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人民政府 :莆田市的国家行政机关

更新时间:2023-11-09 17:16

莆田市人民政府是莆田市人民代表大会的执行机关,是莆田市的国家行政机关,对莆田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和福建省人民政府负责,每届任期五年,实行市长负责制。

历史沿革

1968年6月5日,闽侯专区革命委员会成立,行使原专区党政机构双重职能。

1970年6月,福建省革命委员会调整行政区划,从晋江专区划出莆田县仙游县2个县革命委员会归闽侯专区革命委员会管辖,同时将闽侯专区革命委员会机关从闽侯螺洲迁移至莆田城关。

1971年5月,闽侯专区革命委员会更名为莆田市革命委员会,恢复设置中共莆田地区委员会,与莆田地区革命委员会合署办公,地委书记兼任地区革委会主任。辖莆田、仙游、闽侯县闽清县、福清、永泰县长乐区平潭县8个县革命委员会。1973年9月,闽侯县革命委员会划归福州市革命委员会管辖。

1978年3月起,莆田地区行政公署逐步取代莆田地区革命委员会。至1980年1月1日,正式撤销莆田地区革命委员会,启用莆田地区行政公署印章。莆田地区所属各县也先后撤销县革命委员会,恢复县人民政府。

1983年5至9月,莆田市处在撤地建市的筹备阶段。1983年5月30日,莆田市筹备领导小组成立。9月9日,国务院批准成立莆田市。10月,莆田地区行政公署撤销,所属福清县、闽清县永泰县长乐区平潭县划归福州市管辖。11月1日,莆田市人民政府正式成立,由福建省人民政府直辖,设市长1人、副市长3人,第一任市长、副市长由中共福建省委员会任命。辖莆田县仙游县城厢区涵江区2县2区人民政府。12月,筹备领导小组终止工作。

1984年12月29日至31日,莆田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召开,选举产生市人民政府市长1人、副市长4人。

1988年6月,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开辟湄洲岛为对外开放旅游经济区。1989年2月,湄洲岛管理委员会成立,为莆田市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

1989年7月23日至27日,召开莆田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市长1人、副市长5人。

1991年3月6日至9日,召开市二届人大三次会议同意陈桂宗辞去市长职务,选举许开瑞为市长。

机构设置

工作部门

莆田市司法局

莆田市审计局

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莆田市公安局

莆田市农业农村局

莆田市生态环境局

莆田市海洋与渔业局

莆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莆田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

莆田市城市管理局

莆田市应急管理局

莆田市林业局

莆田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莆田市地震局

莆田市文化和旅游局

莆田市体育局

莆田市科学技术局

莆田市统计局

莆田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莆田市民政局

莆田市医疗保障局

莆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莆田市自然资源局

莆田市教育局

莆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莆田市交通运输局

莆田市水利局

莆田市商务局

莆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管理机构

莆田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莆田市二轻工业联社

莆田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莆田市机关事务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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