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伯前 :曾任福建省泉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更新时间:2024-09-21 08:45

林伯前,男,汉族,1956年8月生,福建省安溪县人,本科学历。

曾任泉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人物履历

1978年9月就学于泉州师范学院诗山校区学校;

1980年8月任晋江地区团委干事(其间于1982年9月—1985年8月参加福建省电大语文类专业学习);

1983年8月任晋江地区(泉州市)团委副书记(其间于1986年6月—1987年5月在惠安县挂职,任小乍乡党委副书记);

1987年7月任泉州市土地管理局副局长(其间于1991年10月—1993年5月在福建省土地管理局挂职,任建设用地管理处副处长);

1993年10月任南安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1996年5月任泉州市土地管理局局长;

1997年8月任中共泉州市丰泽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区政府党组书记(其间于1997年9月—2000年1月参加中央党校函授学院党政管理专业学习);

2001年7月任中共丰泽区委书记(其间于2003年3月—6月参加中共中央党校进修部进修三班第6期培训);

2005年10月任泉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候选人、党组成员;

2006年1月任泉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成员。

2007年1月-2016年10月,任泉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政府党组成员。

中共泉州市委第九届委员,第十三届、第十四届泉州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任免信息

2016年10月18日,泉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决定免去林伯前的泉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

主要成就

1991年10月被中国共产党福建省委员会、省人民政府评为先进工作者,1993年10月被省土地局评为先进工作者,1999年2月被中共福建省委评为带头讲党课基层先进个人,2001年6月被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省军区司令部、政治部评为优秀预备役军官,2002年10月被中国特产之乡推荐暨宣传活动组委会评为十大功勋人物,2003年7月被中共福建省委、省人民政府评为全省“严打”斗争先进工作者,2003年8月被中共福建省委、省人民政府授予第八届(2000—2002年度)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工作者。

2003年7月,其撰写的论文《增强非权力影响力,实现可持续领导》被中央党校评定为优秀论文。2006年6月,调研文章《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若干主要问题之随想》刊登于中国人大网,先后被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经济网新浪搜狐等国内主要网站转载,并入选《中国党政企干部优秀论文选》(第七卷)。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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