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素若 :李素若

更新时间:2024-09-21 14:18

李素若(1905年-),男,汉族河南省濮阳市人,阳地区党组织的创始人之一。1925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曾在北京大学法学院预科读书。1927年4月,李素若以教员身份到大名七师,发展多名教职员工、学生为中共党员。同年6月,北伐军占领濮阳后,李素若筹建国民党濮阳县党部,任书记长。他积极帮助北伐军筹饷,1929年濮阳温邢固事件后,成功营救被捕中共濮阳县委领导人,因此受到中国国民党反动政府的通缉。

人物事迹

1925年李素若在北京大学法学院预科读书时加入中国共产党。1927年4月,他以教员的公开身份到大名七师后,发展了很多教职员工、学生为中共党员。1927年6月,北伐军占领濮阳市以后,他筹建了国民党濮阳县党部,任书记长,帮助北伐军筹饷。1929年濮阳温邢固事件后,他积极营救被捕的中共濮阳县委领导人,受到国民党反动政府的通缉。

1928年至1930年刘锡九利用与刘珍年同胞兄弟的关系,经周恩来同志批准,先后介绍了李素若、李楚离、刘满溪等20多位中共党员到国民党烟台军阀刘珍年部队从事党的地下活动。1931年由于其兄刘珍年在蒋介石的压力下由“容共”走向“反共”,刘用“先纵后通缉”的办法一一放走。蒋介石知道后十分震怒,急电申斥刘珍年“包庇共党”,饬刘“即时严加禁绝,否则必予严惩”。刘不得已找到时任政训处长李素若(共产党员),要其将军内共产党全部或部分撤出。李向中共中央赴烟台市代表关向应请示后,将刘部军内共产党员全部撤走,无人被捕被害。

1931年至1933年,他辗转到了西安市,任陕西省参议。七七事变后,他回到家乡开展抗日救亡活动。

1983年9月,中共濮阳县委作出《关于李素若同志被错杀的平反决定》。

参考资料

免责声明
隐私政策
用户协议
目录 22
0{{catalogNumber[index]}}. {{item.title}}
{{item.title}}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