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公安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组成部门

更新时间:2024-09-20 13:19

云南省公安厅是云南省人民政府的一个组成部门,负责领导和管理全省的公安工作。该机构受到云南省人民政府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双重领导。云南省公安厅下辖各市、县设公安局市辖区设公安分局,在镇、乡、街道设派出所。公安局(分局)和派出所分别接受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领导。云南省公安厅负责领导、管理和维护全省的公安保卫工作,确保社会治安稳定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主要职责

云南省公安厅职能职责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公安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云政办发〔2009〕224号)执行,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起草有关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并监督实施。

2.维护社会稳定,依法查处影响社会政治稳定的违法犯罪行为,妥善处置重大群体性事件,防范和打击各种恐怖破坏活动。

3.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依法查处危害国家安全案件、刑事案件、经济案件、毒品案件、公共信息网络违法案件等。

4.维护社会秩序,依法查处危害社会秩序的行为。负责管理社会治安、户籍、居民身份证号码、枪支弹药、危险物品和特种行业等工作。

5.负责管理出入境、口岸边检以及外国人在滇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

6.维护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查处交通事故,管理机动车辆及驾驶人。

7.负责公安队伍思想、组织、文化和作风建设。监督和保障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等职责。

机构设置

内设机构

一、警令部:掌握全省公安工作情况,收集、分析、研判、社情、社会治安情况和各类公安信息;开展调查研究,起草并审核重要文件;协助厅领导组织、协调、指挥重大警务活动和紧急警务;指导、督促全省公安机关110快速反应机制建设;负责接待、督办、统计、文电收发运转、档案管理、理论研究等工作。

二、政治部:掌握全省公安思想政治工作情况,收集、分析队伍建设状况;协助厅党委做好干部管理工作;积极做好公安宣传工作;及时抓好上级公安机关安排部署的各类教育培训、练兵、学习和执法等活动;做好全省人民警察(公务员)录用计划和承办、审核、报批、组织、老干部等工作;做好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群工作。

三、审计处:负责内部审计监督;制定公安内部审计制度;指导下级公安机关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协助省纪委驻公安厅纪检组查办违纪违法案件。

四、警务保障部:负责全省公安机关的警用装备、被装物资的计划、采购、调拨、保管、发放工作,指导全省公安机关警用装备管理工作;负责厅机关各项经费的预算和管理,管理厅直单位国有资产;负责管理全省公安机关特别业务经费、枪支弹药经费、民警服装及标志经费、通讯专网租金等专项业务经费;负责调研、督促、指导县级公安机关经费保障机制建设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全省公安机关“收支两条线”管理工作;监督、指导全省公安机关财务管理工作;负责厅机关的政府采购工作;负责厅机关的基本建设、房屋地产管理工作;负责申报、协调、监督全省基层公安机关基础设施建设;负责厅机关车辆和驾驶员管理工作;负责机关事务管理;机关安全保卫工作;负责管理机关服务中心;负责厅机关定点挂钩扶贫工作。

五、警务督察总队:依据《公安机关督察条例》,对省公安厅所属单位及其民警和下级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的情况实施现场督察和网上督查;组织和领导全省公安机关的警务督察工作;负责受理核查12389人民群众举报投诉工作;负责全省公安机关维护民警执法权益日常工作;负责全省政法机关警容警车现场督查日常工作;负责处理人民来信来访和控告申诉事项,督促、检查、指导本级公安机关其它部门和下级公安机关的信访工作。

六、经济犯罪侦查总队:主要承担89种经济犯罪案件的侦破工作,并负责全省经济犯罪预防、侦查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督促。

七、治安管理总队:负责指导全省治安管理工作、维护社会稳定、侦办刑事案件、查处治安案件、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禁娼禁赌、开展扫黄打非工作、查处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大型活动和内部单位保卫、群防群治工作、户政管理、危险物品管理、特种行业治安管理、公共场所治安管理等。

八、刑事侦查总队:主要负责指导全省刑事侦查工作,并制订对策;收集、掌握、分析、研究各种刑事犯罪动态和资料信息;协调指挥和直接参与侦破严重暴力性案件、电信网络诈骗和需跨省、跨州市联合侦查的大要案件工作;直接组织侦办宗教极端人员非法出入境等涉恐犯罪案件;组织实施对案件、人犯的通报、通缉和追捕工作;负责指导和管理全省刑事技术工作,参与对大要案件的勘验等侦查工作;指导、协调、参与打击走私等重特大案件的侦查工作。

九、禁毒总队(禁毒局):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国家禁毒委、省公安厅对禁毒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和工作部署,承担着对云南省禁毒工作组织、指导、协调等方面的具体工作。

