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平 :中国法学家、法学教育家、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

更新时间:2024-09-20 15:28

江平(1930年12月28日-2023年12月19日),男,原名江伟琏,祖籍浙江宁波,毕业于燕京大学新闻系、莫斯科大学法律系。中原地区法学家、法学教育家、中国政法大学原校长、终身教授、博士生导师。

1983年至1990年,历任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校长,第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1988年至1992年,任中国法学会副会长。1995年以后,一直担任中国经济法研究会副会长、北京仲裁委员会主任,并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待遇。2001年10月12日,被授予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称号。

江平创造性地提出了一系列民商法理论观点,引领中国民商法学从发展走向成熟,奠定了中国民商事法律制度的理论基础;作为负责人牵头组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的起草工作;作为主要专家参与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诸多重要法律的立法工作。

2023年12月19日,江平在北京中日友好医院逝世,享年94岁。

人物生平

早年经历

江平,原名江伟琏,祖籍浙江宁波。1930年12月28日,出生于辽宁省大连市,家中排行老五。1937年“七七”事变后,江平随全家先去了上海市,后又辗转到了北京。初中就读于艺文中学,高中则在著名的崇德中学,并参加了中共地下党外围组织。

1948至1949年,就读于燕京大学新闻系。1951年7月,被高等教育部选中,成为首批派往苏联的300留学生之一,先后就读于喀山联邦大学莫斯科国立大学法律系。留学期间,曾担任中国学生会主席,与当时担任校学生会团委工作的前苏共总书记米哈伊尔·戈尔巴乔夫共同工作。1956年,江平以全优的成绩,提前一年从莫斯科大学毕业。

工作经历

1956年,毕业回国进入中国政法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前身)任教,进入民法教研室,承担民商法方面的教学和科研工作。

1972年,北京政法学院正式宣布解散,江平分配到延庆中学当政治老师。

1979年,北京政法学院复办,江平开设了罗马法和西方民商法课程。

1983年至1990年,历任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校长,第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

1988年至1992年,任中国法学会副会长。

2001年10月12日,被授予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称号,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待遇。

人物逝世

2023年12月19日12时28分,江平在北京中日友好医院逝世,享年94岁。12月23日上午8点,江平的遗体告别仪式在北京八宝山殡仪馆东礼堂举行。

个人生活

婚姻

1957年,江平与刚刚回国的陈绥走进了婚姻的殿堂。然而一月以后,陈绥便提出离婚。

下乡劳改期间,江平与名校华北大学毕业生崔琦结婚。2023年7月,崔琦因病去世,结束了两人五十六年的婚姻长跑。

业余爱好

江平的业余爱好较多,除了古典音乐、京剧以外,足球是他维系一生的热爱。每当谈论足球,他就会流露出少年般的欣喜神态,并狂热支持着自己心仪的球队。2002年时,他曾去韩国现场观看中国队对阵哥斯达黎加的比赛,并为中国队一分未得的结果耿耿于怀。北京奥运会期间,他赴北京工人体育场观看了巴西和阿根廷半决赛,之后又到了鸟巢看了一场国际米兰足球俱乐部拉齐奥大区的对阵。80多岁时,他还会定闹钟,半夜起来看球赛,关注国际米兰的最新战绩。

江平还非常喜欢狗。幼犬缓解了他紧张的工作压力,给他带来了很多乐趣。每天晚上,他都会带着狗一起睡觉。早晨7点,江平就准时起床,出去遛狗。一只养了十多年的狗去世后,他伤心了很久。

主要贡献

起草《民法通则》

1978年,北京政法学院复校,江平恢复教职。同年,在中央工作会议上,邓小平明确提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要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后在邓小平方针的指导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先后通过了《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等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也颁布了相当数量的单行法规

1985年,刚刚担任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的江平与中国人民大学佟柔教授、中国社会科学院王家福教授、北京大学魏振瀛教授合作完成《民法通则》,他们四位后来被法学界尊称为“民法四先生”。同年,他们完成了《民法通则》草案第一稿,并提交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进行初步审议。次年4月,《民法通则》在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正式通过。《民法通则》被誉为中国版的“人权宣言”。2002年12月23日,民法典提交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专家起草小组负责人仍是江平。

起草《行政诉讼法》

1987年,正值《民法通则》实施一周年之际,中央六部委联合召开了一个庆祝座谈会。会上,时任全国人大法工委副主任的陶希晋表示,法律要体系化,还需完善行政法和行政诉讼法。江平与北京大学罗豪才、中国政法大学应松年组成‘行政立法研究组’负责该工作实施。1988年开始,《行政诉讼法》成为“行政立法研究组”的主攻目标。1990年,《行政诉讼法》开始实施。

