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监察委员会 :监察机关

更新时间:2024-09-21 15:36

莆田市监察委员会是由莆田市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并向莆田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和福建省监察委员会负责,并接受其监督的国家监察机关。

2018年1月10日,莆田市监察委员会正式挂牌成立,并召开市纪委监委机关全体干部会议。市委书记、市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小组组长林宝金出席并讲话。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飞亭,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郑祖杰、沈萌芽,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于南生出席。

机构职责

(一)负责全市党的纪律检查工作。

(二)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

(三)负责全市监察工作。

(四)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

(五)负责组织协调全市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

(六)负责综合分析全市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对纪检监察工作重要政策理论及实践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制定或修改全市纪检监察规范性文件,参与起草党内法规、地方性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七)负责组织协调全市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

(八)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全市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会同有关方面做好市纪委监委派(出)机构、县区纪委(纪工委)、监委(监工委)领导班子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等。

(九)完成市委和省纪委监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工作任务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和省纪委十一届二次全会,以及市第八次党代会部署要求,研究部署2022年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精神,进一步把握历史主动、汲取奋进力量

(一)坚决捍卫“两个确立”,更加深入践行“两个维护”。

(二)始终坚持系统施治,更加深化全面从严治党。

(三)牢牢把握政治定位,更加精准履行职责使命。

二、扎实推进2022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进一步砥砺初心使命、忠诚履职尽责

(一)聚焦"见人见事见效”要求,以强有力的政治监督服务保障发展。

(二)聚焦“三不”一体推进目标,巩固拓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成果。

(三)聚焦作风建设常治长效,分地域分领域分层级纠“四风”树新风。

(四)聚焦推动监督下沉落地,持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

(五)聚焦完善巡察上下联动格局,切实发挥综合监督作用和联系群众纽带功能。

(六)聚焦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推动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治理效能。

三、持续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铁军,进一步坚定责任担当、敢于善于斗争

(一)旗帜鲜明讲政治。

(二)能力过硬敢担当。

(三)严格自律守底线。

监察改革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在全国各地推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

(2017年11月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为了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根据党中央确定的《关于在全国各地推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方案》,在认真总结北京市山西省浙江省开展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决定:在全国各地推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

监察体制改革

一、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治州、县、自治县、市、市辖区设立监察委员会,行使监察职权。将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监察厅(局)、预防腐败局和人民检察院查处贪污贿赂、失职渎职以及预防职务犯罪等部门的相关职能整合至监察委员会。

监察委员会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产生。监察委员会主任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由监察委员会主任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监察委员会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和上一级监察委员会负责,并接受监督。

二、监察委员会按照管理权限,对本地区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实施监察;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监督检查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实施办法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调查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行为并作出处置决定;对涉嫌职务犯罪的,移送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为履行上述职权,监察委员会可以采取谈话、讯问、询问、查询、冻结、调取、查封、扣押、搜查、勘验检查、鉴定、留置等措施。

三、在试点工作中,暂时调整或者暂时停止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条、第十八条、第一百四十八条以及第二编第二章第十一节关于检察机关对直接受理的案件进行侦查的有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第五条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第六条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五十九条第五项关于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监察工作的规定。其他法律中规定由行政监察机关行使的监察职责,一并调整由监察委员会行使。

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改革试点方案的要求,切实加强党的领导,认真组织实施,保证试点工作积极稳妥、依法有序推进。

监察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三章第十五条规定监察机关对下列公职人员和有关人员进行监察: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

(一)中国共产党机关、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机关、人民政府、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各级委员会机关、民主党派机关和工商业联合会机关的公务员,以及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

(二)法律、法规授权或者受国家机关依法委托管理公共事务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三)国有企业管理人员;

(四)公办的教育、科研、文化、医疗卫生、体育等单位中从事管理的人员;

(五)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从事管理的人员;

(六)其他依法履行公职的人员。

内设机构职责

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筹备组织重要会议、活动;组织起草市纪委监委有关综合文稿,编报信息、简报;督促检查有关工作部署的落实情况;负责机关机要、保密、文电、档案工作;负责机关后勤管理、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等安全保卫工作;负责机关及派驻机构涉案财务保管,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干部职工医疗和卫生防疫工作等。

