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木斯蒙古族乡 :那木斯蒙古族乡

更新时间:2024-09-21 01:54

那木斯蒙古族乡位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四平市双辽市,与内蒙古自治区哲里木盟科左后旗交界。乡政府所在地后舍力屯距离双辽市县城8公里,长通公路穿过该地区。该乡东临双辽市郑家屯镇,南部和西部与科左后旗布墩苏木相邻,北部与科左后旗欧里木乡接壤。

历史沿革

清代,那木斯乡为博多勤葛台亲王领地。境内荒无人烟。爱新觉罗·旻宁元年(1821年)以后,先后形成了硬井子、后舍力、乌兰克、那木斯、前那木斯、敖伦胡达嘎、昔艾里等村落。解放前,那木斯村(辖后舍力、那木斯、前那木斯、敖伦胡达嘎4个屯)隶属于科尔沁左翼后旗金宝屯镇努图克区。

1947年5月解放,那木斯区域归科左后旗布墩区所辖。

1949年划归双辽市第二区。

1952年,那木斯大林乡成立互助组,1954年扩建为共有组,1956年成立初级社,同年,按行政村区域成立高级社。

1956年1月撤区划乡,成立那木斯蒙古族乡。

1958年9月撤乡建立人民公社,那木斯属郑家屯人民公社,称那木斯蒙古族管理区。

1961年3月,由郑家屯人民公社划出,归建设人民公社管辖。

1963年3月,成立那木斯蒙古族人民公社,辖那木斯、井岗、乌兰克3个生产大队。

1979年,实行生产责任制,分组作业,以组核算。

1980年,5个生产队继续实行分组作业,以组核算,另外7个生产队由于收入下降,恢复以队作业核算。

1981年,5个生产队实行包干到户,7个生产队实行包干到组。

1983年11月,改人民公社为张有,那木斯蒙古族乡辖3个行政村、11个自然屯、1个饲养场。

行政区划

那木斯蒙古族乡下辖金宝村、建设村、双城村、跃进村、前进村、合力村、白市村、那木村、勿兰村和井岗村等村级行政区划单位。

人口统计

1995年末统计,全乡总人口为3114人,其中蒙古族172人,占全乡总人口的55.3%。

土地资源

全乡幅员面积98.4平方公里,耕地面积1383公顷,草原面积3500公顷。林地面积为2143公顷,森林覆盖率达41.7%,活立木蓄积量为55231立方米。

经济发展

全乡多种经营生产发展较快。到1995年,全乡建果园9个,形成规模的重点户28个,果树发展到22009株。其中沙梨5580株,苹果4355株,葡萄3000株,李子7400株,沙果949株,杏325株,山楂400株。井岗村各屯已形成“果树一品屯”,户均栽植果树97株,规模户11户。全屯年产水果2万多公斤,收入3万元,户均500多元。1995年,全乡牛饲养量2341头,户均4头,出栏500头;羊存栏4955只;生猪发展到2923头,出栏1544头;家禽16万只。

教育

全乡有小学3所,其中1所为蒙古族小学,有中学1所,为蒙古族学校。中小学在校生504人。全乡中小学教、职工87人,其中蒙古族39人,满族1人,少数民族教师占教师总数的46%。教师中获中级职称的11人。在1995年省教委组织“三语”(蒙、汉、英)竞赛活动中,蒙古族中学生杨泉儿全省第二名。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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