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水利厅 :省政府组成部门

更新时间:2024-09-21 03:27

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设立省水利厅,为省政府组成部门。

主要职责

(一)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负责生活和生产经营、生态环境用水统筹。

(二)负责提出中央和省级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具体安排建议并组织指导实施,审查省级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投资项目,提出中央和省级水利资金安排建议并负责实施和监管。

(三)指导水资源保护开发利用,负责节约用水,用水总量控制与管理制度。

(四)组织实施水文水资源监测、水文站网建设和管理,发布水文水资源信息、情报预报和全省水资源公报。

(五)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河道采砂管理,组织指导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

(六)指导全省重要江河湖泊及河口的治理、开发、保护以及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河湖水系连通。

(七)负责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的和跨市(地)跨流域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

(八)负责全省水利行业安全生产,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安全运行,组织重大水利工程验收。

(九)负责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

(十)负责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开展大中型灌区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节水灌溉、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小水电改造和水电农村电气化工作。

(十一)负责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

(十二)负责河湖长制组织实施和省河湖长制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三)负责组织编制洪涝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编制水情旱情监测预警、重要江河湖泊和水工程防御调度方案及应急抢险技术方案等。

(十四)负责水利科技、外事、水利行业质量监督、技术标准制定。

(十五)负责完成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信息化、新闻宣传等工作。

(二)规划计划处

拟订水利战略规划,组织编制重大水利综合规划、专业规划和专项规划。按照规定权限,审查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组织指导有关防洪论证工作。组织指导水利建设项目合规性审查工作。组织提出水利基本建设投资安排建议,组织实施中央和省级水利建设投资计划,承担水利统计工作。

(三)政策法规处

起草水利地方性法规、省政府规章草案,研究拟订水利工作的政策并监督实施。指导水利行政许可工作并监督检查。承办行政应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赔偿工作。组织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协调跨市(地)水事纠纷,组织查处重大涉水违法事件。

(四)财务审计处

编制省级水利部门预决算并组织实施,承担财务管理和资产管理工作。组织提出中央和省级财政水利资金和工作清单分解安排建议方案,并统筹协调做好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和绩效评价工作。提出有关水利价格、税费、基金、信贷的建议。承担内部审计工作,对厅属单位内部审计工作进行指导监督。

(五)人事处(离退休干部工作处)

承担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教育培训工作,指导水利行业人才队伍建设。负责离退休干部工作。

(六)水资源管理处

承担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相关工作,组织实施水资源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等制度,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水量分配工作并监督实施,指导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组织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组织开展水资源调查评价有关工作,组织编制并发布水资源公报。参与编制水功能区划和指导入河排污口设置管理工作。负责重要流域、跨市(地)以及重大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工作。负责水文水资源(含水位、流量、水质等要素)监测工作,负责全省水文站网建设和管理。组织实施江河湖库和地下水监测。发布水文水资源信息、情报预报。

(七)省节约用水办公室(科技外事处)

拟订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并协调实施节约用水规划,组织指导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工作。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计划用水和定额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指导城市污水处理回用等非常规水源开发利用工作。承办国际河流(湖泊)有关涉外事务,承办全省水利行业对外交流合作工作。拟订水利行业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组织重大水利科学研究、技术引进和科技推广。

(八)水利工程建设处

指导全省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制定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水利工程蓄水安全鉴定和验收,指导重要江河干堤、重要病险水库、重要水闸的除险加固。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和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建设。组织重大水利工程验收有关工作,指导地方中小型水利工程验收工作。

(九)河湖及运行管理处

指导全省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和保护,指导重要江河湖泊、河口、滩涂的开发、治理和保护,指导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监督管理河道采砂工作,组织指导河道采砂规划和计划的编制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河道管理范围内工程建设方案审查制度。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安全运行,指导监督水利设施的管理、保护和综合利用,组织编制水库运行调度规程,组织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堤防、水闸等水利工程的运行管理与划界。

(十)水土保持处

承担水土流失综合防治工作,组织编制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水土流失监测、预报并公告,审核权限内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并监督实施。

(十一)农村水利水电处

组织开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组织拟订农村水能资源开发规划,指导水电农村电气化、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以及小水电代燃料等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工作。指导全省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承担协调牧区水利工作。

(十二)监督处

督促检查水利重大政策、决策部署和重点工作的贯彻落实情况。组织实施水利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指导全省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及农村水电站的安全监管。

(十三)水旱灾害防御处

组织编制全省洪水干旱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以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并组织实施。承担水情旱情预警工作。组织协调指导蓄滞洪区安全建设、管理和运用补偿工作,承担洪泛区、蓄滞洪区和防洪保护区的洪水影响评价工作。

