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俊 :明代理学家

更新时间:2023-11-08 15:58

汪俊(1468年—),字抑之,号石潭,江西省等处承宣布政使司广信府弋阳县(今江西省弋阳县)人,明朝政治人物,弘治癸丑进士,官至礼部尚书。汪伟之兄。汪俊尊崇程朱理学,与王守仁交好,但学术观点不同。学者称为石潭先生。

人物生平

汪俊之父汪凤曾为贵州省参政。弘治二年(1489年)己酉科江西乡试第一名举人,六年(1493年),汪俊会试第一(会元),廷试二甲四十二名进士,授庶吉士,进翰林院编修正德年间,参与修撰孝宗实录,因不依附刘瑾焦芳等人,被调任南京工部员外郎。刘瑾事败后,召还恢复原职,升任翰林院侍读学士,升礼部右侍郎。嘉靖元年(1522年)转吏部左侍郎。

在朝廷讨论兴献王尊号,即所谓“大礼议”时,汪俊与尚书乔宇毛澄等人力争反对。毛澄借病辞去,代替者罗钦顺不赴任,于是命汪俊任礼部尚书。当时献王已加帝号,礼部主事桂萼再次请求称皇考。嘉靖三年,汪俊率领廷臣七十三人上疏反对,奏折被扣内廷不发,却特召请桂萼、张璁席书等支持献王皇考的官员从南京市回京师。汪俊再三劝阻,终不得世宗同意,于是被罢免离去。《明伦大典》书成后,被落职,卒于家中。隆庆年间,赠少保,谥文庄。

家庭背景

曾祖父汪志福,教授。祖父汪仲端,赠刑部郎中。父汪凤,漳州府知府。母祝姓,封宜人。具庆下。兄汪僎,工部员外郎;汪佑;弟汪伟,贡士汪佃;汪代;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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