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源 :明代官员

更新时间:2023-11-11 11:58

王源(1376~1455)是明代官员,原名王原楚,字启泽,号韦庵,龙岩市人。他于永乐二年(1404年)中进士,历任河北深泽知县、翰林左春坊、卫府纪善、松江府同知、吏部郎中、潮州市知府等职。他一生勤政清廉,深得民心。王源效忠朝廷、敢于谏言,三次蒙受冤屈入狱、三次东山再起官复原职。著名学者陈献章将他治潮的政绩与韩愈相提并论,认为他“驱冥顽之鳄,造广济之梁,其事显于为人,不可诬矣。”《明史》将他列为循吏。王源著有《韦庵集》《书传补遗》《家礼易览》《异端辨》等书。

人物生平

明朝永乐二年(1404)举进士,初选庶吉士,由庶吉士累官刑部郎中。后授保定府深泽县县令。任深泽知县时,修学校,筑长堤,劝民嫁娶,革争财俗。坐事被逮,民争先输纳,得赎还。因常上书论事,被征召入都对策。时有一僧人受宠于皇帝,干预朝政。王上书劝皇帝勿行苛政,勿滥用武力。他说,如爱好异端邪说,正道就会泯灭;听信邪之言,就听不到忠诚正直的言论。帝大怒,将其下狱。后遇赦,复为深泽县令,上任不久,县内闹饥荒,王擅开仓赈济灾民,被捕。深泽县民争先捐物、服役,为其赎罪。洪熙元年(1425)被举为春坊司直郎,当诸王子的侍读。后外迁松江府同知,上书减免积欠的赋税数十万名,严惩地方恶霸,平反冤狱。不久,王源还乡为母服丧。服丧期满,任刑部郎中朱祁镇即位,正统元年(1436)任潮州市知府,惩治贪官污吏,修学宫、办教育,建广济桥,筑长堤(潮人谓之王堤),以防水患。修广济桥,立“潮州知府王源除怪石”碑。杖死一同。其子告状,被逮入京,潮人相率叩宫门,复官。久之,乞休。

人物著作

王源著有《韦庵集》《书传补遗》《家礼易览》《异端辨》等书。

轶事典故

永乐五年(1407年),深泽县遭遇了严重的水灾。王源向朝廷请求将当年应上交的粮草暂时存放在县仓库,以便在灾民度过困难时期后再组织人力运送至京城。然而,朝廷遵循规定未予批准。出于对百姓的同情,王源擅自决定将这些粮草留在县仓库,此举违反了朝廷的规定,导致他被关入监狱。当时,朱棣正筹备迁都,并在北京大规模建设,急需各类建材。朝廷规定,犯人可以通过运送砖块来抵消罪行。深泽县的百姓得知这一情况后,自发组织了180辆牛车。他们不畏严寒,自筹资金,长途跋涉至通州张家湾,帮助王源运送了13000块斧头砖到北京太庙,以此赎罪。尽管过程中经历了寒冷和饥饿,牛车损坏,但人们毫无怨言。朝廷被百姓的诚挚所打动,原谅了王源的过失,并恢复了他的职位。明初重臣杨士奇曾作诗赞扬王源在深泽县的政绩:“曾任县令清如水,爱民如子惠化传。亲见祁州民众悦,公堂责罚轻如蒲。”到了宣德十年(1435年),朱祁镇即位,王源被任命为潮州市知府。他在任期间重修了广济桥,并加强了四周堤防。正统元年(1436年),潮州遭遇特大洪水,河堤被冲毁,堤上堤下的人畜伤亡惨重。王源对此深感痛心,一方面向朝廷报告灾情,另一方面组织人力抢修堤防。在朝廷的支持和当地民众的共同努力下,迅速完成了数百里堤防的修复工程。人们为了纪念他,将这段堤命名为“王公堤”。在此期间,王源还设立了济仓,储备了十多万斛粮食,用于救济灾民,帮助他们渡过难关。

史料记载

王源,字启泽,龙岩市人。永乐二年擢进士,授庶吉士。改深泽县知县。修学舍,筑长堤,劝民及时嫁娶,革其争财之俗。数上书论事,被诏征入都,又论时政得失,忤旨下吏。会赦复官,奏免逋负。岁饥,辄发粟振救,坐是被逮。民争先输纳,得赎还。召为春坊司直郎,侍诸王讲读。迁卫府纪善,移松江区同知,奏捐积逋数十万石。以母老乞归养,服阕,除刑部郎中

朱祁镇践阼,择廷臣十一人为知府,赐宴及敕,乘传行。源得潮州府。城东有广济桥,岁久半圮坏,源敛民万金重筑之。以其余建亭,设先圣、四配、十哲像。刻《蓝田吕氏乡约》,择民为约正、约副、约士,讲肄其中,而时偕僚寀董率焉。西湖山上有大石为怪,源命凿之,果获石骷髅,怪遂息。乃琢为碑,大书“潮州市知府王源除怪石”。会杖一民死,民子诉诸朝,并以筑桥建亭为源罪。逮至京,罪当赎徒。潮人相率叩阍,乃复其官。久之,乞休。潮人奏留不获,祠祀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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