刹帝利 :古印度四种姓之一

更新时间:2023-08-02 10:32

刹帝利(梵语术语:kṣatriyaḥ,印地语:क्षत्रिय)(源自梵文kṣatra,意为“统治、权威”;也称为Rajanya),是印度教四大种姓中的第二种姓、武士种姓和统治种姓的成员,阶级仅次于婆罗门,其先祖为来自中亚地区的雅利安人。刹帝利是雅利安人的军事贵族,包括国王以下的各级官吏,掌握国家的除神权之外的一切权力。

印度传统法律文书之中,印度种姓可以分为婆罗门(Brahmins)、刹帝利(Kshatriyas)、吠舍(Vaishyas)和首陀罗(Shudras),除此之外还有被称之为“不可接触者”的贱民。各个种姓职业世袭,互不通婚,以保持严格的界限。

历史沿革

起源

印度的种姓制度是世界上现存最古老的社会分层模式之一,这一制度根据“业”(业力,指职业)和“法”(Dharma,印地语中指信仰,但此处指义务)将印度教分级,划入森严的等级体系。人们普遍认为这一制度已有三千多年的历史。

公元前二千年代中叶,雅利安人抵达印度,征服了当地的大部分达罗毗荼人。雅利安人来自南欧和北亚地区,其皮肤白皙等特征与皮肤黝黑的达罗毗荼人形成鲜明对比。经过几个世纪的武力扩张,雅利安人逐步征服整个北印度。

雅利安人入侵印度后,吸收了达罗毗荼人的先进文化,由游牧转为定居的农业生活,并逐渐向奴隶社会过渡。为了使他们的统治合法化,雅利安人制定了社会和宗教规则,在雅利安社会中逐渐形成一个森严的等级制度,这就是种姓制度。“种姓”一词在印度的梵文中叫“瓦尔那”,就是颜色或品质的意思。因此种姓制度又叫瓦尔那制度。基于社会功能的四个等级划分:宗教和教育功能、军事和政治功能、经济功能和卑贱功能。

现代对种姓的理解最直接地来自印度教最神圣的古代文本《梨俱吠陀》。它作为一个创造的故事,描述了原始存在普鲁沙( Purusha  ,也称为 梵天)的分裂。)分为四个种姓,如上图所示。婆罗门从口生,刹帝利从臂生,吠舍从大腿生,首陀罗从脚生。这些种姓中的每一个从一开始就被分配了特定的人生目标和地位。婆罗门(祭司)负责背诵和教授吠陀(宗教经典)、献祭和主持祭祀、接受和赠送礼物,而刹帝利(武士)主要负责保护他人,吠舍(商人)则从事贸易、放贷和农业。与每个种姓相关的身体部位和他们在社会中的个人角色之间存在着明显的联系(头部代表智慧,手臂代表力量等)。在由“达利特”或“首陀罗”组成的等级制度上还有一个额外的级别即贱民

史载记录

摩奴法典》(Manusmriti)被普遍视作最重要也是最具权威性的印度教法典籍,其成书时间可追溯到至少一千年前耶稣尚未诞生之时。该法典“认可并维护了种姓制度,将其作为社会秩序和规则的基础”。

种姓制度将印度教分为四大等级——婆罗门(Brahmins)、刹帝利(Kshatriyas)、吠舍(Vaishyas)和首陀罗(Shudras)。许多人认为,种姓出自印度教的创造之神梵天(Brahma)。在种姓制度下,古代印度人被分为四个种姓:婆罗门、刹帝利、吠舍和首陀罗。婆罗门是祭司贵族。它主要掌握神权,占卜祸福,垄断文化和报道农时季节,在社会中地位是最高的。

刹帝利是雅利安人的军事贵族,包括国王以下的各级官吏,掌握国家的除神权之外的一切权力。

波罗门和刹帝利这两个高级种姓,占有了古代印度社会中的大部分财富,依靠剥削为生,是社会中的统治阶级吠舍是古代印度社会中的普通劳动者,也就是雅利安人的中下阶层,包括农民、手工业者和商人,他们必须向国家缴纳赋税。