十、交通警察总队(交通管理局):负责全省公安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制定全省统一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法规;组织、指导全省城乡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安全宣传教育、交通指挥、维护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和车辆安全检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考核与发证发牌等工作,制定技术规范标准;参与城乡道路建设和交通安全设施的规划,组织实施交通安全科学研究工作;负责全省交警系统的物资装备管理;负责各种大型活动的交通警卫工作;指挥和参与处理特大交通事故、突发事件和侦破交通事故逃逸疑难案件及复议一裁交通案件等。

十一、民用机场公安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空防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政府机构及民航公安机关的指示、决定;负责对飞行机组、空中警察、安检部门移交的案件进行查处;负责安检现场值勤,维护安检现场秩序;负责空防安全信息和工作情况的收集、统计和上报;处置非法干扰航空安全事件;负责机场范围治安管理道路交通管理;负责危害民用航空安全犯罪和机场范围内其他刑事犯罪案件侦破工作;负责民用机场消防监督检查工作;负责机场地面安全警卫工作。

十二、森林警察总队(环食药侦总队):负责保护云南省森林及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生态安全、维护林区社会治安秩序;负责跨省区、跨州市有关森林公安业务的重点行动、重特大事件的协调处置;负责林区社会治安管理,参与公安机关处置林区突发事件,维护林区社会治安稳定;直接查办、督办具有较大影响力的重特大森林火灾案件,野生动植物走私、贩卖、运输案件,侵占林地案件等;承担全省重特大森林和野生动植物刑事案件的技术鉴定工作,负责刑事技术研发、推广和应用。

十三、云南警官学院:云南警官学院始建于1950年4月(前身为云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历经中国人民解放军昆明市军管会公安部公安学校、云南省人民政府公安厅公安学校、云南省政法干部学校、云南中国人民解放军政治学院、云南省公安学校、云南省人民警察学校和云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等历史时期。1978年开始中等专业学校学历教育,1984年开始专科学历教育,2003年4月升格为本科院校。建校60多年来,学院以培养复合型、应用型人才为目标,迄今为止,已为全省各级公安政法部门及全国31个省(区、直辖市)培养输送各类专门人才8万余人。全省16个州(市)公安机关及所辖129个县级公安机关绝大部分领导干部都是学院毕业生或在学院接受过中短期培训。同时培养出明正彬、陈新民、龚志华、和贵华、杨丽胜、柯占军等一批杰出的英雄模范。近几年来,教学改革成果、人才培养质量、建设发展成就、师生服务社会实践等各项教育事业得到了全面快速发展,办学成效先后被新华通讯社、《人民日报》、中国中央电视台、《中国教育报》、《中国日报》、《人民公安报》、《云南日报》等媒体深入宣传报道。

十四、科技信息化处:负责对全省公安信息化的指导管理,组织拟定信息化发展规划、制定信管理政策;开展信息化研究项目管理、建设项目管理、信息化宣传和成果的推广应用;宣贯技术标准、开展质量监督、安全技术防范管理、信息化交流与培训、信息化工作效能评估、金盾工程的质量监督等归口管理;负责公安信息通信网络的运维保障及电话、图像、会议等技术服务,组织实施公安重大任务的通信保障,承办各种信息通信设备的购置、分配、使用、维护工作。

十五、法制总队:负责组织、指导公安工作中的国家法律、法规的实施,参与制定并审核与公安有关的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指导、参与重大疑难案件的研究处理和审批收容教养犯罪少年案件及公安行政复议案件工作;指导、监督、检查全省公安机关的法制建设和执法工作;承担省公安厅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职责;接收人民法院行政案件法律文书;组织、规划、指导、协调、推动全省各项公安法制工作。

十六、预审总队:承担省厅直接侦办的重大刑事案件,以及其他要求预审总队介入的刑事案件的预审工作;对案件的侦查程序进行审查;审查证据材料合法性及有效性;讯问嫌疑人,形成预审讯问笔录;对侦查取证补强提出意见,同时根据案情深挖余罪;结合具体案件的预审工作,对接检法机关;对重大刑事警情、新型犯罪和典型刑事案件开展预审调研工作;开展犯罪现场心理刻画研究工作;针对重点类案进行研究指导,制定侦查取证指引;负责指导下级公安机关预审工作。

十七、出入境管理局(国际合作局):管理中国公民因私出国事务;管理外国人入境、居留事务;管理内地居民因私往来和前往港澳地区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事务;管理大陆居民往来台湾地区和台湾居民来往内地事务;管理入籍、退籍、复籍等国籍事务;收集、处理出入境活动中影响社会政治稳定和出入境正常秩序的情报信息;打击非法移民活动,查处并指导全省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查处违反出入境管理法律、法规和妨害边境管理秩序违法犯罪活动;协助、配合其他警种及相关部门查处涉外案事件;通过出入境管理工作服务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归口管理和担负公安外事工作等职责。

