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远镜 :湖北咸宁籍烈士

更新时间:2024-09-21 02:06

钱远镜(1919年—1941年),字石民,号照华。咸宁市人。1937年底到中国人民抗日军事政治大学学习。1938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同年回咸宁后,先后任中共鄂南特委宣传部长、组织部长、军事部长,中共咸宁县委书记等职。1941年8月被日军逮捕,13日在鄂城樊口被杀害。

人物生平

钱远镜,1919年5月27日生于湖北省咸宁县(今咸宁市)马桥镇钱家庄。1926年至1937年,先后人湖北省立第四小学、上海彼得小学、上海麦伦中学学习。

1937年上海市“八·一三”抗战开始后,钱远镜加入了“上海童子军战地服务团”,到上海福照路正行女中临时设立的“第十伤兵医院”为伤员服务。9月,他在父亲钱亦石的勉励下,毅然离开上海,赴延安市中国人民抗日军事政治大学学习,1938年3月15日,中国人民抗日军政大学纪念馆毕业后随即返回武汉市。8月,受中国共产党湖北省委员会派遣,与何功楷、李一戎等人一道回成宁工作。9月,咸宁县国民自卫队第二大队建立,钱远镜任二中队指导员。10月29日,咸宁市沦陷,钱远镜所辖中队与何功伟一道登上了挂榜山,举起了武装抗日的战旗。此后,他率领队伍在高赛岭伏击日军的军车,在麻塘钱沈村处决了汉奸沈逢臣。

1939年初,“咸宁第二大队”被国民党一二八师搞垮,钱远镜被迫离开部队,随鄂南特委机关一道转移到仙人墩和张公庙一带从事秘密工作。“平江惨案”发生后,他撤到豫鄂边区,担任汉川县委巡视员。1940年夏,钱远镜任汉口小夹街秘密联络站特支书记。同年12月调任中共鄂南游击地委统战部长,同时兼任中共咸宁县委书记。1941年4月,改任鄂南中心县委组织部长,仍兼任咸宁县委书记。1941年7月6日,“夏家榜事件”发生,鄂南中心县委和鄂南独立五团主要领导人被捕。钱远镜闻讯,火速从咸宁市赶往救援。他不顾环境险恶,在樊湖一带收集被打散的队伍和干部,组织起一支抗日游击队。钱远镜化名程全,任政委,率队伍与El寇进行殊死搏斗。不久,队伍在日军的“扫荡”中被打散,钱远镜不幸被捕,1941年8月13日在鄂城樊江牺牲,时年22岁。

烈士事迹

钱远镜以“石民”的名字写了《打汉奸》一文,投寄重庆市新华日报》。该报在1942年1月28日,在纪念钱亦石逝世四周年时,将《打汉奸》一文,加上按语予以发表。

钱远镜在抗日战争期间积极参与抗日活动,加入童子军战地服务团,并在延安中国人民抗日军事政治大学接受军事训练。他在鄂南地区担任重要职务,并在对日作战中表现出色。他的牺牲是抗日战争中的一个悲壮篇章。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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