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登用 :赵登用

更新时间:2024-09-20 23:51

赵登用,男,汉族,生于1986年5月30日,是云南省巧家县洼落村人,在2012年5月10日洼落村张家梁子社的爆炸案中身亡,该爆炸案造成包括赵登用在内的4人死亡16人受伤。2012年5月14日,云南省巧家县公安局召开案情通报会,确定赵登用为该爆炸案的作案嫌疑人。 2012年8月6日晚,云南省公安厅证实赵登用在爆炸案中是被利用作为“肉弹”,并非犯罪嫌疑人。2012年9月3日,赵登用家人起诉巧家县公安局要求公开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200万元。

人物简介

赵登用,云南人,租住在巧家县迤博村七社60号,高中学历,曾就读于巧家县二中,靠做苦力维持生计,2012年5月10日在云南省巧家县“5·10”爆炸案中丧生。因最初被云南警方认定为“实施爆炸的犯罪嫌疑人”,而引起社会广泛争议。 2012年8月6日晚,云南《生活新报》官方网站发布消息称,云南省公安厅披露巧家爆炸案结果:赵登用在“5·10”爆炸案中被利用作为“肉弹”,并非犯罪嫌疑人。

2012年08月17日 新京报 在报道《云南巧家爆炸案肉弹家人索赔百万 含名誉损失》中称:“8月9日下午,巧家县公安局和乡政府的干部又到了赵家,说给6万救助款。“他们说这个钱,可以给,也可以不给。”家属拒绝了。次日一大早,赵登贤爬起床,列了一张索赔表,包括精神损失、名誉损失在内,超过100万元。下午交给了巧家县公安局纪委书记罗学林。   ”

教育经历

赵登用在2005年1月入团,入团地点为玉屏中学,团员证上的赵登用(照片)五官端正、面庞圆润,眉清目秀。

1993年9月至1999年6月,赵登用就读于包谷垴乡中心校,其《初等义务教育证书》显示:赵登用的思品92分,数学98分,操行评定“良”。

2007年6月30日毕业于巧家县二中,其《普通高中毕业证》显示赵登用“思想品德表现合格,会考各科成绩及格”,并准予毕业。

其妻子曾建花说他学习成绩一直很好,他家的墙壁上,贴着各种类型的奖状。

赵登用在高中毕业后,由于家庭条件很差,没再上学,外出打工。

婚姻生活

爱下象棋,爱妻儿

赵登用房间的地板上,放有一本《象棋残局攻杀技巧》。房东彭子祥说,赵登用平时不抽烟,不喝酒,不赌博,就是喜欢玩象棋。

彭子祥回忆,赵登用的妻子曾建花在非农忙时间回来巧家县陪他。一年半前,两人育有一子,二人世界变成了三口之家。

房间内还放有一本《初次生产怀孕必读》,上面的一些重要内容还被勾勾画画,显然是认真读过;地板上放有一小孩的玩具飞机,还有一供小孩坐骑的塑料充气小鹿;墙壁上贴有一张小鸟水笔画,还有一个黑笔图画的阿拉伯数字“学谱”。前来的村民们说:通过这些温馨的物件,看得出来,赵登用夫妇是多么希望当好父母。

“小两口很恩爱,住在这里两年多,没有听到两人吵架。”彭子祥说,“有时小孩晚上哭闹,赵登用就跑出去给他买吃的。住房内没有消遣娱乐的家用电器。为了解闷,赵经常用手机播放音乐给妻儿听。”

苦力为生

“做苦力的老实人”

租房的邻居陆安会说,赵登用平时是做零活的,背沙袋,扛地砖,送水,拆房子,“是赚钱的活,都干。”

巧家县,做苦力一天的工资约为80元。彭子祥等人说,赵登用就是靠做苦力维持生计的。没有活干的时候,他还会骑着摩托车做“摩的”生意。

陆安会等邻居说,赵登用的生活、工作都很有规律,上午7时多外出,12时回家吃饭,然后下午再外出,晚上7时左右回家,“老婆在,就老婆做饭,老婆不在,就自己动手做。”