首陀罗是指那些失去土地的自由民和被征服的达罗毗荼人,实际上处于奴隶的地位。

各个种姓职业世袭,互不通婚,以保持严格的界限。不同种姓的男女所生的子女被看成是贱民,或叫不可接触者,贱民不包括在四个种姓之内,最受鄙视。

为了维护种姓制度婆罗门僧侣宣扬,把人分为四个种姓完全是神的意志,是天经地义的。在婆罗门的经典《吠陀》中,波罗门把种姓制度的出现用神话来解释,说原始巨人普鲁沙死后,天神梵天用他的嘴造出了婆罗门,用双手制成了刹帝利,用双腿制成了吠舍,用双脚制成了首陀罗。婆罗门僧侣还宣扬:凡是循规蹈矩,安分守己的人,来世才能升为较高种姓,否则,即降为较低种姓。因此,对于广大劳动者和奴隶来说,应该逆来顺受,放弃斗争,遵守奴隶主阶级制定的“达磨”,即所谓的“法”,以免加重来生的灾难。

奴隶主阶级还制定了许多法律以维护种姓制度,其中最典型的是《摩奴法典》。相传,摩奴是大神梵天的儿子,为了确定人间各种人在社会上的应有次序,确定婆罗门和其他种姓的义务,便制定了这部法典。其实,这只不过是奴隶主用来欺骗劳动人民的谎言。

《摩奴法典》首先确认婆罗门是人世间一切的主宰,而首陀罗只能温顺地为其他种姓服劳役。首陀罗不能积累私人财产,不能对高级种姓有任何不敬的言行。婆罗门和刹帝利则有权夺取首陀罗的一切。

为了镇压低级种姓吠舍、首陀罗的反抗,《摩奴法典》还规定了许多残酷的刑罚。比如,低级种姓的人如果用身体的某一部分伤害了高级种姓的人,就必须将那一部分肢体斩断。比如,动手的要斩断手,动脚的要斩断脚。

四个等级在法律面前是不平等的。《摩奴法典》规定,刹帝利辱骂了婆罗门,要罚款100帕那(银钱单位)。如果是吠舍骂了,就要罚款150到200帕那。要是首陀罗骂了,就要用滚烫的油灌入他的口中和耳中。相反,如果婆罗门侮辱刹帝利,只罚款50帕那;侮辱吠舍,罚款25帕那;侮辱首陀罗罚款12帕那。高级种姓的人如果杀死了一个首陀罗,仅用牲畜抵偿,或者简单地净一次身就行了。

《摩奴法典》还对各个种姓的衣食住行都作了烦琐的规定。比如规定不同种姓的人不能在呆在同一个房间里,不能同桌吃饭,不能同饮一口井里的水。不同种姓的人严格禁止通婚,以便使种姓的划分永久化。

每个种姓都有自己的机构,处理有关种姓内部的事务,并监督本种姓的人严格遵守《摩奴法典》及传统习惯。倘有触犯者,轻则由婆罗门祭司给予处罚,重则被开除出种姓之外。

被开除出种姓的人也成为贱民。贱民只能居住村外,不可与婆罗门接触,只能从事被认为是最低贱的职业,如抬死尸,清除粪便等。走在路上,贱民要佩带特殊的标记,口中要不断发出特殊的声音,或敲击某种器物,以提示高级种姓的人及时躲避。婆罗门如果接触了贱民,则认为是一件倒霉的事,回去之后要举行净身仪式。

总的说来,印度种姓制度实质上是一种阶级制度。但是,由于鲜明的阶级关系被掩盖在等级的划分之中,因此它容易模糊阶级界限,在劳动人民之间制造隔阂和对立,不利于他们团结对敌。此外,种姓制度实行职业世袭,把生产限制在一个狭小的范围内,从而阻碍了社会经济的发展。因此,种姓制度的存在,是造成印度社会发展迟缓的重要原因之一。印度自古代至近代,经历了几种社会形态,但是种姓制度一直延续下来,成为历代剥削阶级的统治工具。种姓制度经过长期演变,越来越复杂,在四个种姓之外,又出现了数以千计的亚种姓。今天,在印度仍然保留着种姓制度的残迹,受压迫受剥削最深的贱民达几千万人。

