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贞吉 :清代礼部郎中

更新时间:2023-11-08 12:36

曹贞吉(1634~1698),清代著名诗词家。字迪清,一字升阶,又字升六,号实庵。安丘市人。顺治帝顺治十七年(1660)举人,圣祖康熙三年(1664)进士,考授内阁中书,出为徽州府同知,内召为礼部仪制司郎中,以疾辞湖广学政归里。他是清朝的政治人物和著名的诗词家。曹贞吉以其深厚的文学功底和对诗词的独特见解而闻名,尤其擅长词作,被誉为清初词坛上的佼佼者。他的作品深受推崇,与嘉善县诗人曹尔堪并称“南北二曹”。

人物经历

早期生活

曹贞吉出身于一个有着深厚文化背景的家庭。他的高祖曹一麟是明朝嘉靖年间进士,曾任吴江知县。曾祖父曹应埙是太学生,担任过遵化市县丞。祖父曹铨同样是太学生,后来任职光禄寺署丞。父亲曹复植是一位诸生,不幸早逝。外祖父刘正宗崇祯元年的进士,进入清代后官至文华殿大学士,同时也是一位诗人。

曹贞吉在康熙九年(1670年)被任命为内阁中书,开始了他的政治生涯。由于受到弟弟曹申吉叛乱事件的影响,他在中书舍人的职位上工作了十多年,直到康熙二十四年(1685年)才得到提升,出任徽州府同知。此后,他又历任户部员外郎、礼部郎中、湖广提学佥事等职务。康熙三十五年(1696年),他被调任湖广学政,但由于身体不适未能前往。最终,他在康熙三十八年(1698年)回到家乡逝世。

祁门代理县令

在祁门代理县令期间,曹贞吉取消了当地的苛捐杂税,赢得了百姓的爱戴,他们为此创作了《却金歌》来赞扬他的行为。然而,继任的新县令没有听取他的建议,导致民变爆发。在危急时刻,曹贞吉迅速采取行动,消除了苛政,使局势得到了稳定。

主要作品

曹贞吉最初以诗歌闻名,后来转向填词。他的词作主要模仿南宋时期的吴文英,其中《白莲》一词尤为陈维崧所赞赏。他还与曹尔堪并称为“南北二曹”,并在王士祯的《十子诗略》中与其他九位诗人一同入选,被称为“金台十子”。他的作品《珂雪词》被收录于《四库全书》,《钦定四库全书总目》评价其词作“大抵丰华掩映,寄托遥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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