在彭子祥的印象中,赵登用为人和善,不是“闹事的主”。不过,2011年上半年,赵登用曾因与他人打架被警方行政拘留了多日。就此,迤博村一些知情村民说,赵登用那次打架事出有因:赵登用干活速度快,得到的工钱高于其他人,引发了几名工友的不满,引发了殴斗。

日常生活

从小没人缘“很可恶”

赵登用的小学老师谈起自己的学生,很遗憾的说,这个孩子没有一点礼貌,在学校里没有人缘。

赵登用的堂叔表示,赵登用在村子里得罪了许多人,大家都不喜欢他,更主要的是,原本两家人是亲戚,自己又是赵的长辈,但是从来没有得到过赵的尊重。老人感慨地说,家里修房子,和赵讨论调换一小点土地的过程中,赵坚决不同意,还动手打伤了自己的孩子。现在两家人的关系非常糟糕。

但是赵登用的高中语文老师胡朝荣表示:赵登用不爱多说话,但人憨厚,见到老师都是笑眯眯的。

曾为共青团员 家中一贫如洗

记者在赵登用家里看到,他家的土房墙体已经开裂,屋里面一片漆黑,几乎没有值钱的家当,看起来一贫如洗。赵登用的父母、兄弟和妻子表示,不清楚赵登用打工挣了多少钱,他在县城打零工和开摩的。赵登用在县城租房的房东彭子祥说,他的房租每个月105元,已经有几个月没有交了。

警方资料

QQ聊天记录

警方提供的赵登用QQ聊天记录显示,他曾与人说过:“社会之残酷越来越让我要暴乱了。我不知道在我实在混不走的时候会有多少人死于我的手下。”“我啊,本来是好心人,可是,社会教我不要做好心人,如果有一天我觉得什么都没意义时,那些人又会好过吗?”

QQ空间记录

警方提供的赵登用QQ空间日志显示,他曾写过:“从九岁到现在,老子和那些杂种打了几百次架……老子现在什么都没有了。只有健康的体魄,难道这些杂种只知道社会有钱什么都能办,难道你不知道我不能过你的后果会怎样吗?”“我坚信,要在沉默中爆发,这世界缺少某些人照样要转……难道只有自己有难题,别人都是一帆风顺吗?社会啊社会,为什么安排那么多天才啊。”

不良记录

巧家县警方介绍,赵登用在县城曾因打架被治安拘留10天,在看守所执行了3天。曾健花说:“那次他是帮人挑砖头,讲好的工钱人家反悔,他把人家脑袋打了个包,结果被老板告进去,坐了三天牢,100多块钱工钱一分都没有拿到。”

涉案动机

赵登用的妻子曾健花说,赵登用平时在县城靠开摩托车送客和打零工挣钱,租了房子住。她表示,他跟征地拆迁一点关系都没有,想不通怎会去炸他们。

她还说,不知道赵登用为什么作案,平时他对家人都好,最后一次回家是10多天前,回家收小麦种玉米,还和父亲一起去买了两头仔猪,离家的时候没发现什么异常。

爆炸事件

爆炸身亡

2012年5月10日上午9时许,巧家县白鹤滩镇花桥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征地补偿协议签约现场发生一起爆炸案,造成4人死亡16人受伤;2012年5月11日上午,巧家县警方称是赵登用实施的爆炸,其本人当场死亡。

云南省公安厅刑侦专家介绍,现场死亡的其他人遗体都是完整的,而身背黑色双肩包的人被炸得四分五裂,其站立的位置就是爆炸中心点。经提取指纹、死者父母和妻子辨认,实施爆炸案的这名背包男子是赵登用。

就此,巧家县委书记方宗辉介绍,赵登用是巧家县包谷垴乡人,平时在县城以骑摩托车送客为生,租住的房屋主人是迤博村拆迁户,他与县城周边征地拆迁的农户既无亲属关系,也无其他利益关系,其作案原因疑为报复社会。

具体原因有待公安机关进一步调查。

被定作案

2012年5月14日,云南省巧家县公安局召开案情通报会,向媒体公开播放了爆炸现场的视频监控录像,并公布了相关证据,确定巧家县包谷垴乡洼落村张家梁子社的赵登用为作案嫌疑人。

