济发展,实施东西合作工程;培养农村适用技术和管理人才,提高农村劳动者整体素质。

星火技术密集区

星火技术密集区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在一定的经济区域内,以科学技术进步为主要动力,技术、人才、资金、管理等要素科学组合、优化配置,形成产业结构与布局合理,一、二、三产业协调发展,经济、科技、社会全面进步的农村区域经济综合发展示范区。

密集区建设要按照现代化、社会化城市化方向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开发、配套建设,形成与当地经济基础、自然环境、资源条件和文化背景相适应的新型小城镇。在相应的经济区域中,对依靠科技进步促进农村经济体制和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具有较强的示范、引导和带动作用。密集区内的科技进步对经济增长和社会进步的贡献率以及劳动者素质明显高于当地及同等条件地区。

密集区布局必须符合国家对农村经济发展总体规划要求,根据不同经济发展地区科技、经济、社会综合发展的需求,在避免重复、突出特色、强调示范的原则下进行安排和布局。

支柱产业项目是密集区形成的基础和前提。密集区内必须具有一个以上对区内经济和社会发展具有主导作用的支柱产业项目,以及相应的具有科技开发实力的社会化服务体系。

密集区的区域范围根据引导示范需求和相应条件确定,星火产业带是星火技术密集区的形式之一,在一般情况下,应主要在县级区域内进行。

密集区建设以地方为主,由当地政府统一领导和组织实施,必须纳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和计划,并有切实措施,保证实现密集区发展的目标规划。国家对密集区的建设和发展进行宏观指导,协助地方政府为密集区的发展创造环境和条件。

密集区建设由地方政府申报,实行先实施、后认定。在地方组织实施的基础上,达到密集区建设标准的,由国家科委评审、认定。具体申报、实施、认定程序见国家级星火计划密集区实施细则。

区域性支柱产业项目

星火区域性支柱产业项目是在一定的区域范围内,以当地资源优势为基础,以科技开发为先导,引导农村产业结构的合理调整,在区域经济发展中占有主导作用的星火项目。实施支柱产业项目是星火计划项目开发的主要内容之一,也是密集区形成和发展的重要条件,是星火计划深入实施的核心环节。

实施支柱产业项目要遵循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规律,以科技开发为主要动力,坚持市场需求导向,从转化本地资源优势出发,加强技术、人才、资金、管理集成,必须体现鲜明的科技特色和有效带动产业结构调整的综合效果。

实施支柱产业项目要有利于解决农村小生产与大市场之间的矛盾。立足于市场需求,坚持产前、产中、产后的衔接,以龙头企业带动基地、基地连接农户的规模经营方式,合理配置各类资源和生产要素,减少农户的市场风险,促进农民收入提高和地方财政收入的增长。

实施支柱产业项目要形成有利于采用先进技术,专业化分工和整体发展相协调,促进行业科技进步,保持生态环境、降低物耗、能耗,大幅度提高产品附加值和科技含量的良好发展机制。

实施支柱产业项目要具有支撑产业不断发展和壮大的产前、产中、产后相互配套的社会化科技服务体系,向规模化、集团化方向发展。

支柱产业项目的具体申报、实施和认定程序见星火区域性支柱产业项目实施细则。

项目管理

项目申报与审批

国家级项目实行国家、省、地、县四级管理。申报国家级项目由各省科委统一组织评审论证后,报国家科委星火计划办公室审核认定。省、地、县级星火计划项目由各级所属科委审批。

立项条件

1.符合国家技术和产业政策,符合本地区域性支柱产业发展规划和密集区建设的需要,或有可能成为支柱产业项目的生长点。

2.技术先进适用,成熟可靠,注重采用高新技术。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所开发的产品质量达到国内先进水平。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达到国内同行业先进水平,有较高的投入产出比。

3.短期内投产并能达到一定的经济规模。有良好的市场发展前景和明确的促进产业发展的目标,并能带动周围区域经济发展或行业科技进步,具有较强的引导示范作用。

4.项目承担单位具有较强的经济实力和承贷信誉,同时必须具备银行所规定的信贷条件。

5.项目承担单位管理水平高,经营机制先进灵活,具有较强的技术开发、应用能力,有可靠的技术依托单位,并具有相关的承担项目条件。

申报方式

国家级星火项目计划实行自下而上申报和自上而下下达相结合的方式编制,并逐渐加强自上而下项目的比例和支持力度。自上而下项目主要根据农村经济发展需求,选择带动行业性、全局性发展的重大关键技术,经过组装配套,达到生产开发标准,以择优或招标的方式确定承担单位,并提供必要的配套资金支持,重点推动乡镇企业、行业科技进步。自下而上申报项目实行指标控制,由各省科委组织。

