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辽宁省政府组成部门

更新时间:2024-09-21 15:46

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是省政府组成部门,为正厅级,加挂辽宁省能源局牌子。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发展和改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发展和改革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直属机构

(一)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成本调查监审局(正处级),主要职责:组织指导有关部门、各地区开展相关成本调查工作,负责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成本、价格收益情况的调查,发布全省农产品生产成本收益汇总资料和相关信息,拟订成本监审工作制度、办法和目录,组织实施成本监审工作。

(二)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监测局(正处级),主要职责:监测全省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实施价格监测报告制度,负责市场价格异常波动预警和应急监测的组织、协调工作,指导基层价格监测业务工作。

主要职责

(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专项规划、跨市的区域规划和地方规划,衔接需要安排省政府投资和涉及重大项目的规划,建立健全科学制定、有效实施、及时评估和动态调整全省发展战略规划的制度机制。

(二)起草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等地方性法规、省政府规章草案,按规定指导、协调全省招投标工作,建设全省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三)统筹协调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研判经济发展趋势,提出国民经济发展、价格总水平调控和优化重大经济结构的目标、政策,提出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受省政府委托向省人大提交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综合协调全省宏观经济政策,会同相关部门完善宏观调控协调机制,推进宏观调控目标制定和政策手段运用机制化。

(四)负责监测全省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承担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责任,研究宏观经济运行、总量平衡等重要问题并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研究并协调解决全省经济运行有关重大问题。研究提出城市化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

(五)负责汇总分析全省财政、金融等方面情况,参与制定财政政策、金融发展对策、土地政策和价格政策,综合分析财政、金融、土地、价格政策的执行效果,负责全口径外债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负责全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和综合管理工作,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六)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省经济体制改革责任,研究经济体制改革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搞好重要专项经济体制改革之间的衔接,指导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和改革实验区工作。

(七)承担全省固定资产投资综合管理职责,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调控目标、政策和措施。安排省本级基建资金,按权限审批、核准、审核跨地区、跨行业、跨领域和涉及综合平衡、重大布局的重大建设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重大外资项目和境外投资项目,参与外商投资安全审查有关工作,指导和监督国外贷款建设资金的使用,引导民间投资方向,研究提出全省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目标、政策及措施,指导协调矿产、能源、资源等领域重大项目的国际合作。牵头组织特重大自然灾害的灾后恢复重建规划编制,协调有关重大问题。指导工程咨询业发展。

(八)推进全省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负责协调一二三次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做好与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协调全省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省服务业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拟订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规划,组织拟订高技术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统筹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推进全省工业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

(九)负责统筹推进全省城乡区域协调发展,推进落实区域发展总体战略,组织拟订全省区域协调发展及资源枯竭城市经济转型、全面振兴、“五大区域”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负责全省地区经济协作的统筹协调。负责协调推进全省“一带一路”建设工作。

(十)研究分析国内外和省内外市场状况,负责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相关工作,编制全省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总量计划并监督执行,根据经济运行情况对进出口总量计划进行调整。

(十一)负责全省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拟订人口发展战略、规划及人口政策,参与拟订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健康、民政等发展政策,推进社会事业建设,统筹推进全省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研究提出促进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及政策。

(十二)负责提出全省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的建议,牵头拟订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拟订全省能源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提出相关体制改革建议,按权限实施对能源项目和计划的管理,负责能源运行调节和应急保障工作,负责全省煤炭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全省石油、天然气(包括天然气、煤层气和煤制气,不包括城镇燃气)管道保护工作,统筹协调管道保护的重大问题。

(十三)推进全省可持续发展战略,负责节能综合协调工作,组织拟订发展循环经济、全社会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政策措施并协调实施,参与编制全省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生态建设、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研究提出建立健全生态补偿机制的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

(十四)研究全省国民经济与国防建设的关系,组织编制国民经济动员规划、计划,拟订推进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协调发展战略和规划,协调相关重大问题,组织实施全省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

(十五)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招商引资工作,参与重大招商引资活动,负责招商引资项目的跟踪落实和相关指导、协调、服务工作。

(十六)管理辽宁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十七)完成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

办公室

政策法规处

行政审批处

发展规划处

国民经济综合处

经济运行调节处

经济体制综合改革处

固定资产投资

农村经济处

工业处

服务业处

社会发展处

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处

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处

交通运输发展处(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动员法委员会交通战备办公室)

高技术产业处

地区经济处

五大区域发展服务办公室

就业卫生人口处

经济贸易处

财政金融信用处

振兴老工业基地处(省资源枯竭城市经济转型办公室)

经济与国防协调发展处

投融资协调处

对口支援处

一带一路建设工作处

数字经济处

价格管理处

收费管理处

能源综合处

电力处

煤炭处

新能源处

油气管道处

督查考核处

机关党委办公室(人事处)

成本调查监审局

价格监测局

节能监察服务中心

获得荣誉

2021年4月,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就业卫生人口处党支部被授予“辽宁省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称号。 

2021年4月,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就业卫生人口处党支部被授予“辽宁省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 

2021年7月,辽宁省发展改革委发展规划处党支部土耳坨村党总支被中共辽宁省委授予“辽宁省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

参考资料

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直属行政机构.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2-08-14

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0-08-22

辽宁省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拟表彰对象等公示.葫芦岛市人民政府.2021-11-11

中共辽宁省委关于表彰辽宁省优秀共产党员、 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基层党组织的决定.东北新闻网.2021-11-11

中共辽宁省委关于表彰辽宁省优秀共产党员、 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基层党组织的决定.辽宁日报.2021-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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