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翰·马歇尔·哈伦 :美国大法官

更新时间:2024-09-20 20:00

约翰·马歇尔·哈伦(John Marshall Harlan,1833年6月1日—1911年10月14日),美国律师、法官,1877年至1911年任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大法官。他在种族隔离的案件普莱西诉弗格森案中,是唯一的异议者,他认为种族隔离在宪法中是不能容忍的,所有公民不应受歧视。他的孙子约翰·哈伦二世也是最高法院大法官。1911年,哈伦逝世,享年78岁。

人物经历

约翰·马歇尔·哈伦于1833年6月1日出生于美国肯塔基州博伊尔县。1850年,哈伦毕业于中心学院并在1853年开始从事法律工作。1858年,哈伦担任富兰克林县法官。南北战争期间,哈伦在北方联邦军担任军官。1863年至1867年,哈伦任肯塔基州总检察长。1875年,哈伦作为美国共和党候选人竞选肯塔基州州长。1877年10月16日,哈伦被美国总统拉瑟福德·海斯提名为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大法官。11月29日,提名在参议院通过。 12月10日,哈伦正式就职。哈伦是美国最高法院历史上最有力的异议者之一,他最著名的不同意见是在“普莱西诉弗格森案”和一些保障黑人权利的民权案件,他认为种族隔离在《美利坚合众国宪法》中是不能容忍的,所有公民不应受歧视。其他著名的不同意见还有联邦所得税的案子和一些根据1890年的《谢尔曼反托拉斯法》而引起的许多反对垄断的案件。

人物关系

约翰·马歇尔·哈伦的孙子约翰·哈伦二世,1955年至1971年任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大法官。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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