殷学儒 :宁夏回族自治区纪委原副书记、自治区监委原副主任

更新时间:2024-09-21 10:22

殷学儒,男,汉族,1961年11月生,内蒙古自治区乌达人,1980年1月参加工作,1983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共中央党校大学学历。曾任宁夏回族自治区纪委副书记、自治区监委副主任。

2023年12月11日,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殷学儒犯受贿罪一案一审公开宣判,殷学儒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

人物履历

1980.01--1987.05,惠农区人民检察院法警、助理检察员、检察员

1987.05--1990.03,石嘴山市郊区检察院刑事检察科副主任科员(1988.07--1991.07,宁夏广播电视大学检察法专业学习)

1990.03--1993.02,石嘴山市惠农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1993.02--1995.07,石嘴山市惠农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1995.07--1999.04,石嘴山市惠农县委副书记(其间:1995.08--1997.12,中央党校函授学院党政管理专业学习)

1999.04--2002.09,石嘴山市土地房产管理局局长、党组书记

2002.09--2002.12,石嘴山市土地房产管理局局长、党组书记,石嘴山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主任,石嘴山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党组书记

2002.12--2007.11,固原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党组书记

2007.11--2012.06,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党组成员(其间:2009.04--2009.09,挂职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侦察监督厅副厅长)

2012.06--2012.08,宁夏回族自治区纪委副书记,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党组成员

2012.08--2017.12,宁夏回族自治区纪委副书记(其间:2015.03--2015.04,中央党校厅局级干部进修班“党的建设科学化”研究专题学习)

2017.12--2018.02,宁夏回族自治区纪委副书记,自治区监察委员会副主任人选

2018.02,宁夏回族自治区纪委副书记,自治区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担任职务

中国共产党宁夏回族自治区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第十一届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协常委。

任免信息

2018年2月7日,宁夏回族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任免名单,任命殷学儒为宁夏回族自治区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人物事件

接受调查

2023年3月消息,宁夏回族自治区纪委原副书记、自治区监委原副主任殷学儒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自治区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决定逮捕

2023年9月13日,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消息,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协原常委殷学儒(正厅级)涉嫌受贿一案,由宁夏回族自治区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交办,由银川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银川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殷学儒作出逮捕决定。

依法双开

2023年10月,据宁夏回族自治区纪委监委消息,经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批准,自治区纪委监委对自治区纪委原副书记、自治区监委原副主任殷学儒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殷学儒背弃初心使命、丧失党性原则,表里不一,阳奉阴违,搞两面派,做两面人,在监督执纪执法过程中弃守职责使命,执纪违纪、执法破法,腐化堕落、以权谋私,与不法私营企业主沆一气,将监督执纪执法权变为谋取私利的工具,严重损害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形象,对党不忠诚、不老实,严重违纪违法后,不但不向组织如实说明问题,反而与他人串供、隐匿赃物,掩盖违纪违法事实,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多次违规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的宴请和旅游安排;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规干预干部职工职务晋升和录用;纵容、默许亲属、特定关系人利用本人职权谋取私利,违规收受礼品,违规拥有非上市公司股份,搞权色交易;违规干预执纪执法活动;贪图享乐,享受“管家式”服务;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和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他人财物。

殷学儒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其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违法,并涉嫌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乃至二十大后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自治区纪委常委会研究并报自治区党委批准,决定给予殷学儒开除党籍处分;由自治区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开庭审理

2023年11月8日,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曾任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自治区纪委副书记及监委副主任的被告人殷学儒犯受贿罪一案公开开庭审理。

公诉机关指控,2004年春节至2023年2月,被告人殷学儒在担任固原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自治区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等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及其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宁夏然尔特实业有限公司等单位及个人在企业经营、工程承揽、项目审批、工程款拨付等事项上谋取利益,收受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1453.6523万元。

被告人殷学儒自愿认罪认罚,辩护人为其进行了充分地辩护。相关机关工作人员、被告人家属旁听了案件审理。案件择期宣判。

一审宣判

2023年12月11日,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殷学儒犯受贿罪一案一审公开宣判。

经审理查明,2004年春节至2023年2月,被告人殷学儒在担任固原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宁夏回族自治区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等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及其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给相关单位、企业主要负责人打招呼,为宁夏然尔特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等单位及个人在企业经营、工程承揽、项目审批、工程款拨付等事项上谋取利益,收受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1453.6523万元。

银川中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殷学儒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1453.6523万元,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银川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殷学儒犯受贿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的罪名成立。被告人殷学儒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自愿认罪认罚,涉案款物部分已追回。依法判决被告人殷学儒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万元,追缴违法所得及息。

参考资料

宁夏回族自治区纪委原副书记、自治区监委原副主任殷学儒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环球网-今日头条.2023-03-16

原宁夏回族自治区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殷学儒一审获刑11年.界面快讯-今日头条.2023-12-14

中国共产党宁夏回族自治区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当选名单.吴忠发布-今日头条.2023-12-13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宁夏回族自治区第十一届委员会委员名单.中国政协宁夏回族自治区委员会.2023-12-13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2023-12-13

殷学儒,被逮捕.新京报政事儿-今日头条.2023-09-16

宁夏回族自治区纪委原副书记、自治区监委原副主任殷学儒被开除党籍和公职.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2023-10-09

被控受贿1453万元,宁夏回族自治区纪委原副书记殷学儒受审.界面快讯-今日头条.2023-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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