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殿选 :苏殿选

更新时间:2024-09-20 12:34

1952年1月在河南省首届农业劳动模范大会上,被评为省一等劳动模范。 1956年1月被省人民政府授予特等农业劳动模范称号。 1952年2月,他的互助组成为河南省最早试办的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

简介

苏殿选(1898~1987),河南鲁山县人。河南省一等劳动模范、特等农业劳动模范。

经历

1947年鲁山解放,他积极参加剿匪反霸、减租减息、土地改革等运动。为支援抗美援朝战争,他带头捐献财物,并送儿子参加中国人民志愿军。1950年春,苏殿选组织起河南省第一个互助组。12月,他被评为鲁山县特等农业劳动模范。1951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52年1月在河南省首届农业劳动模范大会上,被评为省一等劳动模范。

1951年10月,苏殿选赴北京参加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庆节典礼,并列席第一届全国政协三次会议。他听了先进地区农业合作社的经验介绍,更坚定了走“组织起来”发展生产的决心。他的互助组次年粮食亩产达222.5公斤,比上年每亩增产51公斤。1952年5月获农业部的奖励。后多次参加全国和河南省的劳模会。1956年1月被省人民政府授予特等农业劳动模范称号。他先后12次受到毛泽东、周恩来、刘少奇、朱德、邓小平等党和国家领导人的接见。1952年2月,他的互助组成为河南省最早试办的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1956~1958年又发展为高级社和人民公社。苏殿选成为全国著名农业劳动模范以后,慕名来访的人络绎不绝,以他为代表的劳模网,成为广大农民走社会主义道路、开展爱国增产运动的带头人。1961年,身为马楼公社社长的苏殿选从北京开会回鲁山县,听说全县还有24万公斤粮食征购任务没完成。他在摸清情况,安排好群众生活的前提下,动员马楼公社的群众又多卖给国家3万公斤余粮。不久,全县农民除补上24万公斤粮食差额外,还超额完成全年征购任务。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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