(十四)河湖长制工作处

承担全省河湖长制组织实施具体工作,组织编制工作方案、计划和考核目标,组织拟订管理制度,监督工作落实,组织实施考核,协调有关部门处理相关问题和纠纷等工作。组织落实省总河湖长和省级河湖长会议确定事项。

(十五)机关党委

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直属单位

1、黑龙江省江河流域管理保障中心

黑龙江省江河流域管理保障中心隶属黑龙江省水利厅,公益一类,按副厅级事业单位管理。主要职责任务:承担全省江河流域规划和江河湖泊管理的服务保障工作;承担水利政策法规服务保障工作;承担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服务保障工作;开展省级水利行政许可项目相关技术审核工作、绩效评估考核工作;承担水利“放管服”改革和水行政监察执法服务保障工作;承担省四川省水利厅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法人常设机构职责;继续履行三江治理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工作职责(工程竣工验收移交地方管理后,此项职能自然取消);承担省水利厅交办的其他支撑性、服务性工作。

2、黑龙江省水文水资源中心

黑龙江省水文水资源中心隶属黑龙江省水利厅,公益一类,按副厅级事业单位管理。主要职责任务:拟订全省水文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并监督实施;承担全省水文水资源监测站网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承担全省水资源管理服务保障工作;承担全省江河湖库水情监测分析预警预报工作;承担全省水文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监测分析工作;承担水文分析与计算、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水文测量、水文调查、水平衡测试、水资源论证、水能勘测工作;承担防洪影响评价技术支撑工作;承担水文水资源科学技术研究和水文测报新技术装备推广工作;承担水文水资源测报系统规划、设计、实施和运行管理工作。

黑龙江省水文水资源中心设分支机构10个:黑龙江省水文水资源中心哈尔滨市分中心、黑龙江省水文水资源中心齐齐哈尔市分中心、黑龙江省水文水资源中心牡丹江市分中心、黑龙江省水文水资源中心佳木斯市分中心、黑龙江省水文水资源中心大庆分中心、黑龙江省水文水资源中心鸡西分中心、黑龙江省水文水资源中心伊春分中心、黑龙江省水文水资源中心黑河分中心、黑龙江省水文水资源中心绥化分中心、黑龙江省水文水资源中心大兴安岭分中心,均为副处级,主要职责任务:承担辖区内水文水资源监测站网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承担辖区内水资源管理服务保障工作;承担辖区内江河湖库水情监测分析预警预报工作;承担辖区内水文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监测分析工作;承担水文分析与计算、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水文测量、水文调查、水平衡测试、水资源论证、水能勘测工作;承担防洪影响评价技术支撑工作;承担水文水资源科学技术研究和水文测报新技术装备推广工作;承担水文水资源测报系统规划、设计、实施和运行管理。

3、黑龙江省水利科学研究院

黑龙江省水利科学研究院隶属黑龙江省水利厅,公益一类,按正处级事业单位管理。主要职责任务:承担寒区水利基础理论及应用技术研究、高新技术开发、科技成果转化与孵化;承担水利行业基础性和关键性科学研究任务;承担水土保持监测与分析工作;承担全省水土保持、节约用水管理服务保障工作;承担编制行业有关条例、标准、规程等服务保障工作;承担水利工程造价相关文件编制与修订工作;承担省水利厅交办的其他技术性、服务性工作。

4、黑龙江省大庆地区防洪工程管理中心

黑龙江省大庆地区防洪工程管理中心隶属黑龙江省水利厅,公益二类,按正处级事业单位管理。主要职责任务:承担大庆市地区的防洪及排污工程的维护管理工作;承担大庆地区防洪工程的洪水调度工作;为社会提供相关服务。

5、黑龙江省水利学校

  黑龙江省水利学校加挂黑龙江水利高级技工学校牌子,隶属黑龙江省水利厅,公益二类,按正处级事业单位管理。主要职责任务:承担中等专业学历教育工作;承担中等职业技术教育工作;承担水利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和职工培训工作。

6、黑龙江省胖头泡蓄滞洪区管理中心

黑龙江省胖头泡蓄滞洪区管理中心隶属黑龙江省水利厅,公益一类,按正处级事业单位管理。主要职责任务:承担胖头泡蓄滞洪区治理工程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附属单位

1、黑龙江省水利综合事业中心

黑龙江省水利综合事业中心隶属黑龙江省水利厅,公益一类,按正处级事业单位管理。主要职责任务:承担水利新闻宣传、舆情监测、水情教育、水文化建设等工作;承担水利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工作;承担全省水利工程造价计价依据的制定工作;承担全省水利工程设计概(预)算编制规定及配套定额标准的编制、修订工作;承担全省水利建设与管理技术保障工作;承担全省农村水能资源开发、水电农村电气化和小水电代燃料建设项目管理等工作;承担省级水利规费征收工作;承担黑龙江省水利厅所属事业单位预算执行、政府采购、预算项目管理、绩效考评、财务内审等服务工作;承担黑龙江省水利厅交办的其他技术性、服务性工作。

