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教育考试院 :福建省教育厅直属的副厅级单位

更新时间:2024-09-20 17:09

福建省教育考试院成立于2011年10月,是福建省教育厅直属的副厅级单位,由福建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福建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福建省高中会考办公室三个单位组建而成。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教育考试和招生工作的有关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参与起草全省教育考试和招生的法规、规章草案,拟订全省教育考试和招生工作的补充规定或实施细则,汇总高校招生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承担全省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和高中阶段学业水平考试、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中考)及有关教育考试的命题、报名、考试、评卷等工作。

(三)承担组织协调全省高等学校招生录取的事务性工作。

(四)拟订全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拟定主考学校。承担自学考试考生学籍管理和颁发自学考试学历证书的事务性工作。

(五)承担省内大学英语等级考试、计算机等级考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教师招聘考试、教师职称考试等社会考试及非学历证书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

(六)开展教育考试和招生的研究、宣传、培训和考试评价工作。

(七)指导全省教育考试考风考纪建设,按规定对教育考试中考生、考点、考试工作人员存在的违规行为进行认定和处理。

(八)指导教育考试考点的建设工作。

内设处室

办公室

综合协调和管理院内党务、政务和行政事务;负责重要会议和活动的组织安排以及重要决定的督办;承办文秘、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安全保密、资产管理、后勤保障等工作。

研究与宣传处

参与教育考试和招生的政策研究和科学研究工作;承担教育考试评价工作;承担重要文件和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承担教育考试和招生的政策宣传、信息发布和咨询信访相关工作;负责教育考试院网站管理的事务性工作。

信息技术处

承担教育考试和招生计算机管理系统的建设、运行、维护和信息安全工作;承担教育考试和招生信息数据管理的事务性工作;负责在闽招生的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招生计划的汇总和公布工作;承担各类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远程视频巡查和指挥系统管理的事务性工作。

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处

承担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报名、体检、考试、评卷等工作;承担特殊类型招生有关工作;承担港澳台侨联合招生考试、军队招飞等有关工作;承担普通高招、高职分类、统招专升本和研究生招生录取的事务性工作。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承担自学考试开考专业计划的拟定、主考学校遴选、报名、考试、评卷等工作;承担自学考试考生学籍管理和毕业资格审核、学历证书颁发的事务性工作;承担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考试、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晋升中级(一级)职称教育教学能力水平考试事务性工作。

学业水平考试与成人高校招生考试处

承担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学业水平考试、成人高校招生考试的报名、考试、评卷等事务性工作;承担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中考)的事务性工作;承担成人高校招生录取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中等职业学校学业水平考试考籍管理的事务性工作。

社会考试处

承担福建省大学英语等级考试、全国高等院校英语应用能力考试、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全国英语等级考试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福建省高校计算机等级考试等社会考试及非学历证书考试的事务性工作。

命题处

承担普通高考、高职分类考试、专升本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高中阶段学业水平考试、中考、教师招聘考试、教师职称考试的命题和制卷工作;承担相关考试的考试大纲或考试说明的组织编写工作;承担命题教师队伍的管理、培训、考核等事务性工作:开展命题研究和试卷质量评析工作。

其他信息

2012年1月9日上午,福建省教育考试院举行揭牌暨网站开通仪式,标志着福建省教育考试院正式成立。成立福建省教育考试院,是中国共产党福建省委员会省政府适应全国教育招生考试发展新形势,深化教育体制改革,推进教育招生考试事业发展的重要举措。福建省教育考试院是经福建省编委批准、福建省教育厅直属的副厅级事业单位,由原福建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福建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福建省普通高中会考办公室合并组建而成,是福建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与福建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的常设办事机构。负责福建省高校招生统一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普通高中学生学业基础会考、非学历社会证书等考试管理,组织实施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协助教育等行政主管部门研究制定招生考试相关政策、依法查处招生、考试中违纪作弊事件等工作。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的成立,将进一步整合教育考试资源,提升招生考试工作水平,深化招生考试改革,在进一步推进福建省教育改革发展、构建终身教育体系和建设学习型社会发挥更大作用。揭牌仪式后,福建省教育考试院还举行了网站开通仪式。今后福建省考生及社会各界可通过该网站了解福建省教育招生考试信息和动态。

为让广大考生充分知晓2021年福建省普通高考防疫工作要求,根据教育部、国家卫健委和省教育厅、省卫健委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教育考试防疫工作指导意见,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制作了《福建省2021年高考考生防疫须知》,通过图解方式对考生考前、考中、考后等各环节的防疫要求进行详细说明。

2021年12月消息,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坚决扛起研究生招生考试安全主体责任,把抓好考试组织作为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践行为民履职初心使命的具体举措,秉承“严、细、实、慎”的工作作风,全力保障考试组织和疫情防控“双安全”,实现“应考尽考”“平安研考”。

领导信息

林清泉:党委书记

黄俊兴:党委副书记、院长 

丁毅:党委委员、副院长

余晶: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所获荣誉

2022年4月,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命题处被表扬为2022年福建省直机关五一先锋号集体。

机构地址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北二环中路59号

邮政编码:350003

参考资料

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简介.福建省教育考试院.2022-08-13

机构设置.福建省教育考试院.2022-08-13

事关高考!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发布考生须知.新闻110-今日头条.2021-05-25

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全力保障研究生考试组织和疫情防控“双安全”.金台资讯-今日头条.2022-12-27

福建省教育考试院领导班子成员.福建省教育考试院.2022-12-27

通报表扬!福建省直机关五一劳动奖、五一先锋号名单公布.福建日报-今日头条.2022-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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