修订宪法

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1982年颁布的。这部法律在千禧年前曾经历过三次修订,分别在党的十三大、十四大和十五大之后。国家根本大法的修订与改革开放的过程相伴随,与市场经济的经验相呼应。2003年春,党的十六大刚刚闭幕,一个小范围的高层专家会议在北京举行,江平被邀请参加会议,再次讨论修宪问题。经过深思熟虑后,江平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汇报了他对修宪的建议。2004年3月14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了第四次宪法修正案,本次修宪是历届修改条数最多、涉及内容最广泛的一次。

起草《物权法》

《物权法》在中国立法史上创造了单部法律草案审议次数最多的记录。从列入立法计划到最终通过,这部以保护私人财产权利为基本宗旨的法律经历了十多年的酝酿和讨论,前后共七次审议。

1980年,江平在《法学研究》上发表了一篇文章,《国家与国营企业之间的财产关系应是所有者和占有者之间的关系》。1993年,江平发表了另一篇重要文章《完善市场经济法律制度的思考》。文章提醒人们,事关中国市场经济法律制度的一些重大观念还未能突破,包括人治和法治的问题、法律的稳定性和灵活性的问题等。由于涉及利益关系广泛复杂,《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从2005年交由全民大讨论开始。2007年3月16日,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上《物权法》高票通过,并于2007年10月1日开始施行。和以往江平组织起草的法律一样,这部法律与现代社会经济发展规律相印证,并体现着江平所坚持的民主、法治、社会公平和正义的理念。

获得荣誉

个人作品

出版物

著作

论文

人物轶事

学习法律

1951年7月,江平被高等教育部选中,成为首批派往苏联的300留学生之一。江平原本想学新闻成为记者,但被安排学习法律。后来他曾申请改学体育,但未获得批准。最终,江平服从组织安排,走上法律之路。

学术新星

1956年,江平以全优的成绩,提前一年从莫斯科大学毕业。近五年的留学让他在罗马法方面收获良多,这决定了他的学术结构和学术渊源,成为他数十年后在法学界安身立命的根本。回国后,江平任教于中国政法大学并担任苏联法学教授的翻译,被钱端升院长称为学院二才子之一。

人生挫折

1957年时,江平因为对当时的政治气候并不敏感,5月31日,他向学校陈书坦诚表明意见,被打成学校第一批“右派”。妻子陈绥当时刚跟他结婚一周,因压力过大,最终提出离婚。江平被安排到北京西山劳作,在下山抬钢管的劳动中,被卷到火车下,失去了一条腿,但江平始终保持乐观的态度。他教过俄语,下放到干校劳动,还作为“摘帽右派”被分配到延庆中学当老师。期间,他与崔琦结婚。1978年8月,北京政法学院复校,江平11月回到学校,同年12月,接到了对他右派问题的“改正结论”。从1957年到1978年底,与法律隔绝的二十二年,被江平视为“人生最大的遗憾”。

重返课堂

复校之初的中国政法大学,面临着最大的问题就是师资和教材缺乏。当年的教学骨干大多被打倒、平反后还能上讲台的没有几个人,后来留校的学生很多基础薄弱、教学比较差,像江平这样的老师就成了稀缺资源。江平也是如鱼得水,很快投入到教学之中。江平授课有自己的风格,一般不专门准备讲稿、照本宣科,而是手里拿着几张卡片自由发挥。

声名鹊起

20世纪80年代初,全国人大启动《民法通则》起草工作,江平是四名顾问之一,后来被人们称为“四大名旦”,代表了当时北京民法力量最强的四座法律院所。在中国法制史上,《民法通则》的起草具有开创性意义,发挥了统领民法的作用。1986年,《民法通则》颁布施行,被国外誉为“中国民事权利宣言”。这部法律确立的“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公平、诚实、信用”原则,至今依然是规范民商活动的统领性要求。

法大校长

1983年,北京政法学院更名为中国政法大学,江平被提拔为副校长。1988年,对于江平来说是十分重要的一年。他当选为第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及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并出任中国政法大学的校长,这标志着他不但在职务上、也是在影响力上,都走上了巅峰。作为校长,江平始终把教学作为治校的根本,苦口婆心劝说优秀的毕业生留校任教,而不是去政府当官、去社会上当律师赚钱。他经常对学生们说,大家不要去比谁官当得大、钱挣得多,要比就要比贡献、比做人。在他的影响带动下,很多优秀学生都留了下来。他大力推动学生自由择课、自由择师,营造一种开放的教育环境,促进教师队伍的优胜劣汰,给年轻教师脱颖而出创造机遇。江平担任校长不到两年时间,用自己的话说属于“短命校长”。签有他名字的毕业证书,也只有85级这一届。不过就是这短短的两年,江平却被中国政法大学的很多学生视为永远的校长。

