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9-21 19:33
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在长江流域和澜沧江以西(含澜沧江)区域内行使水行政主管职能的派出机构,总部位于湖北省武汉市,成立于1950年2月,其前身是长江水利委员会。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水利部的授权,长江委主要负责区域内的水行政执法,水资源统一管理、节约、配置和保护,流域规划,防汛抗旱,河道管理,流域控制性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河道采砂管理,水土保持,水文,科研,以及有关国有资产的运营、监管等工作。会刊为《人民长江》。
长江水利委员会(简称长江委)为水利部派出的流域管理机构,在长江流域和澜沧江以西(含澜沧江)区域内依法行使水行政管理职责。
半个多世纪以来,几代长江委人在认真履行流域水行政管理职能的同时,完成了以长江流域综合规划为代表的大量的流域综合规划和专业规划,先后承担了荆江分洪、丹江口市、隔河岩水电站、万安、江垭、葛洲坝和三峡、南水北调、长江重要堤防等一系列大型水利水电工程的勘测、规划、设计、科研、监理和建设工作,为治江事业创造了震古烁今的经济社会效益,形成了“团结、奉献、科学、创新”的长江委精神。长江委现有职工近30000人,其中,在职职工近20000人,各类专业技术人才7500多人,有中国工程院院士2人、中国工程勘察设计大师3人、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2人、国家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2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200余人、湖北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20人、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2人;在职教授级高级工程师330多人,副高以上职称2370多人;有12人荣获全国“先进工作者”称号,有12人荣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省部级劳模130人;全国人大代表和全国政协委员3名。半个多世纪来,长江委荣获国家级、省部级各类奖励300余项,其中,2006年获得“全国国际劳动节劳动奖状”,长江葛洲坝二、三江工程及其水电机组获国家科技进步特等奖,获1项全国最佳工程设计特奖,获5项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金奖,获4项国家科技进步一等奖。(以上数据截止2007年底)随着三峡大坝初步发挥效益和南水北调工程全面开工,长江治理开发进入了新世纪的发展新阶段。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长江委按照新时期党中央水利方针和可持续发展水利的要求,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总结经验,积极探索,开拓创新,确立了以“维护健康长江、促进人水和谐”为基本宗旨的新时期治江思路,努力当好长江的代言人、保护神,让长江永远造福人类,让人类永远拥有健康长江。
1921年12月,成立扬子江水道讨论会。
1928年5月,改组扬子江水道讨论会为扬子江水道整理委员会。
1935年4月,合并改组扬子江水道整理委员会、太湖流域水利委员会、湘鄂湖江水文站为扬子江水利委员会。
1947年6月,扬子江水利委员会改名为长江水利工程总局。
1949年12月,开始组建长江水利委员会。
1950年2月,长江水利委员会成立。
1956年,以长江水利委员会为基础,成立长江流域规划办公室。
1989年,长江流域规划办公室更名为长江水利委员会(副部级)。
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以下简称长江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派出的流域管理机构,按照法律法规和水利部授权,在长江流域和澜沧江以西(含澜沧江)区域内行使水行政管理职责,成立于1950年2月。1988年国家授权长江委在长江流域内行使水行政管理职能,1994年后水行政管理范围由长江流域扩展到西南诸河,水资源管理、水资源保护、水土保持、采砂管理、河湖管控、行政许可服务与监督执法等工作不断强化。
长江委成立以来,始终坚持以规划编制为先导、以涉水管理为手段、以工程建设为基础、以科技创新为支撑,全方位开展长江治理与保护工作。3次编制修订了长江流域综合规划,构建了覆盖全流域的水文、水质、水生态、水土保持综合站网体系,积累了较为丰富完整的流域水文泥沙、地质勘查、河道观测、涉水工程、地理信息、生态环境、社会经济等基础资料,设计了长江三峡、南水北调中线、荆江分洪、葛洲坝、丹江口市等举世瞩目的水利工程,形成了“团结、奉献、科学、创新”的长江委精神。通过七十多年的努力,逐步构建起长江流域防洪减灾体系、水资源综合利用体系、水资源与水生态环境保护体系和流域综合管理体系,有力促进了流域的发展与保护。作为长江防总技术支撑和参谋办事机构,在防汛抗旱组织管理、责任制落实、监测预报、科学调度、技术指导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有效防范了历次流域水旱等各类灾害。
