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民族大学法学院 :贵州民族大学的二级学院

更新时间:2024-09-20 22:14

贵州民族大学法学院的前身是1986年5月经国家教委批准成立的原贵州中央民族大学法律系。1986年9月开始招收法学本科专业。1993年,增设涉外经济法专科专业,1998年增设国际经济法本科专业,1999年,按照教育部“宽口径、厚基础”的要求,将法学和国际经济法合并为一个法学本科专业。法学是贵州民族大学的品牌和优势学科,是贵州省唯一的法学省级重点学科和省级示范性专业。据艾瑞深中国校友会发布《2018中国大学法学最佳专业排行榜》中,贵州民族大学研究生院身全国35强,法学类专业获中国高水平专业评价。

教研情况

法学院自建系以来,十分重视学科建设,把学科建设视为衡量办学水平高低的一个重要标志,并根据该院的发展规划,结合该院教师队伍结构、个人研究方向等实际情况,组建刑事法学、经济法学以及法历史学(民族法律文化)等三个学科群。该院鼓励教师们努力探索教学改革,对教学不断总结,严格以学分制对教学进行管理,坚持每学期进行教学评估工作,听取学生们对教师教学的评价,以不断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水平。近年来,吴大华教授、邹渊教授、张艾清教授等撰写了“二十一世纪的中国法学教育与法学教学改革”、“高教法研究”、“加快该院教学改革切实推进素质教育”、“以学科建设为龙头带动法律系向高层次快速发展”等有关法学教育的学术论文,对法学院乃至中国贵州省的法学教育作了总结和研究。这些成果有力地促进了法学院的教学,使该院在贵州省法学教育和科研方面始终处于领先地位。2001年,该院“法学”专业被评为贵州省惟一的法学重点学科。

法学院始终把科研工作摆在一个非常重要的位置之上,坚持“以教学带动科研,以科研促进教学”的方针,鼓励全院教师积极从事科研工作,制订了“科研奖励办法”,建立了科研激励机制,积极为全院教师营造良好的科研氛围,创造良好的科研条件。全院教师不断探索,不断进取,在坚持以教学为中心、教书育人的同时,积极开展科研工作,进行了大量的社会调查和学术研究,并在某些领域作了开拓性的工作,取得了丰硕成果。成立到今,全院教师出版专著80余部、译著20部、教材12部,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学术论文800多篇。截至目前,该院教师已主持完成国家级科研项目5项,参与国家级科研项目12项。目前承担科研课题34项,其中国家及国务院各部门项目4项、国家社会科学基金5项、省长基金3项。近些年获“贵州省第四届哲学社会科学成果奖”一等奖2项、二等奖2项、三等奖4项,获贵州省高校优秀教学成果一等奖1项、三等奖1项,获司法部“法学教材与法学专著优秀成果”二等奖1项。

法学院现设有5个教研室:综合教研室、刑法学教研室、民商法学教研室、经济法学教研室和诉讼法学教研室;6个研究所:民族法学研究所、房地产法学研究所、国际经济法学研究所、农村经济法学研究所、信托法学研究所和人权法学研究所;4个省级教学科研基地:法制与民族地区发展研究中心、法学与民族法治教学实训中心、民族法治研究生教育创新基地、贵州少数民族人才培训基地(民族法制团队)。此外,法学院还建有刑事侦查实验室、图书资料室、模拟法庭、模拟仲裁庭、法律诊所等基本教学科研设施。其中刑事侦查实验室配有指纹捺印仪、指纹比对仪、放大镜、翻拍仪以及刑事照相机等仪器设备。学院资料室藏书1.2万余册,光盘300多盘,订阅国内期刊120多种,外文资料10多种,并建立有规范的教学管理制度,基本能够满足该院教学的需要。目前,学校正在积极申报包括法学学科在内的一级博士点。

法学院以培养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具有科学的民主法治信念、坚实的法学理论基础,既能从事立法、审判、检察、公安、律师、国家安全、纪检、行政管理、金融、外贸、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等实际工作,又能从事法学教育和科研工作为目标。

