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振殿 :李振殿

更新时间:2024-09-20 19:03

李振殿(1875-1965.2.16)是厦门市人,曾经在新加坡经营土产和橡胶出口。他早年加入同盟会,创办了《民国日报》。1936年,他倡议集资修保存孙中山在新加坡的革命史迹。他还为“济南惨案”筹赈救亡。李振殿曾担任新加坡南洋女中总理、新加坡中华总商会董事、福建会馆执委和代主席。他曾获得国民政府颁赠的“见义勇为”匾额。1965年2月16日,李振殿在新加坡去世。

简介

1912年往新加坡,经营土产、橡胶出口等。早年加入同盟会,创办《民国日报》。1936年倡议集资修葺保存孙中山在新加坡的革命史迹。为“济南惨案”筹赈救亡。任职有:新加坡新加坡南洋女子中学总理,新加坡中华总商会董事,福建会馆执委、代主席。曾获国民政府颁赠“见义勇为”匾额。

少时就读于私熟,清光绪二十年(1894年),赴马来亚沙捞越从商,在古晋市自创长城商行,经营进出口贸易。民国元年(1912年),在新加坡创设长城栈,经营沙捞越土产、橡胶出口业务。日军攻占新加坡时停业,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复业。

他早年加入同盟会,辛亥革命期间,曾汇款2000元支持福建省都督孙道仁作为军饷。侨居新加坡后,加入早期中国国民党在东南亚的重要革命阵地同德书报社,并蝉联5届社长。此外,还创办《民国日报》,历任中国国民党英属总支部指导委员、国民政府侨务委员会委员。民国17年,山东“济南惨案”发生后,被推举为新加坡山东筹赈会财政。七七事变后,又被推举为新加坡华侨筹赈会财政,积极进行募捐工作。并当选南侨总会常务委员兼财务主任,至新加坡沦陷前夕,才避居印尼苏门答腊岛

他身兼多种社会职务,主要有新加坡新加坡南洋女子中学总理,新加坡中华总商会董事,福建会馆执委、代主席等。民国18年,倡建新加坡漳州总会,蝉联10余届主席。1954年,出任新加坡同济医院主席、怡和轩执委、新加坡南洋大学执委会新加坡委员等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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