进入新时代,长江委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以“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为指引,以“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为战略导向,坚持“全委一盘棋,共谋新发展”,统筹推进“安澜、绿色、和谐、美丽”四个长江建设,全面推进“政治建委、经济兴委、科技立委、人才强委、文化塑委”新时期发展战略,以《长江保护法》实施为契机,不断提升供水安全保障能力、流域防洪减灾能力、水生态环境保护修复水平、流域综合管理水平,全力助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持续为流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水利支撑保障。
长江委与世界上60多个国家、地区和国际组织开展了广泛科技交流与合作,水利水电工程咨询服务、水文监测预警和水生态环境保护等业务遍布50多个国家和地区,为全球水治理作出了积极贡献。主办有《人民长江》《水利水电快报》《长江年鉴》《长江技术经济》《长江科学院院报》《水生态学杂志》《水文化》等期刊杂志。
长江委在职职工约1.5万人,其中委机关参照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全委各类专业技术人才7600多人,累计入选省部级以上专家400多人,其中,累计入选中国工程院院士3人、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大师11人,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4人,荣获首届全国创新争先奖状2人。截至2020年12月已建有1个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个国际科技合作基地、1个国家级绿色数据中心、1个国家引才引智基地、5个省(部)重点实验室、7个省(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个湖北省工程研究中心、2个水利部科技推广示范基地、1个水利部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另外还设有4个博士后工作站、6个实验实习实训基地、2个行业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30个创新工作室、5个行业首席技师工作室。
(一)负责保障流域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受部委托组织编制流域或流域内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江河湖泊的流域综合规划及有关的专业或专项规划并监督实施;拟订流域性的水利政策法规。组织开展流域控制性水利项目、跨省(自治区、直辖市)重要水利项目与中央水利项目的前期工作。根据授权,负责流域内有关规划和中央水利项目的审查、审批以及有关水工程项目的合规性审查。对地方大中型水利项目进行技术审核。负责提出流域内中央水利项目、水利前期工作、直属基础设施项目的年度投资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流域内有关水利规划和建设项目的后评估工作。
(二)负责流域水资源的管理和监督,统筹协调流域生活、生产和生态用水。受部委托组织开展流域水资源调查评价工作,按规定开展流域水能资源调查评价工作。按照规定和授权,组织拟订流域内省际水量分配方案和流域年度水资源调度计划以及旱情紧急情况下的水量调度预案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流域取水许可总量控制工作,组织实施流域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论证等制度,按规定组织开展流域和流域重要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
(三)负责流域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流域水资源保护规划,组织拟订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江河湖泊的水功能区划并监督实施,核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意见,负责授权范围内入河排污口设置的审查许可;负责省界水体、重要水功能区和重要入河排污口的水质状况监测;指导协调流域饮用水水源保护、地下水开发利用和保护工作。指导流域内地方节约用水和节水型社会建设有关工作。
(四)负责防治流域内的水旱灾害,承担流域防汛抗旱总指挥部的具体工作。组织、协调、监督、指导流域防汛抗旱工作,按照规定和授权对重要的水工程实施防汛抗旱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组织实施流域防洪论证制度。组织制定流域防御洪水方案并监督实施。指导、监督流域内蓄滞洪区的管理和运用补偿工作。按规定组织、协调水利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
(五)指导流域内水文工作。按照规定和授权,负责流域水文水资源监测和水文站网的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流域重要水域、直管江河湖库及跨流域调水的水量水质监测工作,组织协调流域地下水监测工作。发布流域水文水资源信息、情报预报以及流域水资源公报、泥沙公报。
(六)指导流域内河流、湖泊及河口、海岸滩涂的治理和开发;按照规定权限,负责流域内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以及重要水利工程的建设与运行管理。指导流域内所属水利工程移民管理有关工作。负责授权范围内河道范围内建设项目的审查许可及监督管理。负责长江宜宾以下干流河道采砂的统一管理和监督检查,负责长江省际边界重点河段采砂的管理和监督检查,指导、监督流域内河道采砂管理有关工作。指导流域内水利建设市场监督管理工作。