2、黑龙江省灌溉排水与节约用水技术中心

黑龙江省灌溉排水与节约用水技术中心隶属黑龙江省水利厅,公益一类,按正处级事业单位管理。主要职责任务:承担全省灌溉、排水、水资源和节约用水政策、法规和战略研究工作;承担全省灌溉、排涝、水资源使用、节约用水等规划编制、有关标准制定和信息化建设技术服务工作;为全省大中型灌溉、排涝、节约用水工程建设,灌溉、排涝、水资源使用和节约用水管理与改革提供技术服务;承担全省水资源、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技术服务工作;承担全省社会用水量测算和灌溉水利用系数测算、用水动态监测工作;承担水利行业节约用水技术研究、节约用水效值评估、节约用水新技术推广应用工作;组织指导全省大中型机电排灌站、引水渠首工程安全鉴定工作;承担乡镇水利站、灌区管理单位、涝区管理单位和灌溉试验站建设管理技术服务工作;承担涉及农村水利水电、水资源使用及节约用水等其他技术性、服务性工作。

3、黑龙江省防汛抗旱保障中心

黑龙江省防汛抗旱保障中心隶属黑龙江省水利厅,公益一类,按正处级事业单位管理。主要职责任务:承担省级防汛抗旱应急预案、重要河流和水工程防御洪水方案、洪水调度方案、水量应急调度方案和全省重点干旱地区及重点缺水城市抗旱预案等编制工作;负责对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实施防汛抗旱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提出意见;承担全省防汛、抗旱信息收集整理、水旱灾情统计、核查和防汛抗旱效益与减灾效益评估工作;承担全省防汛抗旱通信和技术保障工作;承担全省防汛抗旱决策保障系统的建设、管理与维护工作;承担省级防汛抗旱物资储运工作和中央防汛抗旱物资哈尔滨市仓库设施及物资管理工作。

4、黑龙江省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中心

黑龙江省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中心隶属黑龙江省水利厅,公益一类,按正处级事业单位管理。主要职责任务:承担国家和省审批的在建水利工程项目质量与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全省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5、黑龙江省河湖管理保障中心

黑龙江省河湖管理保障中心隶属黑龙江省水利厅,公益一类,按正处级事业单位管理。主要职责任务:负责河湖长制政策、法规及河湖水域岸线管理保护理论、技术、政策、法规的研究工作;承担河湖水域岸线治理保护评价、考核标准及方法的制定工作;承担河湖数据资源整合发布及信息动态管理工作;承担河湖水域岸线管理保护和河湖长制工作的其他技术性、服务性工作。

水利建设

我省加快三江侗族自治县干流堤防水毁修复工程建设

今年,我省松花江嫩江黑龙江省干流发生特大洪水,造成沿江堤防工程严重破坏。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9月25日,陆昊省长主持召开省政府第45次专题会议,确定投入3.8亿元资金,用于肇源县同江市抚远市逊克县等县(市)堤防工程的修复。

省水利厅迅速行动,多次召开厅长办公会议和专题办公会议,研究部署水毁堤防修复工作,厅领导亲赴每个现场指导。组建了项目法人;编制了4个县市的《应急水毁修复工程实施方案》;抽调精干技术力量,组建了4个市县堤防水毁复建工程建设单位,以最快的速度组织实施工程项目。肇源县、逊克县、同江市、抚远县水毁堤防修复工程分别于9月21日、10月5日、10月8日、11月1日相继开工。各参建单位按照确定的工作任务、目标、责任,认真组织、迅速行动,互相配合、密切沟通,工程顺利实施。各相关市、县政府积极配合,最大程度地提供工程建设征地、征林等保障工作。

截至11月11日,松、嫩、黑干流堤防水毁应急修复工程已完成工程量261.08万立方米(占计划总工程量426.62万立方米的61.2%)。其中,坝体填筑完成207.91万立方米,清基土方完成38.33万立方米,填塘盖重完成14.84万立方米。其中,肇源县完成土方77.97万立方米,占计划总量的88.9%;逊克县完成土方49.4万立方米,占计划总量的44.3%;同江市完成土方121.78万立方米,占计划总量的62%;抚远市完成土方工程量11.93万立方米,占计划总量的38.5%。

在后续工程建设中,我们将进一步督促项目法人强化管理,抢抓进度;进一步督促设计单位做好现场服务,及时提交设计成果;进一步督促施工单位完善措施,倒排工期,确保工程进度;进一步督促监理和质监单位严格控制,科学评定。务必于明年春汛前完成溃口封堵,主汛前高质量完成全部建设任务。确保用好资金,严控质量,经得起工程审计和洪水的考验。

