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子健 :马子健

更新时间:2024-09-20 15:47

马子健(1875~1954),字象乾。陕西西安人。清光绪二十二年(1896年)试取生。曾就读于陕西武备学堂、三原宏道学堂。毕业后任城固县立小学校长和汉中中学教师。光绪三十三年回西安市,在西安回民聚居区进行民主革命思想宣传,串联回族同胞支持和参加反清起义。宣统三年(1911年)10月西安起义时,参加攻打东厅门军装局的战斗和攻打满城区的战斗。秦陇复汉军军政府成立后,任军政府参议。为维持回民地区秩序,发起成立回民民政公所。后任陇县知事甘谷县、金积、平罗县古浪县静宁县等县县长及南京政府审计部视察专员。1950年任陕西省法院副院长。于1954年病逝。

主要经历

1911年10月陕西辛亥起义中,参加了攻占府城东厅门军装局和攻打满城的战斗。27日秦陇复汉军军政府成立,任参议。为了协助军政府维持社会治安,尤其是维持回族居住区的秩序,发起成立回民政公所,与白云鹤、赵席珍、马图生等回族知识分子为公所负责人,组织各坊群众轮流放哨值勤,防止坏人捣乱。后受张凤重托,赴陕甘交界回民聚居区陇县知州

1918年前后回西安,与回族实业家冯梦麟联络马玉如、马声亭等发起成立回民促进会,兴办公益事业;又同冯梦麟联络孙锦云、韩子元、李和村等筹建义学,于1922年在清真寺内创办了精一学校,并慷慨解囊解决经费问题。

1923年至1935年,历任甘谷县、金积、平罗县、盐池、渭源县古浪县金塔县山丹县临泽县、高台、静宁县等县县长和宁夏护军使署秘书。

1935年10月在静宁县县长任内,无端受诬,愤而辞官。

1936年应于右任之邀,赴南京国民政府审计部任视察专员两年。抗日战争爆发后,国民政府准备迁都,他返回西安市,后到兰州市暂住,结识了陕籍中共地下工作者樊志义,接受了中国共产党的抗日主张。

1945年9月回到西安,曾上书中国国民党陕西省当局,要求对回族知识分子也像汉族一样开额任用。

1946年3月国民党特务砸毁《秦风·工商日报联合版》营业部,他与回族著名爱国人士马德涵前往报社慰问,并谴责国民党特务分子的暴行。同年加入中国民主同盟,并任民盟西北总支部委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任陕西省人民法院副院长、陕西省人民政府委员。

1954年5月8日病逝。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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