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美猴王影业有限公司 :2010年成立的影视公司

更新时间:2024-09-21 01:17

湖南美猴王影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6月13日,是湖南省一家从事影视策划、影视文化项目投资、企业形象策划等业务的公司,登记机关为长沙市望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法定代表人为樊馨蔓

2022年12月,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就湖南美猴王影业有限公司起诉著名导演张纪中的合同纠纷一案作出判决:宣判张纪中十日内归还美猴王影业500万借款以及截至2022年5月31日之前的利息。2023年10月12日,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了上述原判,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公司简介

湖南美猴王影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6月13日,公司股东包括北京美猴王国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山西通宇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和该公司法定代表人樊馨蔓

经营范围

湖南美猴王影业有限公司的经营范围为:影视策划、影视文化项目投资;企业形象策划;电脑图文设计;承办文化体育活动;文化投资(以上经营范围涉及投资类均不得从事吸收存款、集资收款、受托贷款、发放贷款等国家金融监管及财政信用业务);国际文化合作;开展音视频专业技术培训;提供咨询服务。(经营范围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

相关事件

2022年12月13日,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就湖南美猴王影业有限公司起诉著名导演张纪中的合同纠纷一案,作出判决:宣判张纪中十日内归还美猴王影业500万借款以及截至2022年5月31日之前的利息。张纪中的经纪人杜星霖代表张纪中表示,对判决有异议,会提出上诉。

2023年10月12日,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上述原判,本判决为终审判决。法院认为,张纪中本人签署的《借款合同》是双方存在借贷合意和借贷关系实际发生的直接证据,张纪中拿出与樊馨蔓的离婚协议,辩称应由樊馨蔓偿还债务,法院审核后认为,离婚协议是张纪中与樊馨蔓签订,与公司起诉张纪中偿还借款的纠纷无涉。

《借款合同》虽对还款做出约定,张纪中可在电影剧本创作完毕且剧本创作产生收益后再偿还5000000元借款,但张纪中在公司催要剧本后并未交付,剧本至今未产生收益,在此情况下,公司要求张纪中归还借款理由正当,法院予以支持。

参考资料

湖南美猴王影业有限公司.水滴信用.2023-12-01

湖南美猴王影业诉张纪中案件判决 被告需还500万.封面新闻-今日头条.2023-12-01

杭州法院终审判决张纪中归还湖南影业公司借款本金500万元及利息.北青热点-今日头条.2023-12-01

湖南美猴王影业有限公司.企查查.2022-05-20

湖南美猴王影业诉张纪中案件判决 被告需还500万.新浪网.2022-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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