获得荣誉

2011年12月,获得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授予的“第三批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2020年1月7日,荣获2019年水利行业节水机关。

2021年5月14日,省水利厅财务审计处被中共黑龙江省省委黑龙江省人民政府评为“黑龙江省脱贫攻坚先进集体”。

2021年6月22日,黑龙江省水利厅河湖长制工作处及保障中心党支部被中共黑龙江省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授予“黑龙江省直机关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

厅直单位

1、黑龙江省三江工程建设项目服务中心

黑龙江省三江工程建设项目服务中心隶属黑龙江省水利厅,公益一类,按副厅级事业单位管理。主要职责任务:作为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法人,承担水利项目的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工程进度、项目资金管理、生产安全管理等工作。

2、黑龙江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

黑龙江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挂水利部黑龙江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黑龙江省水利水电规划院牌子,隶属黑龙江省水利厅,公益二类,按副厅级事业单位管理。主要职责任务:为省水行政主管部门编制全省水利发展规划、水利水电发展规划,以及水利水电相关技术标准、规程等工作提供技术服务;开展水资源开发利用、水资源保护、国土防护、防灾减灾和重大水利工程建设等领域相关研究工作;为水利水电重大工程项目建设提供前期立项咨询、工程勘测设计、技术方案审查和重大技术问题决策咨询等技术服务;承接水利水电工程安全鉴定工作并提供相关技术服务。

3、黑龙江省水文水资源中心

黑龙江省水文水资源中心隶属黑龙江省水利厅,公益一类,按副厅级事业单位管理。主要职责任务:承担全省水文水资源监测站网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承担全省水情预警监测预报工作;承担全省水文水资源监测分析工作;承担全省水文水资源信息收集、整理工作。

4、黑龙江省水利科学研究院

黑龙江省水利科学研究院挂黑龙江省水土保持监测站牌子,隶属黑龙江省水利厅,公益一类,按正处级事业单位管理。主要职责任务:承担水资源与水环境水力学、结构材料、工程冻土、岩土工程、水利工程质量安全、寒区水利工程、农田水利、防灾减灾和生态水工程等专业领域的基础理论及应用技术研究;承担国家级、省(部)级水利重大科研项目课题研究工作;为省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指导水利建设和河湖长制建设,编制行业有关技术标准、规程等工作提供技术服务;承担水土流失机理及综合防治技术研究工作;承担全省水土保持与流失状况的监测分析工作。

5、黑龙江省引嫩工程管理处

黑龙江省引嫩工程管理处隶属黑龙江省水利厅,公益二类,按正处级事业单位管理。主要职责任务:承担引嫩水利工程的运行维护管理工作;承担引嫩水利工程控制流域的防洪调度工作;为社会提供供水、养殖等相关服务。

6、黑龙江省大庆地区防洪工程管理处

黑龙江省大庆地区防洪工程管理处隶属黑龙江省水利厅,公益二类,按正处级事业单位管理。主要职责任务:承担大庆市地区的防洪及排污工程的维护管理工作;承担大庆地区防洪工程的洪水调度工作;为社会提供相关服务。

7、黑龙江省泥河水库管理处

黑龙江省泥河水库管理处隶属黑龙江省水利厅,公益二类,按正处级事业单位管理。主要职责任务:承担泥河水库水利工程的维护管理工作;承担泥河水库控制流域的防洪调度工作;为社会提供供水服务。

8、黑龙江省桃山水库管理处

黑龙江省桃山水库管理处隶属黑龙江省水利厅,公益二类,按正处级事业单位管理。主要职责任务:承担桃山水库水利工程的运行维护管理工作;承担桃山水库控制流域的防洪调度工作;为社会提供供水、养殖、发电等相关服务。

9、黑龙江省龙头桥水库管理处

黑龙江省龙头桥水库管理处隶属黑龙江省水利厅,公益二类,按正处级事业单位管理。主要职责任务:承担龙头桥水库水利工程的维护管理工作;承担龙头桥水库控制流域的防洪调度工作;为社会提供供水、养殖、发电等相关服务。

10、黑龙江省水利学校

黑龙江省水利学校加挂黑龙江水利高级技工学校牌子,隶属黑龙江省水利厅,公益二类,按正处级事业单位管理。主要职责任务:承担中等专业学历教育工作;承担中等职业技术教育工作;承担水利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和职工培训工作。

11、黑龙江省胖头泡蓄滞洪区管理处

黑龙江省胖头泡蓄滞洪区管理处隶属黑龙江省水利厅,公益一类,按正处级事业单位管理。主要职责任务:承担胖头泡蓄滞洪区治理工程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参考资料

黑龙江省水利厅机关简介.黑龙江省水利厅.2022-08-12

厅机关所属直属单位主要职责.黑龙江省水利厅.2022-08-12

厅附属事业单位主要职责.黑龙江省水利厅.2022-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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