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大学法学院 :二级学院

更新时间:2024-09-20 18:35

烟台市大学法学院始创建于1984年,坐落于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最佳中国魅力城市-烟台,前身是由北京大学直接援建的烟台大学法律系,第一任系主任是著名刑法学家、北京大学教授杨殿升。此后,民法学家郭明瑞教授、诉讼法学家汪建成教授分别担任第二、三任系主任。

1999年由系改院,第一任院长为全国百位名师奖获得者房绍坤教授。第二任院长是法理学博士汤唯教授,第三任院长为法学博士金福海教授,现任院长为法学博士张平华教授。

2012年9月,进入中国教育部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2016年12月,成为中国法学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研究方阵理事单位。

2018年12月,标志着全国高等教育最高荣誉的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获奖名单正式公布,学院《地方高校法律人才SPI培养模式的探索与实践》获二等奖

办学条件

院系概况

法学院科研机构设有烟台大学中欧侵权法研究院、烟台大学英美法研究中心、烟台大学应用法学研究中心、烟台大学中欧人权法研究院、烟台大学法学研究所、山东省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烟台大学亚太法律问题研究中心、山东省法学会国际法学研究会、烟台大学司法与行政执法研究中心、山东省法学会海峡两岸关系法学研究会、烟台大学法律政策研究中心等机构。

法学院教学机构设法理学课程组、民法课程组、经济法课程组、刑法课程组、国际法课程组、法学实训教学中心、法学教育研究中心、民商法学科组、经济法学科组、理论法学学科组、刑法学科组、国际法学科组、法律诊所等机构。法学研究所始建于1986年9月,已故著名刑法学家、北京大学博士生导师杨春洗教授任第一任所长。英美法研究中心成立于2001年,特聘加拿大法学家李国力教授任主任。

专业设置

法学院现设有法学、知识产权两个本科专业和一个中美合作办学(法学)专业方向,自1985年开始招收法学本科生;烟台大学法学院于1998年获法学硕士学位授予权,烟台大学法学院拥有法学一级硕士学位授权点,下设法学理论、法律史、宪法与行政法学、刑法学、民商法学、诉讼法学、经济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国际法学、知识产权法学、法律(法学)、法律(非法学)专业等12个硕士点;2005年,法学院成功获批了法学硕士一级学科;2012年增设知识产权本科专业,2013年中美合作办学法学本科专业(区域犯罪信息分析方向)开始招生。

师资队伍

法学院现有教职员工62人,其中教授20人,副教授14人,博士生导师5人,硕士生导师34人。国家级教学名师1人,省级教学名师3人,享受国务院津贴的教师4人,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4人,山东省十大优秀法学家3人;有2位教师先后担任教育部法学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有两位教授荣获山东省社会科学突出贡献奖,1位教授担任“山东省政府法律顾问”,2位教授担任“中国共产党山东省委员会法律专家库成员”。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1人,泰山区学者特聘教授1人;有2位教师先后兼任教育部法学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有6位教师在全国性学术团体中担任常务理事以上职务,有两位教授荣获“山东省社科科学突出贡献奖”,两位教师荣获“山东省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称号,2名教师入选国家“百千万知识产权人才工程”首批百名高层次人才。

除专任教师外,法学院聘请一批海内外知名学者担任客座和兼职教授,形成了一支由海内外名师组成高水平兼职教师队伍。聘请奥地利国家科学院院士、欧州侵权法研究院创始院长HomuletKoziol教授、英国Bristol大学法学院KenOliphant教授、英国林肯大学法学院院长DunkenFrench教授、加拿大麦吉尔大学李国利教授、台湾东吴大学校长潘维大教授等为客座教授,聘请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等名校的多名学者担任客座教授,此外还从司法实务部门聘请了一批具有深厚学术造诣以及丰富实践经验的学者和法官担任兼职教授。

学科体系

在质量工程建设方面,法学院在已有的教育部高校特色专业建设点、民商法国家级教学团队、民法国家级精品课和4门山东省精品课、9门山东省成人教育品牌专业特色课等质量工程项目的基础上,2013年民商法学入选首批120门中国大学精品资源共享课。

