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奎元 :曾任山东省烟台市交通委员会巡视员

更新时间:2024-09-21 04:19

王奎元,男,1934年9月生,山东省栖霞人。曾任山东省烟台市交通委员会巡视员。

人物经历

1948年参军,1953年转业地方工作,历任共青团区委书记,法庭庭长,人民公社社长、党委书记,县委副书记、县长,烟台市煤炭工业局局长,交通局局长、党委书记,山东省航海学会烟台分会副理事长,山东处公路学会烟台分会理事长,中共烟台市委交通委员会巡视员,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中国艺术研究院文艺人才库入网,一级书法家。在他从事的岗位上都做出了突出成绩。1958年,任桃村法庭庭长期间,被烟台地委、行署授予先进工作者称号。1959年被评为全省政法战线先进工作者。同年,被最高人民法院、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授予全国政法战线先进工作者称号,并参加全国政法战线先进工作者代表大会,1975年受山东省政府通报表彰。改革开放以来,能源、交通制约经济发展,调他组建烟台煤炭工业局,贡献卓越,多次受到山东省、烟炭部表扬奖励。1987年又调他任烟台市交通局长。主办了烟一青、烟一威、烟一栖三条主要干线公路的筹建和飞机场专用公路建设。结束了烟台没有高等级公路的历史。开辟、开发海上交通,先后开通了蓬莱至旅顺、龙口市秦皇岛市、烟台至大连市客货滚装运输航线。烟台市属海运企业的船舶开通了烟台至韩国、中国香港等运输航线,创建了全省第一家海上旅游线,创建了全省第一家海上旅游服务公司和第一座海上游乐场所“海上世界”等。先后被烟台市委、市政府给予记功、记大功和晋升工资的奖励。在艺术界他的作品曾多次在全国和省、市参展获奖和被收入优秀书画作品选集。他的文章在交通部改革与法规(1991)第四期刊登过《坚持科技兴交,推进交通事业发展》;综合运输(1989)第四期《谈谈公路专业运输企业的发展方向》;汽车运输第七期(1991)《烟台市是如何发展现代化和微机技术的》,同时在人民日报等报刊上发表过文章。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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