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1949年成立的人民团体

更新时间:2024-09-21 22:16

河北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在河北省委、河北省人民政府的领导下成立,一直坚持党的“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

概述

河北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是由河北省文学艺术家协会,省辖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和河北省企业(产业)文学艺术工作者联合会组成的人民团体。1949年12月10日至19日在保定市召开了第一次河北省文学艺术工作者代表大会,宣告河北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正式成立。河北省文联实行团体会员制,现有团体会员23个。河北省文联对所属各个协会负有领导责任,对省辖市文联和省企业(产业)文联负有联络、协调、服务、指导的职责。

河北省文联的经费来自省财政拨款,会员会费,社会文化活动收入和社会捐助等。该会的英文全称是“HEBEI PROVINCE 联邦制 LITERARY AND ART CIRCLES”,缩写为“HBPFLAC”。

河北省文联的最高权力机构为河北省文学艺术工作者代表大会和由它选举产生的委员会,委员会选举主席一人,副主席若干人组成主席团。主席团设秘书长一人,副秘书长若干人,协助主席团处理会务。代表大会和委员会闭会期间,由主席团主持日常会务工作,并设立必要的工作机构,进行日常工作。河北省文联是党和政府联系艺术家的桥梁和纽带。在河北省委、河北省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在中国文联的指导下,各文学艺术家协会经常开展多种形式的业务活动,组织作家,艺术家进行不同的内容的学习和探讨,组织各类文艺演出观摩、下厂、下乡、举办多种艺术展览,召开各类学术研讨会,举办不同层次,不同内容的文艺评奖活动,特别是包括了文学艺术各个门类的“河北省文艺振兴奖”。

河北省文学艺术工作者的共同努力和奋斗下,创造出了一大批为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优秀作品,涌现了许多文学艺术优秀人才,如田间、梁斌徐光耀、铁凝(文学)、奚啸伯裴艳玲(戏剧)、黄琦旭宇(书法)、张鲁王玉西(音乐)、韩羽(美术)、张士杰王习三(民间文艺)、陈进才(杂记),村里,郭法增(影视)、夏一平、李英杰(摄影)、周国宝(舞蹈)、王玉蓉曲艺)等,这些文学艺术人才为河北赢得了荣誉,是河北省的骄傲,由于全省文学艺术工作者的出色工作,目前,河北省文联的工作已经进入了全国先进行列。

贡献

河北省文联及各协会还办有《当代人》、《民间故事选刊》、《小小说月刊》等全国发行的报刊。这些报刊团结了大批文学艺术工作者,为繁荣河北的文学艺术事业做出了突出的贡献。河北省文联注意依法维护作家艺术家的合法权益,并积极想办法改善他们的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与他们保持密切联系,倾听他们的意见,遇到问题及时帮助他们解决,从而促进了文学艺术家的团结和友谊,推动了文学艺术事业的发展。河北省文联及各文学艺术家协会重视对外文学艺术的交流活动,不断组团出访或接待海外文学艺术家。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交流,促进了中外文学艺术工作者的友谊和合作。

发展历程

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党的文艺工作方针,为全省文艺家协会、设区市文联、全省性企业(产业)文联做好联络、协调、服务和指导工作,团结全省艺术家、文艺工作者,听取和反映文艺界的情况和意见。

2、组织召开省文联和全省性文艺家协会代表大会、省文联委员会、主席团会议以及组织召开全省文联系统会议。

3、宣传、动员、组织广大文艺工作者致力于发展繁荣河北省文艺事业,组织艺术家深入生活、创作优秀作品。

4、组织文艺研讨和学术交流工作,办好刊物,与有关部门共同组织相关艺术活动的评奖工作。

5、协同有关部门,组织中外艺术界的国际民间文化交流活动。

6、维护团体会员和文艺家的知识产权等合法权益。

7、承担省委、省政府交办的有关事项。

组织结构

领导机构

党组书记:史建伟 

河北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主席团成员 

河北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第九届委员会主席、副主席名单

主 席: 边发吉 

驻会副主席:解晓勇 刘金凯 路皓柴志华 祁海峰

不驻会副主席:(按姓氏笔画排序)