申报材料

凡申报国家级星火计划项目,由申请单位填写《星火计划项目申报书》和《国家级星火项目计划申报表》。申请国家专项贷款支持的项目,还须填报贷款项目申报表和可行性研究报告。

申报程序

申报国家级星火计划项目,由申请单位向所在地科委申报,经初审同意后,逐级上报,由省科委筛选、评审,上报国家科委认定。国家有关部门组织的项目由部门星火计划管理机构评审上报,同时抄送项目所在省科委。国家级星火项目,在各级科委评审上报的同时,必须加强与各级银行和金融单位的结合,农业银行开户的项目要双向申报。以下是面上项目和重点项目的具体申报流程:

面上项目:填报星火计划项目申请书——所在地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报送省及部委科技行政主管部门——评审和论证——送科技部星火办——专家进行项目认定——颁发“国家级星火计划项目证书”并向国家银行推荐贷款项目

重点项目:填报申请书、可行性研究报告、专家初步意向——省及部委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报送科技部星火办——组织专家评审认定——与科技部签订科技开发项目任务书——下达项目财政支持经费

申报时间

各省科委及有关部门须于每年10月1日前将申报下一年度国家级星火计划项目的材料一式二份报至国家科委星火办。基层科委报至省科委的时间由省科委确定。

项目评审

国家级星火项目由省科委负责评审,聘请有关技术和管理方面的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或评审组,进行综合评审。根据立项条件,评审内容主要包括:

1、技术先进性。技术先进成熟、适应当地经济发展需要,注重选用高新技术和采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的项目;

2、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的合理性。以经济效益为核心,对经济效益显著,能够带动当地农民共同富裕的优先安排;

3、项目可行性。生产要素配置优化,有利于农村产业和产品结构调整,充分开发利用当地资源优势,易于形成新兴产业。各省科委根据国家级星火项目年度立项控制指标,对经过评审的项目择优排序,由国家科委星火办认定。

项目认定

国家科委根据当年已确定的项目控制数、信贷规模及国家宏观调控的指导原则,对各省科委评审上报的项目进行认定,编制年度计划。计划优先原则:技术水平达到国内领先;有利于中、西部地区经济发展和东西合作的项目;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在同类地区居同行业领先水平;出口创汇外向型产业开发;有利于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及开发新兴产业。

计划下达

国家科委将认定的项目编制成年度计划,于每年二月份前下达到各省科委及有关部门。申报国家专项贷款支持的项目,由国家科委根据年度信贷规模,综合平衡后向有关银行推荐。

项目实施

各省科委收到国家科委下达的国家级年度计划后,须立即转发到地、县科委和项目承担单位,并根据具体情况,下达项目计划任务书或签定星火计划项目合同书,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工作。部分重大项目由国家科委会同地方科委共同组织实施,强化协调管理。各级科委要加强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协调服务工作,并及时帮助项目承担单位总结、交流、推广。国家科委和省科委星火计划管理机构要加强项目实施的检查、监督工作,并及时研究有关方针、政策、战略及对策。国家级星火项目由于出现不可预见或人力难以抗拒等原因需修改或变更时,由项目承担单位提出申请,逐级上报,由省科委进行调整,报国家科委备案。

为加强全国星火计划的实施管理,促进星火计划不断提高管理层次和水平,各级科委要认真执行星火计划年度执行报告制度。星火计划年度执行报告包括:本省星火计划年度执行报告、密集区年度执行报告和支柱产业项目年度执行报告。年度执行报告由国家科委制定统一的内容提纲。各省科委星火计划主管部门负责完成本省的年度执行报告。实施密集区的地方政府、支柱产业项目的龙头企业,负责填报相应的年度执行报告,逐级上报至省科委。各省科委负责将本省星火计划、密集区、支柱产业项目年度执行报告于每年1月15日前汇总报送国家科委星火办。国家科委星火办于每年一季度前汇总、编印全国星火计划年度执行报告。

