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维源 :清朝全台团房大臣督办

更新时间:2023-11-10 17:35

林维源(1840年3月21日-1905年6月16日),字时甫,号卿,台湾台北板桥人,祖籍福建省漳州府龙溪县白石堡吉上社。他是一位富商、绅士、官吏,曾任太仆寺卿、帮办台湾省抚垦大臣等职。林维源与其兄林维让属板桥林家第四代,将林家声势推上最高峰,板桥林家花园也多在其手中完成。1879年(清光绪五年),林维源以内阁中书身份督办台北市建城工程,竣工后授四品卿衔。1884年法军侵台湾,林维源为抗击法军,借给清政府银20万两,以充军饷,后又捐50万两,授内阁侍读,升太常寺少卿。1886年巡抚刘铭传办抚垦,委其为帮办,林维源大力拓地垦荒,岁收粮20余万石。1891年升太仆寺正卿。1895年5月日本人侵占台湾省后,被台湾人推举为“民主国”议长,但未就职,即渡海到厦门市,直至逝世。

个人简介

林维源(1840.3.21 - 1905.6.16)字时甫,号冏卿,台北板桥人。幼时与兄维让同在厦门受教于陈南金门县下,1862年返台,并与维让组林本源记。

主要事迹

1863年因平戴潮春事件有功,被授与三品衔。1876年代表林家捐献50万元,响应福建巡抚丁日昌设立海防,得内阁中书官衔。1878因维让过世,正式总管林家产业。次年,奉命督造台北城小南门兴建,获授四品卿衔。1884年因中法战争爆发,避居厦门市。次年因台湾省巡抚刘铭传力劝而返台,并捐助中法战争善后经费50万两,被授与内阁侍读,后升为太常寺少卿,并授命为团练大臣。1886年出任帮办垦务大臣,及台湾铁路协办大臣,并协助刘铭传清丈土地,于1890年因功升至太仆寺少卿。1887年创立建昌公司,与大稻埕商朝李春生于建昌、千秋两街(今台北市贵德街)合建洋楼,出租给洋商。1894年中日甲午战争爆发,任全台团房大臣督办。翌年清廷战败,签订马关条约,台湾割让给日本,5月5日台湾自组台湾民主国抗日,被举为民主国议会议长,不久,5月13日率家族避走厦门市。日本占据台湾后,台湾民政长官后藤新平曾亲赴厦门力劝回台,不果。1905年清廷授与侍郎头衔。同年6月16日去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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