办学模式

经教育部批准,与西南政法大学联合培养刑法专业硕士研究生,至今已毕业3届21人。2006年学校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并获得刑法学、经济法学硕士授权点,并在社会学民族学硕士点分别设有法社会学及民族法学方向,在读硕士研究生135人。2009年又获得法律硕士授权点。现一个法学一级硕士学科,8个二级硕士点,还有一个法学硕士专业硕士点。法学院现有教授17人(其中在校外兼职任博导的5人),副教授23人,讲师8人。教师中获得博士学位的16人,占专任教师总数的50%,另有在读博士3人,85%的教师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法学院现有2位国务院特贴专家,5位省管专家,1位省政府津贴专家,2位贵州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学术带头人,11位校级学科带头人,12位硕士研究生导师。教授、博士数量以及在教师中所占比例在省内同类学科中列居首位。教师中82%以上为有着丰富法律实践经验的兼职律师或兼任仲裁员、人民陪审员、特约检察员。自2002年开展“法律诊所式”教学以来,先后从省内外司法机关聘请了53名实践经验丰富的法律工作人员作为兼职教师。

学科设置

法学院现设有“法学”本科专业,要求学生系统掌握马克思主义法学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掌握法学思维方法,能熟练运用法学理论与方法分析和解决具体法律问题。具体而言,法学专业毕业生应具备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掌握本专业各学科的基本理论与基本知识。

(2)熟悉中国主要法律、法规及有关的方针、政策。

(3)能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和法学知识,独立办理各类刑事、民事、商事和行政案件。

(4)有较好的文字口头表达能力。

(5)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初步的科研和实际工作能力。

(6)外语方面,应具有一定的阅读本专业书刊的能力、一定的听力能力、初步的写和说的能力。

(7)掌握电脑基本知识和实际操作能力。

按照全国法学学科教育指导委员会的要求,法学院开设的法学必修课程有:法理学、宪法学、刑法学、民法学、商法学、知识产权法学、经济法学、婚姻家庭与继承法学、行政法学与行政诉讼法学、刑事诉讼法学、民事诉讼法学、中国法制史、国际公法学、国际私法学、国际经济法学、司法文书。此外,还开设有民族法学与民族理论、港澳台法律制度、犯罪心理学、外国法制史、律师公证制度、法律诊所、仲裁法学、法律逻辑学、证据学等30门选修课程。

目前法学院除贵州省生源外,该院还招有湖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云南省四川省广东省山东省河南省等全国28个省、自治区的学生。20年来,该院已为社会输送2200多名本、专科毕业生,其中少数民族学生占70%以上。这些毕业生被录用到人大、法院、检察院、公安等立法、司法实务部门,同时也活跃在其他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评价很高,普遍受到用人单位的欢迎,不少毕业生已成为业务骨干、基层领导干部和先进工作者。

办学资源

法学院模拟法庭实验室是根据教育部关于法学本科专业教育教学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对法院审判庭布置指导性意见》的要求而设置的一所标准化的审判法庭,是贵州民族学院投资建设的,设施完善、功能齐全集模拟法庭、学术交流、多媒体教室于一体的法学实践教学实验室。实验室室内面积175平方米,设有157个固定旁听席位。

模拟法庭实验室既是进行实践教育教学的基地,也是通过实训实验教学,提高学生实践能力的重要场所。模拟法庭实验教学在法学专业实践教育教学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开设这门课程对于提高学生理论联系实际、熟悉并驾驭诉讼程序、掌握诉讼技巧,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具有重要的意义。

法学院按照教育部本科教学要求制定了一整套规章制度,把模拟法庭实验教学纳入规范化管理,先后制定了《贵州民族大学法学院模拟法庭管理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法庭规则》等规章制度。

根据《贵州民族大学本科专业教学计划》,模拟法庭实验课程将配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课程教学而开设。

该院模拟法庭实验室自投入使用以来,在教师的组织和指导下,学生利用课余时间举办过多起模拟法庭审判活动、疑难案件辨析和辩论活动,在校内外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模拟法庭实验室不仅为法学专业的教育教学提供了实训、实践教学场所,同时也为校内的广大学生开辟了“第二课堂”法制教育的场所。作为该院教学实习基地的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南明区人民法院等法院为法学实践教育教学提供指导和协助,并将在模拟法庭进行实际案件的审判活动。

法学院多年来十分重视实训、实践教学,得到了社会的好评,自1989年以来,该院先后在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云岩区人民法院、南明区人民法院等全省十一家司法机关建立了教学试验基地。近年来,该院培养的学生先后在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和全省基层的法检两院任职,他们都已成长为司法战线上的骨干力量,为母校赢得了荣誉。比如现任石阡县检察院检察长的潘必忠被评为“全国人民满意的检察干警”称号。

参考资料

免责声明
隐私政策
用户协议
目录 22
0{{catalogNumber[index]}}. {{item.title}}
{{item.title}}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