(七)指导、协调流域内水土流失防治工作。组织有关重点防治区水土流失预防、监督与管理。按规定负责有关水土保持中央投资建设项目的实施,指导并监督流域内国家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受部委托组织编制流域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承担国家立项审批的大中型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实施的监督检查。组织开展流域水土流失监测、预报和公告。
(八)负责职权范围内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工作,查处水事违法行为;负责省际水事纠纷的调处工作。指导流域内水利安全生产工作,负责流域管理机构内安全生产工作及其直接管理的水利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根据授权,组织、指导流域内水库、水电站大坝等水工程的安全监管。开展流域内中央投资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稽察。
(九)按规定指导流域内农村水利及农村水能资源开发有关工作,指导水电农村电气化和小水电代燃料工作。负责开展水利科技、外事和质量技术监督工作。承办国际河流有关涉外事务。承担有关水利统计工作。
(十)按照规定或授权负责流域控制性水利工程、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工程等中央水利工程的国有资产的运营或监督管理;研究提出直管工程和流域内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工程供水价格及直管工程上网电价核定与调整的建议。
(十一)承办水利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一、机关内设机构
1、办公室 027-82828704
2、规划计划局 027-82828503
3、政策法规局(水政监察总队) 027-82828176
4、财务局 027-82828504
5、人事局 027-82828280
6、水资源管理局 027-82820669
7、水资源节约与保护局 027-82828223
8、建设与运行管理局 027-82820278
9、河湖管理局 027-82828838
10、河道采砂管理局 027-82927706
11、水土保持局(农村水利水电局) 027-82828725
12、监督局 027-82820535
13、水旱灾害防御局(水工程调度管理局) 027-82820499
14、国际合作与科技局 027-82828607
15、审计局 027-82828262
16、离退休职工管理局 027-82828363
17、直属机关党委 027-82828301
18、长江工会(中国农林水利气象工会长江委员会) 027-82927590
二、事业单位
1、水文局
2、长江科学院
3、水利部中国科学院水工程生态研究所
4、陆水试验枢纽管理局
5、长江勘测技术研究所
6、长江工程建设局
7、澜湄水资源合作中心
8、河湖保护与建设运行安全中心
9、网络与信息中心(长江档案馆)
10、宣传出版中心
11、人才资源开发中心
12、机关服务中心(局)
13、长江医院(血吸虫病防治监测中心)
14、长江流域水土保持监测中心站
15、长江水资源保护科学研究所
三、 企业
1、 长江水利水电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2、 长江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3、 汉江水利水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丹江口水利枢纽管理局)
4、 南水北调中线水源有限责任公司
5、 湖南水流域水利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林一山(1950年--1982年任主任、党委书记)
黄友若(1982年--1984年任主任、党委书记)
魏廷(1984年--1994年任主任、党委书记、党组书记)
黎安田(1994年--2001年任主任、党组书记)
周保志(2001年--2004年任副主任、党组书记)
蔡其华(2001年--2004年任主任、党组副书记;2004年--2012年任主任、党组书记)
刘雅鸣(2012年--2016年任主任、党组书记)
魏山忠(2016年--2018年任主任、党组书记)
刘冬顺(2023年--任主任、党组书记)
何之泰(1950年--1957年任副总工程师)
李镇南(1957年--1973年、1981年--1983年任总工程师)
杨贤溢(1973年--1981年任总工程师)
洪庆余(1981年--1986年任总工程师)
王家柱(1986年--1994年任总工程师)
郑守仁(1994年--2019年任总工程师)
马建华(2004年--2016年任总工程师)
金兴平(2016年--2018年任总工程师)
长江委设计总成的“葛洲坝二、三江工程及其水电机组”和“长江三峡枢纽工程”先后荣获国家首届和2019年科学技术进步奖特等奖。荣获国家级、省部级奖励近800项,申请获批各类专利1000余项。
先后荣获“全国文明单位”“全国国际劳动节劳动奖状”“全国纪检监察系统先进集体”“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5家委属单位荣获“全国文明单位”,一批优秀职工获得全国或省部级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称号。
2021年4月27日,中华全国总工会授予其全国工人先锋号。
机构沿革.长江水利网.2022-07-27
关于长江委.长江水利网.2021-11-11
主要职责.长江水利网.2022-07-27
机构设置.长江水利网.2021-11-11
领导成员.长江水利网.2021-10-22
重磅!2021年全国五一劳动奖和全国工人先锋号名单来了!.中工网.2021-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