王力平 王景武 乌力根

白云乡 李军(女)武鸿儒

周喜俊(女) 

委员名单

河北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第九届委员会委员名单

史建伟

省文联党组书记

省文联党组成员、副主席

祁海峰

(共110人,按姓氏笔画排序)

于 辉(女) 马维彬 王力平 王子国 王中昌 王存纲 王伟华王英志 王建国 王振儒 王家朋 王继平 王景武 王新庄 乌力根 方 伟 计卫舸 邓跃龙 申晓义 白云乡 白朝晖 边发吉 朱彦华(女) 任桂子(女) 刘万义 刘小梅(女) 刘月卯 刘兴会 刘秀荣(女) 刘英民 刘明华 刘金凯 刘建东 刘春华 刘瑞新 刘瑞源 衣志坚 安 勇 祁海峰 许荷英(女) 杜增群 李 军(女) 李向明 李尚才 李建林 李冠熙 李森池 杨利民 杨荣国(女) 杨洪池 杨越峦 杨谦辉 邹洪利 汪 帆 张 宽 张占方 张国君 张建钢 张海英(女 )张新茹(女) 张福林

张静伯 陈 力(女) 陈 红(女) 陈小平 陈书镇 陈茂才 陈建忠武鸿儒 苗文华(女) 范 说 金 洁 金 暄(女) 郄少华 周大明(女) 周良田 周宝忠 周喜俊(女) 郑世芳 郎岗峰 孟宪民 相洪奇 钟晓勇 袁 宁 贾吉庆

贾兴安 柴志华 晏文光 徐福厚 高佃亮郭乃群 郭永利 郭建业 郭树林 郭海博 郭翠朵(女) 宾广平

桑献凯 曹贤邦 曹宝泉 商业南 梁秀辰 彭蕙蘅(女) 董春霖 韩玉臣 靳亚利 雷 武 褚大伟 裴艳玲(女)

潘学聪 

结构设置

现内设办公室、组联处、机关党委(人事处)3个职能处室。所属河北省戏剧家协会河北省音乐家协会、河北省曲艺家协会、河北省美术家协会、河北省舞蹈家协会、河北省民间文艺家协会、河北省摄影家协会河北省书法家协会河北省杂技家协会、河北省电影电视家协会等10个艺术家协会、河北省企业(行业)文联以及文艺理论研究室、民间文化遗产研究中心、徐福千童会、文艺家活动中心、《当代人》编辑部、《民间故事选刊》编辑部、《小小说月刊》编辑部等部门。

组织会员

省文联实行团体会员制,共有23个团体会员,省级以上会员2.3万余名。

河北省文联共23个团体会员:河北省作家协会河北省戏剧家协会河北省音乐家协会、河北省美术家协会、河北省曲艺家协会、河北省舞蹈家协会、河北省民间文艺家协会、河北省摄影家协会河北省书法家协会、河北省杂技家协会、河北省影视家协会、河北省企业(行业)文联、石家庄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邯郸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保定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张家口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承德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唐山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廊坊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沧州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衡水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邢台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秦皇岛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组织章程

河北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章程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河北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人民团体,是全省性各文学艺术家协会、各市文联、省企业(行业)文联的联合组织,是党和政府联系广大文艺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是文艺工作者联系社会和市场的桥梁和纽带,是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重要力量。

河北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是中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的团体会员,接受其指导和帮助。

第二条河北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的宗旨是: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坚持文艺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坚持文艺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原则,弘扬主旋律,提倡多样化,团结、动员全省文艺工作者遵守我国的宪法和法律,积极投身改革开放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伟大实践,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培育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致力于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和谐文化,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促进社会和谐、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而努力奋斗。