十八、监所管理总队(留置看护总队):研究拟定全省公安监管工作有关政策制度并监督检查落实情况;掌握监所管理工作信息和羁押情况,开展对策调研;指导监所管理工作,依法对被监管人员实施规范化管理;指导监所教育转化工作,配合办案,深挖犯罪;指导监所安全防范工作,查处重大恶性事故;指导被监管人员生活卫生管理工作;指导监所情报信息工作;规划和指导监所设施装备、技术建设和监管信息化建设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建立经费保障机制;协助有关部门抓好监管民警队伍建设;管理云南省看守所。

十九、警务航空总队(云南省政府飞行队):负责研究制定云南省警务航空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警用航空器管理、维护、使用,组织实施飞行训练计划;负责开展重大案件、突发性事件、重大安保任务的空中警务支援、巡逻、警戒、观测、监控等飞行任务;在地震、泥石流、洪涝、冰雪等重大自然灾害中开展应急救援和航空医疗救护等飞行任务;完成省委、省政府安排的其他飞行任务。

事业单位

云南省公安厅所属事业单位5个,包括:居民身份证号码制作中心、居民身份证认证中心、禁毒教育基地、出入境证件制证中心、印刷所。

现任领导

云南省人民政府党组成员,省公安厅党委书记,省委政法委员会副书记:胡大鹏

云南省公安厅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厅长:周建忠

云南省公安厅党委委员、特勤局局长:王志聪

云南省纪委省监委驻省公安厅纪检监察组组长,省公安厅党委委员:施静春

云南省公安厅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肖峰

云南省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张春泽

云南省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李力

云南省公安厅党委委员,昆明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督察长:徐云

参考资料:

六条警规

一、严格五条禁令,严禁包庇袒护。

严格依法办案,严禁刑讯逼供。

严格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办法,严禁滥用枪支。

严格监所管理,严禁牢头狱霸。

严格公正执法,严禁徇私枉法。

严格履行职责,严禁玩忽职守。

违反第一条的,对包庇袒护的民警予以行政记过处分,对包庇袒护的领导一律免职。

违反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的,对直接责任民警一律开除,负有责任的直接领导予以免职,分管领导予以行政记过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对负有责任的直接领导予以撤职,分管领导予以行政记大过处分并免职,责成主要领导引咎辞职。

违反第六条的,对直接责任民警予以行政记过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责任民警予以开除,负有责任的直接领导予以撤职,分管领导予以行政记大过处分并免职,主要领导写出检查。

违反上述警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相关措施

一、严格用枪审批

民警执行任务需用枪的,须填写《领用公务用枪审批表》,经本部门负责人审核并报领导批准同意后,凭本人持枪证领取公务用枪,严禁违规审批。

严格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办法

公务用枪严格执行枪弹出、入库登记和交接制度。领取公务用枪的人民警察下班或者完成任务后,必须枪弹入库;枪支使用单位领导须对用枪人员加强管理,严防漏管失控。

严格枪支使用

枪支使用,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和《云南省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使用枪支警械管理规范(试行)》。非警务活动严禁携带、使用枪支。

严格责任追究

违反上述规定,致枪丢失、被盗、被抢和滥用等违法违纪案(事)件发生,或依法应使用枪支而没有配备和使用枪支造成处置不力或民警伤亡的,对责任人按照公安部《公安民警违反公务用枪管理使用规定行政处分若干规定》和《云南省公安机关六条警规》处理。

获得荣誉

临沧市公安局禁毒支队被国务院授予“模范禁毒支队”荣誉称号。

开远市公安局强制隔离戒毒所被国务院授予“模范戒毒所”荣誉称号。

2015年2月,获得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授予的“第四届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2020年1月8日,云南省公安厅网络安全保卫总队监察侦查处入选2019年全国“扫黄打非”先进集体公示名单(公示期为2020年1月8日至1月14日)。

2020年9月8日,该集体获得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授予的“全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的荣誉称号。

2020年11月20日,被授予“全国内部审计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2021年4月,云南省公安厅“挂包帮”“转走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被授予“云南省脱贫攻坚先进集体”称号。

2022年2月,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表彰云南省公安厅法制总队为2016-2020年全国普法工作先进单位。

办公地址

云南省昆明市广福路中段656号。

参考资料

云南省公安厅2022年预算公开云南省公安厅.云南省公安厅.2022-08-11

云南省公安厅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云南省公安厅.2022-12-27

领导信息.云南省公安厅.2024-06-15

2019年全国“扫黄打非”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审结果公示.中国扫黄打非网.2021-08-22

(受权发布)中共中央 国务院 中央军委关于表彰全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的决定.新华网.2021-08-22

全国内部审计先进集体名单.中国内部审计协会.2021-08-22

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 关于表彰全省脱贫攻坚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的决定.云南省人民政府.2021-08-22

全国表彰!云南公安3集体、1人获此殊荣!.云南警方-今日头条.2022-12-27

免责声明
隐私政策
用户协议
目录 22
0{{catalogNumber[index]}}. {{item.title}}
{{item.title}}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