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维让 :林维让

更新时间:2023-11-11 12:06

林维让(1818年—1878年),字甫,又字友逊,台湾淡水枋桥(今新北市板桥区)人,祖籍漳州市龙溪县。林本源家族成员,当时北台湾大富豪林平侯之孙,“本记”林国华之长子。为清代官员,曾任户部湖广司员外郎,候选知府,花道衔,授中宪大夫,晋封资政大夫。林维让的坟墓是在光绪五年(1879年)所建造,原位于二八张(今中和区一带)。墓碑是由林维让之子林尔昌、林尔康所立,墓前有一对文笔望柱。

个人经历

林维让曾于咸丰三年(1853年)被报捐为员外郎,咸丰九年(1859年)钦赐举人,与兄弟林维源一同拜厦门市陈南金为师。之后林家族人林国芳逝世,他便回台共同处理家事,成为林本源家族的族长。

同治元年(1862年),戴潮春事件爆发,新庄杨贡、桃园杨德源等人起兵响应。林维让兄弟相当担忧,于是找来林国芳的门客叶春一起商量征讨杨德源的方法。叶春将自己的计谋告诉给桃园的仕绅、耆老,答应让杨德源再度担任总理,还请新庄县丞授予木戳。杨德源十分开心,开宴会庆祝。叶春命令壮士趁夜杀掉他,将其头颅悬挂在枋桥西门上。后兵备道丁曰健自中国渡台平乱,抵达艋舺(今台北市万华区)时,林维让资助其二万两军饷,因此在事件平定后获授三品衔。

台湾清治时期,漳泉械斗时常爆发。但事件平息后,漳泉双方彼此仍然互不往来。林维让对这种情况相当担忧,于是将其妹嫁给泉州晋江的举人庄正。庄正与林维让兄弟在同治二年(1863年)一同创立大观社(即今之大观义学),召集漳州市泉州市两族之士在此会面,每月定期考核诗文。

轶事

林本源家族在起家时非常节俭,每人三天分配一斤用来煮点心的猪肉,林国华、林国芳、林维让、林维源等人在家里穿的都是布衣,可谓非常节省。

免责声明
隐私政策
用户协议
目录 22
0{{catalogNumber[index]}}. {{item.title}}
{{item.title}}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