第三条河北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努力加强同各兄弟省、自治区、直辖市文联的联系和合作,积极促进全省各民族文艺家之间的团结,推动团体会员和广大文艺家同台湾省同胞、港澳同胞、海外侨胞中的文艺团体和文艺界人士的联系和交往,积极开展广泛的国际文化交流,扩大友好往来,为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维护国家利益和文化安全、实现祖国统一大业贡献力量。

第四条河北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对各团体会员开展联络、协调、服务工作。通过组织学习、深入生活、文艺创作、文艺评奖、成果展示、理论研究、学术讨论、调查研究、人才培训、对外交流和权益保护等项工作,对团体会员进行业务指导。

第五条河北省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积极加强文艺界与社会各界的联系,与政府有关部门密切合作,努力推动河北文艺事业的繁荣和文化产业的发展。

第六条河北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致力于在本会会员中倡导、培养良好的职业精神和职业道德,努力建设一支规模宏大的德艺双馨的文艺家队伍,积极推进文艺创新,表彰奖励优秀文艺工作者和文艺作品,发现和扶持文艺人才。

第七条河北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积极反映团体会员和文艺家的意见、建议和要求,依法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第八条河北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在上级主管部门领导下,努力探索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符合文艺发展规律和人民团体特点的管理体制、运行机制、组织形式、活动方式,不断加强行业服务、行业管理、行业自律。

第九条河北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实行团体会员制。全省性文艺家协会、各市文联、省企业(行业)文联为河北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团体会员。天津市重庆商会对所属全省性文艺家协会、省企业(行业)文联负有组织领导责任。

第十条团体会员的义务和权利:团体会员的义务:遵守河北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章程,执行河北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的决议,按期交纳会费,负责完成河北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交付的任务,积极参加本会组织的各项符合本会章程的文艺活动。

团体会员的权利:推选河北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代表大会代表,参加河北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的活动,对河北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的工作提出意见、建议。团体会员有退会自由。

第十一条河北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的最高权力机构为河北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代表大会。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一)修改河北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章程;

(二)选举河北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委员会;

(三)听取和审议河北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四)讨论并决定河北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的重大问题。

第十二条河北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代表大会代表由各团体会员推选和河北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特邀产生。河北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由各团体会员按商定名额分别提名,代表大会主席团根据需要可提出有关方面的委员候选人。团体会员中的岗位委员,实行替补制,即该委员在不担任该团体会员主要领导职务后,则该团体会员应推举继任者接任,并报主席团备案。

第十三条河北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代表大会每五年召开一次,委员会全体会议每年举行一次,由河北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主席团召集。每次大会出席人数应占到应到人数三分之二以上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三分之二以上到会代表、委员表决通过方能生效。河北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代表大会和河北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委员会全体会议必要张镃提前或延期召开。

第十四条河北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委员会选举主席一人,副主席若干人,主席提名秘书长一人,组成主席团。根据工作需要设副秘书长若干名,协助秘书长工作。河北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代代表大会和委员会闭会期间,由主席团行使其权力。

第十五条河北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委员会聘请名誉主席、顾问若干人,对委员会和主席团的工作起参谋、咨询作用。

主席团提名荣誉委员若干人。

对不称职的委员或领导成员,可以通过组织程序和法律程序予以罢免。根据实际需要,也可通过组织程序和法律程序适当增补。

第十六条河北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经费来源:

一、省财政拨款;

二、会员会费;

三、社会赞助;

四、其他合法收入。

第十七条河北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的经费、资产及国家拨给河北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的不动产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挪用和任意调拨;河北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下属单位的资产隶属关系不得任意改变。

第十八条河北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的财务情况,每年向主席团报告一次。

第十九条河北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简称河北省文联。

河北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会址设在石家庄市

河北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的英文全称是“HEBEI PROVINCE 联邦制 OF LITERARY AND ART CIRCLES”,缩写为“HBPFLAC”。

第二十条本章程经河北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代表大会通过实施。解释权属河北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参考资料

河北省文联主要负责同志调整 史建伟担任党组书记.今日头条-长城网.2021-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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