烟台大学法学专业为国家级特色专业,为全国高校特色专业建设点(第二批)。

2001年法学院成立英美法系研究中心,自2006年起连续开办英美法方向班,由具有美国律师资格和JD学位的外籍教师授课,培养学生的国际视野和跨文化交流能力。

2006年山东省知识产权局正式批复烟台大学建立山东省知识产权研究院。山东省知识产权研究院以烟台大学法学院师资力量为依托,专门从事知识产权研究和知识产权专业高级人才培养工作。

法学院不断创新教学方式和教学方法,扬弃传统的讲授式教学法,导入探究式、启发式、讨论式、比较法、案例法等适合于法学专业特点的先进教学法,利用已经建立的法学实训教学中心、大学生法律援助中心、法律诊所等实践教学平台,逐步加大并完善与实务部门互相聘用、联合培养的机制。

科学研究

科研平台

教学与科研

2012年9月,烟台大学法学院进入教育部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2012年11月法学院获批教育部首批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

2013年法学专业获批教育部“本科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并入选山东省名校工程试点专业;

2013年依托法学院设立的烟台大学文科综合实训中心获批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法学院现有校内外实践教学基地36所,2013年“烟台大学法学教育实践基地”获批教育部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引领示范本校其他专业或同类高校相关专业及实践基地建设。

2015年4月25日,法律图书馆开馆仪式暨杨殿升教授藏书捐赠仪式在逸夫图书馆举行,法学院党总支书记范李瑛介绍了法律系首任系主任杨殿升教授的学术人生,并代表杨教授将其全部法律书籍悉数捐赠法律馆。

2015年9月16日,烟台大学法学院与山东省人大合作成立地方立法研究服务基地。

2016年12月17日,中国法学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研究方阵”在北京举办成立仪式,并同时召开中国法学会民法典研究方阵“民法典合同编立法研讨高端论坛”。烟台大学法学院入选成为中国法学会民法典研究方阵理事单位。

2017年6月22日,烟台大学法学院与市人大常委会续签《烟台市人大常委会与烟台大学合作成立地方立法基地协议书》。自2015年9月成为省市地方立法基地以来,积极推动学科建设、科研教学、人才培养与服务地方的融合发展,紧密围绕服务地方立法需求,积极开展立法研究和服务,在参与法规起草、组织立法论证、开展立法研究、参与立法调研,举行立法会议、推动立法宣传等方面取得了突出成绩,成为烟台立法智库。

2018年12月,标志着全国高等教育最高荣誉的2018年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获奖名单正式公布,我校法学院房绍坤教授主持的教学成果《地方高校法律人才SPI培养模式的探索与实践》获二等奖,标志着我校教育教学改革取得显著成效,教育教学水平达到新高度。

烟台大学法学院的科研工作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迄今共承担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26项,教育部课题16项,其他省部级课题70余项;出版各类法学著作200余部,发表学术论文1200余篇;获省部级优秀科研成果奖励60余项(其中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4项,山东省社会科学重大成果奖2项)。法学院教授还作为民商法专家参加了国家的立法活动,参与提出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草案建议稿》、《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草案建议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草案建议稿》等。

学术交流

烟台大学法学院坚持立足国内,面向世界的视野,积极推动教学科研工作的对外交流,先后与昆士兰大学法学院、威斯康星学院大学法学院、英国新西兰林肯大学法学院、韩国全南大学法学院、杜兰大学法学院、欧洲侵权法研究院、西俄勒冈大学等签署了全面合作协议,形成了良性的教师互访及学生留学深造机制。

与以英美法教育见长的台湾东吴大学法学院进行制度化的深层次交流合作,自2002年起,先后选派14名青年教师和20余位学生前往东吴大学进修英美法学;设立英美法研究中心,先后联合举办了3届海峡两岸暨国际性研讨会等,2006年度我院对台交流项目被评为“山东省优秀对台交流项目”。先后举办“泰山国际学术论坛”、“中日民商法研究会年会”、“英美法系教育国际学术研讨会”、“首届中欧私法国际论坛”等一系列国际学术会议。

参考资料

法学院简介.烟台大学法学院.2024-0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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