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鸿贻 :清末民初诗人

更新时间:2024-09-21 03:38

舒鸿贻(1867—1948),一名鸿仪,字冰茹,一字彬儒。安徽省怀宁县人(今安庆市区蓬莱街人)。清末民初官员、诗人。著有《宜园诗集》等。

人物生平

 舒鸿贻(1867—1948),一名鸿仪,字冰茹,一字彬儒。清末民初官员、诗人。安徽省怀宁县人(今安庆市市区蓬莱街人),其父是以课塾维持家计的舒问农,母亲汪氏,岳父是安庆著名书法家胡竹芗(1834-1904)。舒鸿贻兄弟3人,鸿贻居长,二弟舒凤仪,三弟舒鸾仪。舒鸿贻幼年家境贫寒,寒窗苦读,奋疾为学。光绪二十一年(1895年)乙未科,28岁的舒鸿贻与康有为同科中进士(名列二甲九十二名)。当时清代处于危难之际,列强将不平等条约横加于中国,舒鸿贻对康有为的“公车上书”深为同情和赞赏。对于列强“不劳一弹之费,一矢之加,而要塞尽失。”深为痛心。当八国联军攻陷北京时,舒鸿贻奔赴西安市。二十八年(1902年,35岁),舒鸿贻以军机章京记名。不久,舒鸿贻转任刑部郎中。三十二年(1906年)赴日本考察警察行政,著有《东瀛警察笔记》(上海乐群图书局, 清光绪32年铅印本)。次年(1907年)回国后任御使记名。1908年,舒鸿贻任奉天制造银元总局总办,并奉命创办电灯厂,翌年发电,这是奉天城的照明用电之始。宣统二年(1910年)初,舒鸿贻被授直隶巡警道,不久转任直隶(今河北省)通永河道。1911年(宣统三年)辛亥革命以后,舒鸿贻一度任奉天都督府秘书长,中华民国成立后,舒鸿贻任北京政府内政部司长。

由于国内政局不稳,军阀混战,民国六年舒鸿贻回到故乡安庆市定居。民国7至9年,任安徽省烟酒印花税局局长。民国9年9月(1920年)倡建安庆电灯厂。民国13年(1924年),联络士绅集资10万余银元,在大南门外招商码头处新建电灯厂厂房。在安庆舒鸿贻以私资创设农工银行、宜园等。在宜园的西北自建楼房,创办菱湖小学,开启民智;左建平房,办平民工厂,名义丰织布厂,发展民族工业。民国14年(1925)3—10月舒鸿贻任安庆道尹(省会城市市长,范围比现在的安庆市大许多),造福乡梓。民国26年(1937)初任安徽省禁烟督办,数月后去职。中国抗日战争爆发后,日本人侵略安徽,舒鸿贻不愿当汉奸,,不顾高龄(时年70岁),举家入川,担任行政院赈济委员会委员。抗日战争胜利后,回安庆市区蓬莱街故居居住。1948年在安徽安庆市病故,享年八十一岁,葬在安庆市集贤关,著有《宜园诗集》等。

人物事迹

作为科举正途出身的舒鸿贻是学者型官员。在政事之余,喜写文章、诗歌。作为桐城派向现代文化的过渡形态,舒鸿贻的文章、诗歌具有鲜明的时代印记,在晚清皖学中占有一定地位。在晚清皖学由古典向现代的转化过程中,舒鸿贻与姚述节、姚仲实、方守彝方守敦、洪思亮、吴传琦、赵曾重、陈衍庶、胡远浚、邓绳侯等人齐名,为中国文化的现代转型作出了可贵的探索和尝试,具有进步意义。

舒鸿贻具有忧国爱民的思想,早年支持变法维新,并积极投身清末新政

在晚清政府与日本签定《马关条约》后,他感到悲愤,对台湾被割让给日本更是痛心疾首。在主持通永河道治水时,舒鸿贻以大禹治水的精神激励自己尽心尽职地治理河水。在安庆市建设宜园时,恰逢水旱,他还能想到“丈夫贵兼济岂独爱一庐安得万间厦广大庇寒儒”。中国抗日战争时期,舒鸿贻生活拮据,过去的挚友王揖唐,时任日伪“华北政务委员会委员长”,邀其出任日伪职务,舒鸿贻以民族大义为重,严词拒绝,并抛弃在安庆的家产,举家入川,还担任了全国赈济委员会委员,以实际行动参加抗日活动。舒鸿贻在大是大非面前保持清醒的头脑,表现出中国士大夫应有的骨气。

清末民初是中国资本主义初步发展的起步时期。舒鸿贻积极参与创办实业,解决民生问题,表现出强烈振兴中国工业的愿景。1908年舒鸿贻在沈阳市(今沈阳)创建电灯厂,打击了日本奉天省城渗透之企图,维护了国家的主权。民国9年(1920),安徽省会电灯厂另择新址。安庆绅商会议推举舒鸿贻、马伯瑶等着手筹办新厂,招股金10万两银元,在安庆大南门外沿江堆栈选定厂址,改建电灯厂。新安庆电灯厂选址大南门外招商码头扩建,并向上海德商“西门子股份公司”洋行购置640千瓦汽轮发电机一台,经过三年的厂房基建与设备安装,1924年正式投产发电。安庆市老城电力照明状况得到很大改善。民国15年对中日实业公司在安庆叶家冲危及军事要塞,舒鸿贻与之进行了顽强的斗争,最终使阴谋破灭。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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