龚继昌 :龚继昌

更新时间:2024-09-21 15:41

龚继昌(1831年-),原名昌遇,号荣甫,出生于爱新觉罗·旻宁十一年,籍贯城步四都(今西岩镇白水村)龚家冲。他十岁开始习武,身材粗壮,性格剽悍,热衷于打抱不平。青年时期,他曾捉泥鳅、砍柴、干杂活,为家计所迫。后在妻子鼓励下,他凭借自己的力气去桂林市挑盐卖,每次能挑一百七八十斤,常往返于湘桂间。

龚继昌每次挑盐过县城巫水时,总要在渡口杨卓镐开的粑粑店里饱吃一餐,尽管常常赊账。然而,杨卓镐见他为人老实,不仅不计较,还充钱给他作买卖头本,两人因此成为莫逆之交。有一次,龚继昌从桂林挑盐回到城步苗族自治县县城,恰遇涨大水,无法过河。他对杨老板说:“若有出头之日,一定要在这里修座大桥,以解来往行人渡河之苦。”

人物生平

清咸丰二年(1852年),龚继昌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投奔清军楚勇将领刘长佑,为镇压李秀成太平军,先后转战于湖北、江西省安徽省等省。后随曾国藩湘军席保田部转战江西、湖南省云南省贵州省数省,因在贵州金溪、崇仁县等地立下卓著战功,被提升为游击加参将衔,并在城步一、二、四都招兵百余人入其部。同治三年(1864年),龚继昌在贵州生擒太平天国领袖洪秀全之子洪福?,翌年被赏换花加提督衔,且全家均受封。

人物事迹

同治六年(1867年),贵州咸同起义苗军攻打会同,守将龚继昌领兵迎击,苗军败走。此后,他又在贵州施洞等处执行清廷“擒渠扫穴犁庭”政策,大肆镇压苗民起义军,劫掠银两无数。同治十年(1867年)冬,他在贞丰县杀害苗军首领岩大五。次年,在乌鸦坡之战擒获苗民起义领袖张秀眉杨大六,咸同起义的苗军尽被其剿灭。咸同起义苗军被其镇压后,龚继昌被清廷加授贵州镇远府总镇,赏云骑蔚世袭。授湖北郧阳区总兵后,湖南巡抚上奏将其留下统带西路防营兼长胜北洋水师,驻守辰,同治十三年(1874年),赴阳任助修堤工。

龚继昌从贵州省带兵回家时,沿途逢山开路,遇水架桥,所筑绥宁关峡、茶江一带经枫木界至城步西岩的青石通道至今犹存。光绪元年(1875年),龚继昌为践行其诺言,不惜万金,委吕赞臣督修了城步苗族自治县城南端的巫水石墩风雨桥,并将其取名“荣昌桥”。

光绪十五年(1889年),又捐资修建城步文庙(即孔圣庙),以播儒家风气。同年,城步大饥,他从辰沅运米到县内赈灾,生人给棉衣,死者给棺材。但也在同一年,龚继昌因与一官僚争夺妻妾而埋下祸根,后被对方告为贪官,于光绪十五年冬被清廷处斩,终年58岁。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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