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民政局 :重庆市民政局

更新时间:2023-11-09 10:08

重庆市民政局是负责重庆市社会救助、优抚安置、社会福利、社会服务等职能的部门,也是履行着“上为政府分忧,下为群众解愁”的重要职能。

主要职责

(一)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草案,拟订并组织实施民政事业发展政策、规划和地方标准。

(二)拟订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

(三)拟订社会救助政策、标准,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四)拟订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五)拟订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限管理和地名管理政策、标准,负责报市政府审批的行政区划设立、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审核工作,负责市内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地名管理工作,负责市内重要自然地理实体的命名、更名审核工作。

(六)拟订婚姻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婚俗改革。

(七)拟订殡葬管理政策、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推进殡葬改革。

(八)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九)拟订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

(十)拟订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十一)组织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福利彩票管理工作。

(十二)拟订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十三)负责机关、直属单位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十四)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五)职能转变。重庆市民政局应强化基本民生保障职能,为困难群众、孤老孤残孤儿等特殊群体提供基本社会服务,促进资源向薄弱地区、领域、环节倾斜。积极培育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等多元参与主体,推动搭建基层社会治理和社区公共服务平台。

(十六)有关职责分工。

1.与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的有关职责分工。重庆市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全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法规、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拟订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

2.与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的有关职责分工。重庆市民政局会同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组织编制公布行政区划信息的重庆市行政区划图。

内设机构

离退休人员工作处

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

宣传信息处

机关党委(人事处)

儿童福利处

区划地名处

社会事务处

养老服务处

社会救助

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处

执法监督处(政策法规处)

规划财务处

社会组织管理局(社会组织综合党委办公室)

办公室(信访处)

直属机构

重庆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

重庆市婚姻收养登记管理中心

重庆市殡葬事业管理中心

重庆市社会福利指导中心(重庆市民政发展研究中心)

重庆市最低生活保障事务中心(重庆市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查认定中心)

重庆市石桥铺殡仪馆(重庆市九龙陵园)

重庆市救助管理站(重庆市流浪儿童救助中心)

重庆市第一社会福利院

重庆市第二社会福利院

重庆市第三社会福利院(重庆市老年人休养院)

重庆市第十一人民医院(重庆市优抚医院)

重庆市儿童福利院

重庆市民政中西医结合医院(重庆市康复辅具技术中心、重庆市肢残人康复中心)

重庆市儿童爱心庄园

重庆市慈善捐赠服务中心

服务导航

社会救助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农村低保农村五保灾民救助专项救助流浪人员慈善事业救助热线

优抚安置

烈士评定残疾评定优待抚恤退伍安置军休安置

社会福利

福利院福利企业

社会服务

婚姻登记收养登记殡葬服务地名服务社区服务社会团体民办非企基金会行政审批

所获荣誉

2017年,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重庆调查总队对全市5年来统计工作进行了表彰,重庆市民政局规划财务处荣获全市统计系统先进集体。

2021年4月15日,重庆市民政局社会救助处被中共重庆市委、重庆市人民政府授予“重庆市脱贫攻坚先进集体”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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