神话传说

根据印度教神话,刹帝利阶级的起源可以用几种不同的理论来解释。首先,据说当印度教神梵天由于辛劳和流汗而从事繁衍的工作,他身上散发出负能量。这种负能量以罗刹(恶魔)Madhu 和 Kaitabha 的形式出现,他们是邪恶和非人的灵魂。他们开始折磨梵天。梵天向毗湿奴神求助,毗湿奴神立即出现并杀死了他们两人。他向梵天解释说,当正能量被利用时,负能量也会散发出来,应该创造一个特殊的人类种族来保护整个人类。梵天按照这个建议坐下来冥想。最终,梵天的身体中形成了人类四种不同形式的能量。婆罗门在黎明诞生,刹帝利在中午诞生,吠舍在黄昏诞生,首陀罗在夜晚诞生。请注意,这些是瓦尔纳(Varnas)(颜色),而不是现在所认为的“种姓”(Jati)。通常,这被认为是婆罗门从梵天的头部诞生,最后是首陀罗从脚诞生。在《梨俱吠陀》中,瓦尔那并不是严格的,而是与一个人的行为有关。

婆罗门瓦尔纳是黎明前天空的红色,刹帝利瓦尔纳是中午的太阳,吠舍是傍晚的天空,首陀罗是夜空的颜色。渐渐地,瓦尔纳系统控制了印度次大陆,每个瓦尔纳系统都按照梵天的指导完成了自己的工作。婆罗门和刹帝利是上层种姓,吠舍首陀罗是下层种姓。婆罗门和刹帝利都被允许学习吠陀经。刹帝利(发音为 shatria)也研究了古代武术,这些武术最终被达摩等佛教僧侣所传承(刹帝利)到中国和日本。婆罗门、刹帝利以及后来的吠舍必须举行一种称为 Upanayanam(线仪式)的圣餐仪式,这象征着他们进入雅利安社会结构,并被认为是重生,即 dvijas(两次出生)。这意味着您接受吠陀经作为神的话语,并愿意在您的精神导师婆罗门祭司的指导下执行概述的仪式和职责。

《梨俱吠陀》还包含另一个印度教故事来解释印度教四个阶层的起源。据说,宇宙始于宇宙存在普鲁沙的伟大牺牲。从它的头(口)出的是婆罗门阶级,从它的臂膀出的是刹帝利(武士/统治)阶级。其他类别来自其腿(Vaishyas)和脚(Shudras)。作为战士,刹帝利保护印度教社会,而吠舍则追求贸易,而首陀罗从事农耕、劳动、工匠等卑微的家务,以及社会所需的所有工作。

关于佛教

值得注意的是,佛教、耆那教、印度教的几个关键人物都是刹帝利,可见这个群体曾经在古印度社会中享有的权力和威望。事实上,宗教领袖释迦牟尼和马哈维亚(以及罗摩勋爵和克里希纳勋爵)都属于这个阶级。除了宗教影响外,刹帝利阶级在印度政治思想的发展中也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撰写了《艺术史》等政治战略的关键文本。

加强种姓制度

几个世纪以来,在复杂的等级制度中,每个种姓都有着特定的分工,种姓制度几乎涉及印度宗教和社会的方方面面。

长久以来,印度的农村社区都建立在种姓划分的基础上——高种姓和低种姓几乎都隔离而居,也不共用水井。婆罗门不会从首陀罗手中接过食物和酒水,各种姓也只能实行内部通婚。

印度的种姓制度是世界上现存最古老的社会分层模式之一,按照传统,种姓制度赋予高种姓诸多特权,也认可他们压迫低种姓群体的行为。

尽管有批评指出,种姓制度是社会的不公与历史的倒退,但数百年以来,这种情况依旧无所改观。人们不得不遵守固有的社会秩序,终其一生都无法逃离枷锁。不过,虽然达利特和其他低种姓群体饱受梏,但他们中也出现了一些享誉全国、声名显赫之辈,例如印度宪法的起草者BR•安贝德卡尔(BR Ambedkar),以及印度总统KR•纳拉亚南(KR Narayanan)。

影响

种姓制度是经济和知识进步的制约因素,也是社会改革的一大绊脚石,因为它将经济和知识机会限制在人口的某一部分;

它破坏了劳动效率,阻碍了劳动力、资本和生产力的流动;

它使经济上较弱和社会上处于劣等种姓的剥削永久化,尤其是贱民;

它坚持童婚、禁止寡妇再婚、隔离妇女等做法,给妇女带来了难以言喻的苦难;

它反对真正的民主,过去给予刹帝利政治垄断,而在当前的政治格局中充当选票库。有些政党只代表一个种姓;

它阻碍了民族和集体意识,并被证明是一个瓦解因素,而不是一个整合因素。种姓冲突在政治、工作和教育保留、种姓间婚姻等方面广泛存在;

它为宗教皈依提供了空间;

种姓制度强迫个人严格按照种姓规范行事,它阻碍了现代化,反对变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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