教书育人

1991年,江平获得博导资格,截至2010届博士生招生完毕,江平共指导博士生20多届,共计100多人。开始法大民商法方面只有他一个人有博导资格,所有的课都得全程上,带博士的主要方式就是结合立法项目和科研课题搞研究,很多研究成果都能够运用到实际立法之中。后来,随着有博导资格的老师数量增多,以及不再从事立法工作,他带的博士数量减少,会每月把大家召集到家里开一个“圆桌会议”,交流学习心得,围绕学术问题进行交流。

出版自传

法大领导认为切身经历中原地区法制建设历程的人不多了,一直鼓励江平写回忆录,并安排了一位学法制史的博士做他的助手。经过两年多的采访,江平口述自传《沉浮与枯荣——八十自述》于2010年出版。

人物评价

江平是中国法学界的精神支柱,是一位泰斗级的人物,影响早己超出了学术的范畴。作为中国民商法学的主要奠基人之一,他建树卓著,参加了《民法通则》的制定,担任《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合同法》起草组组长,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编纂负责人,在《公司法》《合同法》《物权法》的制定中也起了重要作用。他是著名的法学思想家,从事了变革时期法律学术奠基工作,在不同时期都担当了旗手的角色;他又是著名的法学教育家,不仅是他所执教的中国政法大学的杰出奠基人之一,而且也是中国当代法学教育的先锋人物;他更是名副其实的社会活动家,他的身影,活跃于立法、司法、政府、企业等各个角落,秉持知行合一,不遗余力地参与社会实践,尤其是法制建设活动。(中国经济周刊 评)

江平老师作为中国民法学界的泰斗,言行及社会活动极多,但是都是以天下黎民百姓权利为重,有深深的百姓思想、民众情怀。所思所议,充满人文情怀。江平老师也曾作为国家最高立法机关的领导,参与民法通则、公司法等民商事法律的立法工作。江平老师还被称为“民法通则四先生”之一,其所思所议都以法治国家原则为重,从国情出发,不拘俗套。故常能切中时弊、指出问题,为这一时期的国家立法贡献巨大。江平老师作为国家法治标志人物,参加国际国内各种活动,都以国家利益为重,虽然在国内法治问题上常有诤言,但是在任何国际场所对国家只有褒扬,绝无贬损。爱国情怀,为人楷模。江平老师培养青年以法学事业为重,从来没有门户之见,从来没有学派之意,从来不分是谁的学生,只要愿意学习者,老师皆倾心扶助之。江平老师之为人,至诚至纯,时时谦逊,处处随和。江平老师也曾执掌大学的管理权,虽时间短暂,但是他也充分用好这个权力保护、关怀了很多青年人。(全国人大常委会研究员 孙宪忠 评)

参考资料

被誉为法学界的“良心” 逝者江平与他的时代.财经杂志-新浪新闻.2023-12-21

中国政法大学原校长、终身教授江平逝世,享年94岁.今日头条.2023-12-19

中国政法大学五位终身教授简介.新浪教育频道.2023-12-19

中国著名法学家、中国政法大学原校长江平逝世.中国经济网.2023-12-21

原校长江平逝世,中国政法大学:沉痛悼念.腾讯网.2023-12-20

中国政法大学“永远的校长”江平逝世.新华社-新浪教育.2023-12-21

中国政法大学原校长、终身教授江平逝世,享年94岁.今日头条.2023-12-19

江平:“法治天下”我乐观其成.南方周末-中国政法大学新闻网.2023-12-22

江平.中国政法大学新闻网.2022-06-09

哀悼 | 法学泰斗江平先生辞世,享年94岁!.光明网.2023-12-19

王选当选“改革开放30年风云人物”.九三学社中央委员会.2024-04-25

#中国政法大学原校长江平逝世# .新浪微博.2023-12-19

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应用研究中心筹划在榕设《福建联络处》.香港大中华通讯社.2023-12-19

沉浮与枯荣.豆瓣读书.2023-12-19

民法学.豆瓣读书.2023-12-19

法治天下.豆瓣读书.2023-12-19

私权的呐喊.豆瓣读书.2023-12-19

豆瓣.豆瓣读书.2023-12-19

江平.法学专家网.2023-12-19

典型案例:在股权让与担保中,债权人不能取得股东社员权,不是实际股东.澎湃新闻.2023-12-19

江平:公司治理结构理念在法律上的进一步完善.新浪财经.2023-12-19

中国国际经济法学会官方站点.国际经济法网.2023-12-19

孙宪忠:悼江平老师,他以天下黎民百姓权利为重.澎湃新闻-今日头条.2023-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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