项目验收

国家级星火项目验收由省科委星火计划管理机构负责受理,并组织验收。重大项目可申请由国家科委参加或组织验收。项目验收原则上采取现场验收的方式,由七名以上同行专家组成验收小组进行验收。参与项目实施的专家不得作为验收组成员。

星火计划开发研制的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计和生物、矿产新品种等技术成果的鉴定,按《国家科委科技成果鉴定办法》办理。项目完成验收后,继续进行跟踪管理,并及时总结、指导、提高和扩大其实施效果。

验收程序

1、首先由项目承担单位在当地科委的指导下组织自查,并做好验收文件、资料及现场的准备工作。

2、项目承担单位提出项目验收申请报告,并附有关文件资料,经所在地科委审核同意后逐级上报。由省科委组织专家进行验收。

3、项目通过验收后,由省科委将验收报告连同《星火计划验收项目报表》报国家科委星火办审核备案。

4、列入国家级的星火项目,经国家科委核准后,发给《项目验收合格证书》。省、地、县项目根据各自情况发给相应的证书。

资金管理

星火计划的投资主要来源于银行贷款和承担项目的各类经济实体,企业是星火计划的投资主体。国家通过各金融机构有针对性地支持部分信贷资金,仅起宏观引导作用。各地要逐步建立星火发展基金,有偿使用,滚动发展。星火计划大力提倡多渠道筹资和集资,逐步发展壮大。星火计划要建立起以企业自筹为主、银行贷款、社会集资、吸引外资和政府引导相结合的稳定的投资体系。

银行贷款当年新增规模以切块下达为主,部分作为专项贷款下达,同时要做历年回收再贷工作,主要用于支持国家级重大星火项目。借贷的偿还按银行有关规定执行。政府拨款主要用于支持各级星火计划的管理与实施、人才培训及国家级重大星火项目。

国家科委用于星火计划的拨款,由各省星火管理机构进行管理,负责资金的监督、使用和具体管理工作。

人才培训

星火培训主要围绕星火计划的实施与扩散组织进行。星火培训包括技术培训、管理培训和师资培训三大类。采取面授、函授和岗位培训等多种方式进行。培训的主要目的是有利于扩散星火技术,提高管理、经营水平,努力提高农村劳动者整体素质。

培训工作的重点是培养和造就一大批农民企业家、技术人才和技术能手。国家科委根据星火计划需求与发展,建立若干国家星火培训基地,进行高层次的技术、管理和师资培训。培训基地要立足自我发展、以学养学,向培训、咨询、服务、开发等多功能方向发展。鼓励各地组织建立星火企业家合作组织,以民办、民管、民营、民受益的原则,成立星火企业发展促进会或星火企业家协会等组织。加强农村社会化科技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培育各类农村技术协会、研究会和农民协会,开展种养加、技工贸、农工商等社会化服务,促进农村市场体系发展。国家重点培训任务以招标形式下达给星火培训基地。国家科委通过对受训学员进行考核和调查跟踪,评价培训基地的培训效果,重点扶持承担国家培训任务的国家级培训基地。

表彰与奖励

国家对在实施星火计划中取得优异成绩并作出贡献的单位、集体和个人给予多种形式的表彰与奖励。各省要加强和完善星火奖励制度,并设立省级星火奖,制定相应的奖励办法或奖励细则。

已取得成就

截至2021年,星火技术所达到的成就有:依靠科技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发展;提高了乡镇企业的技术和管理水平,推动了城乡一体化进程;坚持“实际、实用、实效”的原则,因地制宜,采取多层次、多形式开展星火培训工作;星火计划项目以技术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赢得社会特别是金融部门的良好的信誉,形成了一种以国家少量资金引导,银行贷款、企业自筹资金为主的市场融资机制。

截至1995年,中国共实施星火计划项目66736项,覆盖全国85%以上的县,已完成35254项,占立项总数52.9%,总投入937.6亿元。截止1996年,全国建立127个国家级星火技术密集区和217个星火区域性支柱产业。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试验区作为全国首批“星火计划科技扶贫”试验区之一,从1990年至2021年,该试验区星火计划和科技扶贫项目达400多项,投入资金30亿多元,星火计划成果显著。

免责声明
隐私政策
用户协议
目录 22
0{{catalogNumber[index]}}. {{item.title}}
{{item.title}}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