榷场 :宋辽金元各在边境设的互市贸易场

更新时间:2023-10-30 17:06

场,即在宋、辽、金、元时期,各政权在边境同邻国开设的互市贸易场所。榷场贸易双方都对贸易实行严格管控。宋朝榷场领辖于所在地区的监司及州军长吏,同时设置榷场场官(包括提领、措置、提点、主管、押发等)管理榷场贸易,包括在榷场进行官市和民间贸易,对货物进行估价、定价,决定商人可否入榷场贸易,收取税钱、查禁违禁物品。宋朝还制定了“榷场之法”。

宋朝与辽朝间于太平兴国二年(977年)在镇州、易州、雄州、霸州市沧州市等州置榷场,此后因双方战事,一度禁罢。淳化二年(991年)恢复榷场,在雄州、霸州、静戎军、代州、雁门置榷场,不久又罢。咸平五年(1002年)再次恢复,咸平六年又罢。澶渊之盟后,宋朝河北省设置雄州、霸州、安肃军、广信军4个榷场,此后稳定不绝。

辽朝境内则设置有新城榷场,宋夏之间于景德四年(1007年)在保安军置榷场,后因战事而罢。庆历六年(1046年),在保安军、镇戎军、麟州等地先后置榷场,后屡因战争废而复开。辽夏间在辽境的振武军设置了榷场。宋金间在“绍兴和议”后设置榷场。南宋设置了盱眙军、安丰军花靥镇、襄阳府邓城镇、随州枣阳市等榷场。金朝境内设置了泗州、寿州、蔡州、洮州等榷场。金夏间在金朝境内设置兰州市、保安州、绥德州、东胜州、环州等榷场。此外,辽朝保州等地,金朝在明朝大同府等地设有榷场,与高丽及周边民族相互贸易。

发展

赵光义时期,宋辽间就已在宋境的镇州(今正定县)等地设置榷场,不久即因宋辽战争而罢。

澶渊之盟后,宋辽之间,主要有在宋境的雄州(今河北雄县)、霸州(今河北霸州)、安肃军(今河北徐水)、广信军(今河北徐水西)等河北四榷场,以及辽境的新城(今河北新城东南)榷场。

宋夏之间,先于景德四年(1007)在保安军(今陕西志丹)置榷场互市,后来又在镇戎军(今宁夏固原)等地置榷场。

在宋仁宗赵祯、宋神宗赵等各朝,都曾因战争而一度废罢。

辽夏间则有在辽境的振武军(今内蒙古和林格尔西北)榷场。

金朝立国,于1141年与南宋订立和约,划定疆界(见绍兴和议)。

此后,宋金之间先后在宋境的盱眙军(今江苏盱眙)、光州(今潢川县),安丰军花靥镇(今安徽寿县西北)、枣阳军(今枣阳市)以及金境的泗州(今江苏境内)、寿县(今安徽凤台)、蔡州(今河南汝南)、唐州(今河南唐县)、邓州(今邓州市)、州(今阜阳市)、息州(今河南息县)、凤翔府(今陕西凤翔)、秦州(今甘肃天水)、巩州(今陇西县)、洮州(今甘肃临潭)等地置立榷场。

金夏间榷场,则主要在金境的兰州市(今甘肃兰州)、保安州(今陕西志丹)、绥德州(今陕西绥德)、以及东胜州(今内蒙古自治区托克托县)、环州(今环县)等地。

此外,辽朝保州(今辽东丹东市东)等地,金朝明朝大同府(今山西大同)西北过腰带、银瓮口等地亦设有榷场,与高丽及周边民族开展互市贸易。

榷场贸易

中原及江南地区向北方输出的主要是农产品及手工业制品以及海外香药之类。

辽、金、夏地区输往南方的商品则有牲畜、皮货、药材、珠玉、青白盐等。

榷场贸易受官方严格控制。官府有贸易优先权。

榷场领辖于所在地区的监司及州军长吏,又另设专官,稽查货物,征收商税。

宋金榷场制度,小商人10人结保,每次携一半货物到对方榷场交易。

大商人悉拘之,以待对方商贡前来。

榷场商税是官府一笔不小的财政收入。

还有官牙人评定货色等级,兜揽承交,收取牙税。

交易双方须由官牙人从中斡旋,不得直接接触。

各政权对榷场交易的商品种类也有严格规定。

如北方的战马,南方的铜铁、硫黄、焰硝、箭之类军用物资,一般都严禁出境。

虽然当时民间走私贸易十分活跃,榷场贸易仍是不同政权各地区之间经济交流的重要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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