相关证据

录像监控资料显示,2012年5月10日8时59分18秒,一名身着长袖衬衫和外套,身背黑色背包的男子从便民服务中心的大门口走进了院子,随后,向大厅走去,据赵登用家属和警方确认,该名男子就是赵登用。赵登用进了便民服务中心后向办证大厅走去,看了一眼大厅后,赵登用返回到大院里,并在大院里徘徊约四分钟后,赵登用于9时4分23秒进入大厅,9时4分39秒,爆炸发生。

“现场有3人当场身亡,其中赵登用被炸得四分五裂,其余两人的尸体是完整的。”巧家县公安局局长杨朝邦介绍说,案件发生后,云南省公安厅以及昭通市公安局的相关专家通过对爆炸现场调查分析认为,爆炸点属于悬空爆炸,炸药就在赵登用身上。

“通过技术检测,赵登用是用硝炸药实施的爆炸,是自己管理,自己控制的炸药(自己引爆),而不是炸弹。”杨朝邦进一步介绍,监控画面上出现的所有人在大厅里的位置都已经确定,赵登用所占的位置与爆炸点的位置相吻合。

“根据我们掌握的证据和相关勘察,毫无疑问,此次爆炸案就是赵登用所为。”杨朝邦说,目前警方正在对炸药来源以及赵登用的作案动机进行调查。

案件疑点

从警方公布的证据来看,并没有直接证据指向赵登用,只是通过不完整的视频录像推测出的,还有一个关键证据应该是爆炸物来源,如果确系赵登用所为,应该有直接的物证支持,比如制作爆炸物的材料,爆炸物制作工具和场地等,但是警方公布的资料并未提及,从媒体公布的赵登用家中照片中也没发现任何与爆炸物相关。

后续追踪

爆炸前一背包男雇用赵登用

日前,记者接触到嫌犯赵登用的一名工友。据他透露,爆炸发生当日上午8点30分左右,赵登用在县城红卫街灯塔处被一背包男子叫住,该男子随后以5元钱雇用赵登用的摩托车将其拉到“花桥”。而这次爆炸发生的地点正是白鹤滩镇花桥社区便民服务大厅。

赵登用的二哥赵登贤在红卫街灯塔处寻找线索时,找到了这名目击者。此前,根据多名工友的忆述,赵登用出现在爆炸案现场前,曾在这里等活,据悉,该男子先提出支付3元钱,要赵登用骑摩托车送他到“花桥”。两人开始侃价,最终以5元钱成交,整个侃价的过程不到2分钟。随后,赵登用推着摩托并开始启动,两人沿着坡向上走,约20米后,那名背包男子跳上了赵的摩托。

当日早晨,距离赵登用约15米远的一名工友也称,他确曾看到一名男子与赵登用讲价钱,两人走了一段路后,那人跳上了摩托,但当时并没有仔细留意那个人的样子。

2012年08月06日,云南省公安厅披露巧家爆炸案结果:案发地巧家县迤博村村民邓德勇和宋朝玉,被证实策划爆炸案,他们花100元雇佣赵登用,让他进入拆迁赔偿现场,并用手机实施遥控爆炸。赵登用被利用,他仅仅是个肉弹。至此,巧家爆炸案真相大白。

赵登用家属起诉公安局

云南省巧家县“5·10”爆炸案受害人赵登用的家属,委托其代理律师兰和在网上发布了《赵登用亲属状告巧家县公安局起诉状》。根据该起诉状,赵登用之父母、妻儿正式以侵犯名誉权为由起诉巧家县公安局,并索赔精神损害抚慰金200万元。2012年9月3日,北京市律师兰和受巧家县爆炸案被害人赵登用家人委托,向巧家县人民法院递交诉状。提起诉讼的原告包括赵登用的父母、妻子及刚满一岁的儿子,被列为被告的是巧家县公安局,其法定代表人就是案发后“以前程担保”爆炸系赵登用所为的局长杨朝邦。

云南巧家爆炸案一审宣判:两被告人被判死刑

2012年5月10日发生在云南省昭通市巧家县的爆炸案致赵登用等4人死亡、16人受伤。2014年1月29日,云南省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以爆炸罪判处被告人邓德勇、宋朝玉死刑;以非法买卖爆炸物罪判处被告人陈和志有期徒刑八年。三被告人当庭表示要提出上诉。(王研)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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