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毁 :因暴雨、洪水造成的设施损毁

更新时间:2023-11-01 16:14

水毁,指的是因暴雨、洪水造成路基、路面、桥涵及其它设施的损毁。

水毁的形式包括路基淹没和淤埋、路基冲刷和冲蚀、桥涵淤塞、桥涵基础冲刷、桥涵被毁等。加强日常养护管理,清疏各类排水系统、修复加固各类构造物、及时检修防洪设施,是预防水毁的有效措施。

水毁,主要是汛期的强降雨(暴雨)引发的洪水,与暴雨时空关系密切,以重复发生、夜间多发为特征。其危害的方式以冲刷、侵蚀、冲击、淤积、淹没、漫流改道为主,具有突发、集中、历程短、成灾快的特点。

特征特点

水毁,主要是汛期的强降雨(暴雨)引发的洪水,与暴雨时空关系密切,以重复发生、夜间多发为特征。它分布广泛、发生频繁和危害巨大的特点不但严重影响交通运输的营运与安全,而且造成了重大经济损失,其危害的方式以冲刷、侵蚀、冲击、淤积、淹没、漫流改道为主,具有突发、集中、历程短、成灾快的特点。

类型与成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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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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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处置方案

各地应密切关注当地天气的变化,主动与气象部门联系,及时掌握当地发生暴雨等强对流天气的预测、预报信息,针对可能出现的险情,按照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提前部署,加强交通管理,确保在发生因天气等原因导致公路塌方、水毁、泥石流等影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时能信息畅通、反应及时,应对得当。

各地公路管理部门及时部署,协调路政、养护、高管局等部门,共同关注暴雨天气下的公路路况。一旦发生塌方、水毁、泥石流等阻断、损毁公路,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情况,在立即采取封闭道路、组织绕行等必要交通管制措施的同时,立即报告当地党委、政府并及时组织进行排险抢修,及时恢复道路的畅通。

各地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主动协调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卫生、民政、消防等部门,加强应对恶劣气候条件下发生险情的应急救援演练。一旦发生因天气等原因导致公路塌方、水毁、泥石流造成车辆、人员被埋、被困等险情,立即按照应急预案的要求组织开展救援,最大限度地抢救遇险群众,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各地建立预警机制,使信息发布渠道畅通。各级公路管理部门及其公路管理机构加强对本地区天气情况的信息采集和公路上可能发生塌方、水毁、泥石流路段的巡查监管。对可能发生险情的路段要通报交通养护部门除险加固。对已经发生的因天气等原因导致公路塌方、水毁、泥石流等中断交通的,通过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手机短信等各种方式向广大交通参与者发布相关信息,提醒社会公众合理选择出行时间、路线。同时,采取措施在堵塞路段组织车辆分流绕行。

各地加强信息上报工作。对本地发生因天气导致的塌方、水毁、泥石流等阻断、毁损公路中断交通的,在采取措施妥善处置的同时,立即将中断交通的地点、发生险情的类型、预计恢复交通需要的时间、绕行的线路等基本信息逐级上报,汇总全省情况后及时向交通运输部路网中心上报,并向社会公众发布。

治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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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事件

2013年7月31日,新疆乌鲁木齐—红其拉甫公路1622+500米路段发生水毁,致250余车辆受阻,被困300多人,无人员伤亡。

2021年5月11日凌晨2时许,S15松从高速公路(铜大段)K129+600上行发生水毁零星塌方,占用应急车道。凌晨3时许,S25沿榕高速(思剑线)管辖路段多处边坡同时发生不同程度水毁零星塌方,其中思南县石阡县方向K183+700上行及K184+800上行处较为严重,导致应急车道、部分行车道受阻,严重威胁到行车安全。凌晨4时许,G60沪昆高速铁路(玉凯段)K1533+020上行边坡发生水毁塌方导致行车道、部分超车道受阻,严重影响行车安全。次年年8月6日,内蒙古自治区乌拉特后旗境内普降大雨,造成市公路养护中心乌拉特后旗所养护路段G335承塔线K1170—K1190多处发生塌方、泥石流地质灾害,部分道路交通阻断。  

受2023年汛期海河“23·7”流域性特大洪水影响,天津市行洪退水过程持续近2个月,防洪工程受到不同程度损毁。为尽快修复水毁工程,提升天津市防洪保安全能力,天津市水务部门统筹协调、全面推动水毁工程修复和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建设,其中水毁工程修复主要对海河“23·7”流域性特大洪水中受损的河道堤防、闸涵泵站及部分水文设施进行修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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