组织部: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全市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负责市纪委监委机关各部门及直属单位、派驻(出)机构干部人事工作;组织指导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工作等。

宣传部:负责组织协调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以及廉洁文化建设工作;负责机关的新闻事务和有关网络信息工作,负责管理市纪委监委网站等。

政策法规研究室:负责综合分析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开展政策理论及重大课题调查研究;起草重要文件文稿;负责提出本市纪检监察法规制度建设规划、计划和立法立规建议;起草、修改本市纪检监察规范性文件等。

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综合协调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的监督检查;综合协调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执行;综合协调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工作;综合协调整治群众身边和扶贫领域的腐败和作风问题;综合协调党内监督、党的问责等方面工作,推动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落实等。

信访室:负责受理对党的组织、党员违反党纪行为和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职务违法、职务犯罪行为等的检举、控告;归口受理对市委管理的党的组织和党员干部违反党纪、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行为等的信访举报;综合分析信访举报情况;接待群众来访,处理群众来信和电话网络举报事项等。

案件监督管理室:负责对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履行线索管理、组织协调、监督检查、督促办理、统计分析等职责;承办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归口管理审查调查工作中与有关部门的联系协调事项;承办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追逃追赃工作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全市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的组织协调等。

第一至第六纪检监察室:主要履行依纪依法监督的职责。监督检查联系单位(地区)领导班子及市委管理的干部遵守、执行党的章程和其它党内法规,遵守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依法履职、秉公用权、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实施办法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方面的情况;监督检查联系单位(地区)党委(党组)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的情况,指导、检查、督促纪委监委(派驻、派出机构)落实纪检、监察责任,实施问责;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综合、协调、指导联系单位(地区)及其系统的纪检监察工作等。

第七至第八纪检监察室:主要履行执纪审查和依法调查处置的职责。承办涉嫌严重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问题线索的初步核实和立案审查调查,以及其他比较重要或者复杂案件的初步核实、审查调查,并提出处理建议;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等。

案件审理室:负责审理市纪委监委直接审查调查和县处级党的组织、纪检监察机关报批或者备案的违反党纪和职务违法、职务犯罪案件,严格依规依纪依法提出处理或者处分意见;督促落实市纪委监委作出的党纪政纪处分决定的执行工作等。

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负责监督检查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的章程以及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等方面的情况;督办全市纪检监察系统有关违纪违法案件的调查处理等。

调查技术室:负责为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工作提供技术支持;统筹办案信息化装备的需求、调配、管理等。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党群工作。

直属单位

莆田市纪委监委网络信息服务中心

莆田市廉政教育中心

莆田市纪委监委派驻(出)机构

1。市纪委监委驻市委办公室纪检监察组

2。市纪委监委驻市人大常委会机关纪检监察组

3。市纪委监委驻市政府办公室纪检监察组

4。市纪委监委驻市政协机关纪检监察

5。市纪委监委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

6。市纪委监委驻市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

7。市纪委监委驻市委统战部纪检监察组

8。市纪委监委驻市中级人民法院纪检监察组

9。市纪委监委驻市人民检察院纪检监察组

10。市纪委监委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

11。市纪委监委驻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纪检监察组

12。市纪委监委驻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纪检监察组

13。市纪委监委驻市司法局纪检监察组

14。市纪委监委驻市财政局纪检监察

15。市纪委监委驻市生态环境局纪检监察组

16。市纪委监委驻市自然资源局纪检监察组

17。市纪委监委驻市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

18。市纪委监委驻市水利局纪检监察组

19。市纪委监委驻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纪检监察组

20。市纪委监委驻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纪检监察组

21。市直机关纪检监察工委

参考资料

莆田市监察委员会挂牌成立 林宝金出席并讲话.闽南网-湄洲日报.2022-08-14

2022年度莆田市纪委监委单位预算.中共莆田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莆田市监察委员会.2022-08-14

组织机构.莆田市纪委监委.2022-0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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